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展個人佈道
(本文乃「第廿四屆高中學靈會中北區姊妹第三組、第五組、第八組及弟兄第二組、第五組、第六組、第七組」各組討論會記錄綜合整理而成的資料。)
1. 本身的準備:自己必須先有靈修的工夫,靈修包括三方面:
一、 禱告: (1)為自己──求聖靈充滿,得到聖靈同工,要有「靠主成事」的信心。
(2)為未信者—求神親自感動、帶領他們。
二、 讀經:明白熟記神的話,以便運用自如;更須對聖經的權能有信心。
三、 分別為聖:在團體中做一個為主發光的基督徒,效法主耶穌在世的好榜樣:「靈巧像蛇,馴良如鴿」,既不沾染世俗,又能與人和睦,且能用好行為來感化外邦人信主。行為上分別為聖要注意:
(一)食: (1) 與外邦有別,祭偶像之物或血,當謹慎不吃,毒品亦不可食(吸強力膠……等。)
(2) 飯前不忘感謝禱告,即使在團體生活中也不要怕羞,當勇敢在眾人面前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3) 不要效法外邦追求食的享受—喝一杯五十元的咖啡等。
(4) 不要隨意宴客。
(二)儀表:(1) 穿着簡單樸素、正派、不趕時髦,不把心思及金錢花太多在衣著上;應穿著適合場所與年齡的衣服。
(2) 學生時代姊妹不削頭髮,弟兄不留長髮。
(3) 不帶非正派的裝飾品,姊妹不宜濃妝。
(三)住: (1) 遠離不良區域—如風化區、廟宇……等,儘量選擇離教會不遠之處,以便參加聚會。
(2) 不要過份講究。室內裝飾要合乎聖徒體統──不失敬虔,所以不要效法外邦人以明星照片、酒櫃等裝飾。
(3) 與人同住,更要注意生活小節──整理自己衣物,不亂拿室友之物,借用要按時歸還……等,不可孤僻自處,除與聖經道理違背外,凡事都要與人和睦。
(4) 按時作息,不因父母不在而放蕩。
(四)行: (1) 實行聖經中道理,嚴禁私慾,培養自己的愛心、信心、耐心。
(2) 遠離不良的事、物、人與場所。
(3) 走路時姿勢要穩重、端莊。
(4) 遵行一切國家法令及憲法、交通規則國民生活須知、校規等。
2. 傳福音:
一、 精神: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九16)因此,傳福音引人歸主乃是我們的責任,也是義務。彼前二章9節記載:神選我們為祂的子民原是要我們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者的美德。故此,我們當盡力傳揚,盡力撒種,等待莊稼成熟,主必派使者收割;只要努力傳,不要急於看到成果,耐心等待主的時刻到來。
二、 態度:溫和、坦誠、有禮貌。
三、 工具與方式:
(1) 工具: 用聖經、教會書刊、福音小冊或自己的筆記。
(2) 方式: 講述神蹟奇事與聖靈。
以聖經為輔助講些簡單道理。
以筆記內容重述傳道長執所講過的章節。
四、 注意事項
(1) 主耶穌在世時曾留下一個好榜樣給我們,先使自己打入人群(約四章)基督徒是入世的,所以我們先要與人融洽相處。保羅曾說:「向輭弱的人,我就作輭弱的人,為要得輭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2、23)就是這個意思。
(2) 傳福音的對象不拘,但最好由周圍較親近的人開始—如家人、同學、鄰居、親友等。
(3) 傳福音的場所以所服務的公司與就讀的學校或自己家中為宜,因有較長的時間相處與談道、見證。
(4) 要能「靈巧像蛇」,在實際經驗中得到知識,運用得宜,了解對方所處情況,而給予適當的開導,例如:
1. 對外教會信徒,要完全以聖經為據,解明真理所在。
2. 若談道陷於辯論,則可停止,繼續無益。
3. 對象是病患時,當設身處地的安慰且以教會醫病趕鬼的事蹟鼓勵他信靠神。
(5) 隨時隨地靠聖靈傳揚福音!
(6) 邀請親友參加佈道會及平時聚會。
請問:您是否已準備好傳福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