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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4年5月)
進化論:不可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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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不可信乎?

晨音

作者按:很早以前就想寫此類文章,然惟恐以我這膚淺的生物學知識,寫出的東西,會被一些專家所見笑,又怕這種知識已為大家所知,如果再度提筆,將被視為「多此一舉」。不過,最近和一些人談論後,發覺尚有很多人不懂,甚至神學研究班有人再度提出「從聖經觀察,人類歷史絕不超過一萬年,為何人類科學家常言人類歷史在幾百萬年,甚至幾千萬年以上?」當時解經者竟也無法答覆,此題就這樣被擱置了,可見,即使大學生亦有多人不懂。而每年的學生靈恩會中也幾乎每次都題到此類問題,傳道也是敷衍過去,無法做肯切,詳盡的答覆。我本人從高中起,對此類問題極感興趣,經過幾年的思維,從聖經、生物學知識中,融會出個人淺薄的見解,只因不知其是否正確得當、故始終不敢發表,但由於那次的「刺激」才鼓起了我的勇氣,於今日寫出,願它能做為主內同靈的參考,也願此文有拋磚引玉之用,將來有更多學術研究的文章出現。

一般的傳道者,一般的基督徒,常因達爾文提出「人類是由猴子演變而來」的論點後,就完全否定了「進化論」的價值,而不去追究他下此結論之因。殊不知達爾文在尚未提出這種結論之前,曾做了很多的研究,而這些研究中,也有很多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神創造萬物之奧妙;而且,研究進化論者,非僅達爾文一人,打從亞里斯多德起,就有人開始研究。要提出達爾文的進化論前,先敘述一些進化論的基本知識。

人體由無數的細胞組成,每一細胞內皆有細胞核,少數例外,核內有二十三對染色體,其他動物亦有,只不過其數目因動物種類而異。這二十三對染色體,一半得自父親,另一半得自母親。在染色體中存有無數的「基因」,分別控制人類身體各部份的成長;譬如:在胎兒時,為何會生出頭、手腳?嬰兒骨骼為何會長大?為何會發展成各種不同的體態?為何我們的身材、面貌頗似父母,兄弟姊妹?……這些問題,只要從事於基因研究就可得到非常完滿的答案。

雖然這些基因是由遺傳而來,可是它會因環境而起變化,因此就有些正常人會突然發展成畸形的身體,如手指多了一根;如果,這種突變是在生殖細胞,將會影響後代,所以,生殖器最好不要照X光。正因為基因會起突變,所以,一切生物才能在多變的環境中生存,因為,大部份的突變固然對生物的生存不利,但在千萬次的突變中,總有少數一、二次有利於環境的變遷。不好的就被淘汰,好的就能生存,而且其繁殖率超過平常的個體。這就是達爾文所提倡進化論的重點──「物競天擇」,也是神創造生物之奧妙,即賦予一切生物有維持生命的「常恆性」試舉一例以明之:青竹絲蛇為何是綠色的?此乃可能是因早期他種顏色的蛇,如白色、紅色等,在竹林中易被他種動物發現而喪生,而有少數由於基因突變而成為綠色的蛇,因不易被發現而得以僥倖生存,以後它的綠色就遺傳給後代,在安全的環境之下,繁殖劇增,相對地,其他顏色的蛇就慢慢地為環境所淘汰,而趨於滅亡,這就是「保護色」的由來。由此一例,我們可解釋很多類似的問題:為何生長在海邊的海苔不易被海水沖走?為何黑人的頭髮是捲曲的?為何同為人類竟有白人﹑黃人、黑人、紅人之分?為何同種的動物竟有那麼多不同的形態、顏色等等;這些事實完全沒有與神創造萬物之意旨相違,因為他們都在神所定「各從其類」之範圍內生活。

達爾文這些人就是發現了這種事實──同種的動物可以演化成不同的形態、結構,所以,就想利用他們的智慧尋求一切生物的來源;首先,他們利用以上的事實,立了一個設想──不同種的動物基本演化的原理,也可能是由相同的祖先而來,這樣,一直的推演上去,一切的生物可能是由單細胞生物在幾億萬年以前慢慢演化而成。為了證實這種假設的成立,他們就試圖尋找更多的證據來支持,但最後除了「化石」之外,已別無他途。在這種假設中的一項是人類的演化,他們由某地所發現類似近代人類頭顱的化石,就研究它們的年代與形狀,就聲稱人類是由幾千萬年以前的猴子演變成似人猿,再由似人猿演變成幾百萬年前的原始人。當然,他們研究化石的年代是有其依據的一定標準,就是由化石中鈾、鉛的含量比例,或放射性C14,的含量推知,因為他們假設,一切放射性元素的「半衰期」,不會因環境而改變。或許,在目前科學家所能接觸到的一切環境中成立了,如高壓、高溫等情形。但我們豈可以目前有限的時間、空間去推測未來、古代的環境呢?我們若查考聖經,可發現古時的環境和現代迥然不同,如創世記第二章第四至六節記載:「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以及大地浸潤在洪水之下的情形,是科學家所無法用目前的環境所可想像,就如當時的特殊現象之一,當時的人都活到好幾百歲。在那種情況下,放射性元素放射的速率或許比現代還快也不一定。又因為古代的環境與現代不同,在基因為了適應環境而生的突變,重組的情況下,古代人的臉形、體格與現代人不同,那是必然之理,不過,他們仍不失為人的本質。譬如:非洲有一些生長得非常醜陋的矮人。(我們難道就可說他們不是人嗎?)

由以上所述可知,科學已為我們解釋了很多前人所未曾知曉的問題,在他們所觀察得到的事實中,為了進一步測知宇宙的奇妙與萬物的來源,竟然撇棄了神的大能,運用自己有限的智慧,想求出更具體完善的答案,不惜做了多種無知不可靠的假設,斷然公佈了舉世震驚的結論;致使一般基督徒不但不接受他們的結論,反而蔑視了他們所研究的價值。我們真教會信徒的信仰絕非迷信,既然萬物進化的事實列於眼前,我們就該相信,既然我們由多種事體中確認神的存在,我們就該相信聖經所述的一切話,並相信其中所述的事實──人不是由猴子變來的,人的歷史絕不超過一萬年。既然我們確知科學家對於亙古以前的假設是那麼地不確切可靠,且又與聖經相違,我們就該捨棄人類的歷史有幾千萬年的觀念。正如我準備大專聯考,雖然明知某某原始人具有幾百萬年的歷史至少會考一題,但我也不去記它。

晨音:寫於農屋



作者: 晨音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5/01/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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