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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3年4月)
聖經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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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輔信箱:聖經釋疑

謝順道

1.    如何達到對主耶穌基督及新約有完全及明確的認識

對於提案者董氏所主張,無需強調帶到教會去一節,我不能贊同。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叫做教會?聖經說,教會是主用杝自己的血所買來的(徒廿28)。可見教會就是主所救贖的屬靈團體,也是在主裡成聖的團體(林前一2)。顯然,教會與教堂不同;教會是聖徒,教堂是建築物。不過,在習慣上,我們要去教堂參加聚會時,通常都說要去教會;這樣也不算錯誤,因為在教堂裡我們有屬靈的團契(communion)。其次,聖經說,教會是基督徒的身體(弗一23;西一24)。教會既然是基督的身體,沒有與教會接觸,如何能認識基督?沒有接受教會所傳的福音,沒有接受教會所施行的浸禮,沒有被充滿在教會裏的聖靈所充滿,如何能歸入基督?如何能屬於基督?(弗一13;加三27;弗一23;羅八9)。再者,主耶穌說,教會有定罪的權柄,也有赦罪的權柄(太十八17~18)。可見審判大權已由主交給教會。結論:要叫人認識基督,使他得救,必須領他到真教會來聽福音,並且接受水靈二浸。

2.    女性可否在講台上講道

林前十四34~36這段經文說,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又說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其正意是說,婦女要順服男人,不可站在男人面前教導男人。所謂「婦女不宜在會中講道」,並非出自經文的內容,乃出於聖經上的標題;而這標題是譯者加上去的,往往違反聖經的原意。保羅之所以對哥林多教會如此注意,乃因哥會的婦女太驕傲,不肯順服男人。在同章31節說:「因為你們都可以一個一個的作先知講道⋯⋯」,所謂「你們」,乃指全教會,婦女當然也包括在內,而不能單指男人。十一章5節也說,女人是可以講道的。十四章和十一章是同一次寫的信,不可能在十一章說准許女人講道,在十四章又禁止女人講道而令人不知何所適從。提前二11~15這段經文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似乎非常肯定婦女不可講道,但若參考其他的譯本便知道這是誤譯。呂振中譯本作:「我不准婦女教訓人,也不准她以權威壓男人。」,英文聖經欽定版譯為 teach,不是 prophesieth ;希臘文與英文對照真譯本亦然。林前與提前都是保羅的書信;既然如此,他不可能在林前十一5准許婦女講道,在提前二12竟然禁止。至於講道與教訓( teach ),在性質上是有很大的差別的。講道是替神說話,不是主張自己的意見,只是神的傳話器;故誰都可以講,不能排除婦女。教訓是站在領導的地位說話,有帶頭作用;故當讓給男人,女人不得越權。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必須凡事順服男人(林前十一3、10)。「說預言」一詞,英文聖經作 prophesy 與「講道」同一字源,只要多處對照希臘原文直譯本就知道了。若然,為什麼說婦女不宜講道呢?可見這種主張是違反聖經的。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4/01/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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