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全書簡介
J﹒B﹒Phillips著;陳思恩:譯
之廿三:約翰壹書
作者:十二門徒之一的約翰,或是約翰的親密同伴約翰長老。但作者一定是位老人,一般相信本信寫於以弗所。
日期:不詳,可能在主後90年左右。
受文者:奧古斯丁(早期基督教會領袖,354~430年)稱本信是 「約翰給波斯朗人的信」(伊朗東北部的古國,位於裏海之東南),可是在波斯1935年正式更名伊朗並沒有教會的遺跡。許多學者認為是寫給在以弗所附近的一些地方教會。
主旨:本信強調的確有耶穌其人,並非異端「幻影說」所謂的僅是「顯靈」(謂基督係幻影,無肉身)。它用非常肯定的口氣說「人可以住在神裏面」,而且事實上是「神要住在每一位信徒裏面」。神就是光﹑愛和生命。
之廿四:約翰貳書
作者:雖然筆者自稱是個「長老」,可是並不能因此認為壹、貳書不是出自一人的手筆。一位年長「退休的門徒」很有可能因自謙而以「長老」稱呼自己。
日期:不詳,或是主後90年左右。
受文者:到底是寫給一位信基督的女士和她的家人或是給一間教會的眾信徒?目前無人知曉,。
主旨:在這篇短箋裏,作者寫出他因看到某些信徒具備了真信心的表現,而感到十分欣慰。他勉勵他們要繼續表現基督徒的愛心,也要勇敢地抵擋假基督。
之廿五:約翰叁書
作者:與約翰貳書同。
日期:不詳,大約主後90年。
受文者:這是給該猶的一封信。當時他可能是小亞細亞的一些小教會領袖。「該猶」這個名字在新約裏很普遍,所以不易指出到底是那一位?
主旨:本信談到基督徒的責任,和款待為福音奔波在主道上的同工所應有的權利(義務)。作者直言不諱地譴責丟特腓的自負行為,以及誇獎低米丟的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