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比受更有福
周言安
讀經:徒廿:35「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入,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引言:在這愛心逐漸冷淡的末世,要做世上光和地上鹽的基督徒,應當特別記念主耶穌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今天就以此做大家共同查考、學習的題目。
1. 施的理由
1. 我們一切都是白白得來的(徒十七25)
a. 神創造我中(徒十七26)
b. 神養活我們(徒十四17)
c. 神存留我們(賽三八45)
由上觀之,人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出生,也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的受造,生命是從神而來的。神不單創造生命,也創造了延緩生命的物質環境,使人類從大自然中獲得他所需要的一切。除了這兩樣生存在的基本條件外,更重要的,是神存留我們,祂讓我們活著,我們才活著,否則任何外界輕微的變動,都足以剝奪我們的生命,所以有人說生死不過是一紙之隔,棺材不單是放老年人的。大衛說:「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一卅九16),這樣,我們有什麼值得誇口的呢?我們不屬於我們自己,不要急於聚歛這個「自己」,乃要去施散。因為一切都是從神白白得來。
2. 我們已發現神愛世人的道理(約三16)
神愛世人,將祂的獨生子施與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基督捨棄天上榮耀的寶座,成為卑微的肉身來到世上,為了拯救罪人,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因祂所受的刑罰,我們得到平安,因祂所受的鞭傷,我們得到醫治,是祂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這是何等大的施與。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約壹三16~19)。
3. 我們將赤身歸回(伯一21,詩一○三15、16)
要把握施捨行善的機會,因為我們所擁有的,有一天將離我們遠去,今天屬我們的,明天不一定屬我們,今年屬我們的,明年則不一定屬我們。今生屬我們的,死則一切成空,據說亞歷山大大帝死時要人將他的雙手放在棺材外面,意思是我生前賺得全世界,死時卻是兩手空空。若不把握施捨的機會,那麼施捨的權利就留待後人去使用了。主耶穌講過一個比喻:「有一個富人,他的田地出產豐富。他心裡打算:『我沒有夠大的地方好儲藏所有的穀物,該怎麼辦呢?』他又自言自語說:『我要把原有的倉庫拆了,改建一座更大的,來存放五穀和其他的貨物。然後我耍對自己說,幸運的人阿,你擁有一切好東西,足夠多年的需用,慢慢享受吧,吃吃喝喝,過舒服的生活。』可是神對他說:『你這個糊塗人,就在今夜,你得交出你的生命;你為自己所積存的一切財物,要歸給誰呢?』」(路十二13~21)值得我們鑑戒。
2. 施的動機
1. 不求人的榮耀(太六1~4)
施捨的動機往往比施捨本身更重要,保羅說:「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3),所以動機若有偏差,則一切歸於枉然。主耶穌將法利賽人這種假冒為善的弱點,描述地淋漓盡致,警告我們不可將善事故意顯在人前,施捨時候不可在人前吹號,或者故意顯出自己的宗教虔誠等等,因為那樣就不能得到天父的賞賜了。
虛榮心理人皆有之,英散文作家蘭姆說:「我喜歡在暗地裡做一件好事,然後在無意間被人發現出來」意思是他樂於做好事,但也樂於被發現,這是一個健全人的正常心理,是無可厚非的,問題是在是否「假冒為善?」如果純粹為了愛面子,刻意去裝扮自己,處心積慮去表現自己,而顯得表裡不一,就大大的錯了。
有一篇文章講到三種人:一種是求名,一種是逃名,又有一種是成名。我們不要逃名,為了逃名往往許多該做的事因顧忌而不做,更不要求名,求名就傳不到天父的賞賜,但如果所有的名是名實相符的,也應該為此感謝主,祂使我們成為世上光和地上鹽。
2. 不是出於自義的心理(路十八9~14)
主耶穌向那些仗着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此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罪人。」主說稅吏倒比那法利賽人為義。
確實有些人的施捨和這法利賽人一樣,出於自義的心理,滿足自以為善,自以為義的優越感,並且藐視輕看別人,其實人的施捨只不過是償還而已,盡一點做人的本分罷了,有什麼值得誇口呢?主說這樣自高的人必被降為卑。如果有一天我們自以為是大好人,並且看別人處處不順眼,那麼我們就得小心,免得因此而跌倒。
3. 何所施捨
1. 福音的施捨(可十六15)
馬可福音五章記載主耶穌醫治一個格拉森犯鬼的病人,當主要離開格拉森時,那先前被鬼附着的人懇求和主同往,然而主要他回家去,到他親屬那裡傳揚神的作為,於是那人就回去將主的作為傳揚出去。格拉森犯鬼蒙釋的人,之所以傳揚神的恩典,有兩個因素,一是主給他的命令,二是他出於感恩的心理。既白白得來就要白自捨去(太十8),如今蒙主寶血所潔淨的人,是否將這得救的福音傳揚出去呢?
見証:高我一年的神學生曾進學同學,一次在車上看見一個由旁人照料的病人,看樣子病勢沉重,很想進前向他傳福音見証耶穌。無奈一直提不起勇氣來,就這樣一直猶豫到抵目的地下了站仍然沒有去做,那時聖靈責備心裡一直不安,就到教會禱告室禱告,在禱告中他看到異像;有許多人從他眼前一條路通過,路的盡頭即為深淵,人到那兒就落入深淵,忽然他看見一人很面熟,仔細再看,原來就是他在車上遇見的那位病人,眼看他邁往深淵想要伸手拉他阻止他。但全身沒有絲毫力量,終於那人墮入深淵裡面。看完這異像後他就痛哭一場。
我們豈能獨善其身,見死不救?人一生的光陰是非常有限的,我們不能蹉跎時光,而不結出救人的果子來,以致成為又惡又懶的僕人(太廿五26)。一個故事,說有一個人信主已經四十年了,但在四十年當中一直忙着事業,簡直忘記了信仰,一次他生了重病,自知不久於人世,心情非常沉重,不肯受人安慰。有人替他請了牧師來,牧師問他說,信主的入要離世都是很平安的,為什麼你這麼難過?他答:信主的人離世是很平安的。只是我信主四十年裡頭不曾帶領一個人來信主,我快要死了,但不知如何去見主的面。說完,流下眼淚就死了,那牧師感觸良深,回去後就作了一首歌,意思是「工作未成我卽去乎,如何安然見恩主」足資鑑戒矣!
路加十章記載主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去傳福音。後來那七十個人歡歡喜喜的回來,說: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們。但主對他們說,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20)所以當我們傳福音時,要因在天上的名來歡喜,就不會以傳福音為重擔了!
2. 財物的施捨(太六19~21)
馬可福音十章記載一個少年財主,問主說: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主似乎看穿了他的弱點,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於是主嘆息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許多人像這個少年一樣,今生要當財主,來世又想當拉撤路。為什麼主說有錢財的人進神國較難?因為富有的人常看錢財勝過一切,將錢財當作偶像一樣的崇拜,自然就沒有辦法去施捨了。然而一個信主的人,對錢財就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就是將錢財看做生活的手段,不看做生活的目的,若將錢財看做生活的手段,一種生存的方法,就能夠去施捨,反之,將錢財看做生活的目的,人生的理想,就無法去施捨了,並且是一件危險的事,日本有一個人死在寓所裡,兩三天後鄰居破門而入之被發現,法醫來鑑定,是死於營養不良,但是據死者的遺產看來,他還是小富翁呢,探問鄰人,才知道此公平日捨不得花錢買些好食物、好衣服吃用,相反的還向左右鄰居訂東西吃,如此就營養不良一命嗚呼!
其實一個人的貧窮與否,並不以他所擁有的來決定,譬如說有一個人從沙漠來,他覺得口乾舌燥,你若給他一杯水,定使他喜樂非常,感激莫名,設若這個人有一天一旦擁有一口活水的井,而他仍恐懼着口渴,並不以此為足,我們說這人的口渴是永不得解的,因為是屬心靈的口渴。同樣,一個富足人不以他擁有的為足,更變本加厲去鑽營收歛,為富不仁,輜銖必較,我們說這人仍然是一個貧窮人,相反的,一個愛神的人,隨遇而安,凡事感謝,在物質上或許並不豐裕,但他卻是最富有的人!他是神的兒子,並且要承受萬有。
主耶穌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能夠拿什麼換回他的生命(太十六26),所以要積儹財寶在天上(太六19~21),在世不要依靠不定的錢財(提前六17),且多去施捨,等於借給耶和華(箴十九17),好施捨的必得豐裕,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箴十一24、25)。
3. 慰勉上的施捨(賽五十4)
日常生活中總會有些不如意的事情,或遭試煉、或遇苦境。或受挫折、或陷失望,這就是我們要去安慰勉勵的時候了,慰勉並不是用自己的言語,乃是用神的言語,是大有功效的。
到教會不單單是和神交通,也要和人交通,團契的功能也在於打破人際的隔膜,縮短彼此的距離,共守主賜相愛的律,在交通中我們總可以在一些人身上發現他們的困難,或需安慰、或需勉勵,使他們在灰心中有勉勵,失望中有鼓舞,苦難中有忍耐,失敗中有勇氛。聖經說。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放在銀網子裡(箴廿五11),對在苦境中的人,再也沒有此慰勉的話更合宜了。
見証:在中部某姊妹生有六女,當她的么女出生兩個月左右時,丈夫就離世了,諸多親友攻擊她。如同約伯之三友,以為做了錯事導致神的懲罰,落到如此田地。正當悲傷中,有某執事以讚美詩133首慰勉她「昔在,今在,以後永在,耶穌不改變,父母、兄弟、親戚、朋友,有時要離開,耶穌不離開,天地萬物都要改變,耶穌不改變」,並引一經節「真神是你的丈夫,你的依靠」支持她。使她再得到力量,度過一、二十年獨力撫育子女的艱苦生活,而今子女亭亭玉立,教養甚是成功,可謂苦盡甘來。約瑟是個會慰勉人的人,當他被波提乏妻子陷害入監時,同牢有兩個犯人,原來是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他們同夜各作一夢,不得其解而鬱鬱寡歡,於是約瑟關心他們,想要慰勉他們,並替他們解夢,其中酒政回到法老身邊,當法老作了異夢不得其解時,酒政就推薦了約瑟,使約瑟搖身變做埃及的宰相。這豈不是因慰勉他人而得來的福分嗎?
「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4. 施必得福
1. 是做在主身上,不能不得賞賜(太十40~42)
2. 果子增多在自己賬上(腓四17、加六7~10)
3. 將得基業(西三23,提前六18)
4. 有分於生命冊(腓四3)
結論:施比受更為有福,因為施是一條通往天國的道路(太廿五34~46),因為施的人比受的人,具備更多蒙福的美德,願我們都做一個施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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