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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6年10月)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往往有一些自認聰明者,在責備人之前,卻疏忽了自己在他人眼中也同樣有過失,但對自己却能淡然置之,不覺得愧疚,這實在是一般人的通病。正如聖經上所說:「責人之心先責己」「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太七3 ~ 4)人若是用體諒的態度去待人,多顧及到別人的立場,這不是人生中的一種樂趣嗎?

但是今天我們大多數人,却很少顧到自己的言語和舉止,是怎樣地影響別人的情緒。我們通常只曉得去期待朋友對我們好。自已却絲毫不在這方面對人費一點兒心?誠然愚昧。每當我們對自己一些道德的瑕疵予以寬恕時,卻在苛求朋友的過錯。經上訓誡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我們捫心自問,到底做到了幾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處處都在小心防範上當、受騙;然而,我們自己却又做些不誠實的手腳,來彌補我們受騙的損失,這種惡性循環造成了我們心理上的偏差,其結果,就只有損害我們與別人之間的關係了。

事實上,人在一生中,獲得豐富紅利的,實在是對別人由衷地關心人真誠地感興趣者。「施比受更快樂。」這是一句千古不滅的至理名言,我們想要快樂,不是貪圖便宜與企求不當得的利益,就可以辦得到的。貪婪的人。永遠不會饜足於已有的。也永遠得不到「為別人付出時間、精力和財物,而使別人快樂」所能得到的歡欣。要想獲得他人的欽敬,只有像冀望人家待你那樣的去做。人只有在快樂的人羣中才能快樂。凡事總要「將心此心」替別人設想才是,可別輕易予以斷語。多替人著想,實在就是為自己着想了。有節經文很有意義,它並不單單是講「立身處世」方面,更重要是有屬靈的教訓,那就是「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 提前四12 )我常用此經節考核自己的行為,也願每位青年都以這標準來嚴責自己,而非論斷別人。

( 作者請示真實姓名,以便奉寄紀念品 )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10/01/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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