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青年團契1977年1月)
談週報編輯與消息報導

談週報編輯與消息報導

張基順

教會的刊物和一般社會上的報章雜誌不同。前者報導屬靈的信息,叫人心靈得以飽足;後者以周遭俗事或世上小學,來迎合人類的求知慾。

目前,教會的刊物計有聖靈報、宗教教育、青年團契和一些以地方教會為主的報章,如週報、青年通訊、教會雙月刊……等。其中前三者已略具規模,並收到相當宏效,足以榮 神益人。而後面幾種卻僅具粗枝大葉,距理想尚遠,有待改進之處尚多,其中以內容及報導方式尤應值得注意。目前台北教會宗教教育系週報幾乎遍達全省各地各教會,其至國外,它的內容和報導方式,對於各地教會從事報章工作者具有啟迪和仿效的作用,其影響至深且鉅。故今後對於內容之充實和報導之詳盡,事已刻不容緩。

1.           週報編輯和報導內容的重要性

1.    編輯的重要

消息是報紙的主體,新聞編輯的基本工作是對於報上應該刊載那些消息,用何種方式刊載,對於稿件如何加以整理而適當地刊出,這些都是編輯的工作範圍和研究對象。編輯的工作,可由報紙的版面表現出來,版面的美與不美,直接吸引讀者的注意。因此,編輯的工作完善與否,關係著閱讀率的高低。

2.    報導內容的重要

宗教方面的報刊,可貴的地方在於提供了造就人的屬靈信息。在消息報導方面,除結果或預測外,若能將其中的經過情形,配合著屬靈的教訓,著實加以說明和闡述一番,必可增加消息的歷史價值。因為事情雖或結束,然而其中所蘊藏著的真理,過了若干時間,仍然有造就人的價值。宗教刊物所以和一般新聞有「分別為聖」的功用就是這個道理。然而報導方式正確與否,足以影響內容的可讀性和造就性。所以消息報導首重內容,而內容要完整,必須借重於正確的報導方式。

2.           編輯

1.    編輯的定義

凡對於報上應該刊載那些消息,用何種方式刊載,對於稿件如何加以整理而適當地刊出,使符合消息報導的原則……等問題加以研究和工作者謂之編輯。

編輯對於周圍雜亂散漫的稿件(原始材料),經過編輯處理後,用最容易為讀者接受的方式報導出來,才成為讀者所需要的成品。

2.    編輯的任務

編輯在所應負的責任內,必須以負責的精神,處理工作。經編輯處理過後而發行的報章,若仍有疏誤,編輯必須對讀者負責。編輯的任務有:

(一)所選擇的消息,都是於讀者的屬靈生活有所造就,而且一經刊出,都有一讀的價值。

(二)編輯要把消息原料,用適當的、有效的方法,處理與剪裁,使它成為完美的成品;既要有條理、有系統,內容敘述也應流暢明晰。

(三)編輯發現稿件撰稿有誤、文字不通、表意不明,或有錯別字,或與聖經的教訓相抵觸時,應予以適當地修正。

3.    編輯應有的認識與態度

在理論上,編輯們對於刊載的內容和範圍,有決定的權力(編輯權),不受報外及報內的干涉,否則便是影響編輯權的獨立。而編輯權須在編輯方針的指導下行使,儘量減少個人的影響,才不致破壞整個報紙的風格(報格)。

、編輯方針

編輯方針,亦即所謂編輯政策。它把報紙的立場與態度,從版面上、內容上、言論上表現出來。對於選稿的標準,文字運用的格調,處理手法,表現介紹方法,評論的態度,版面形式……等,都制定一套典型的做法,來表現它特有的風格。

週報在編輯方針上必須加以規定的項目,大約有如下五點:

1消息與言論及其他文稿的

教會的綜合報導,青輔組及系屬的青年事工組、青教組和兒教組等報導,孰主孰輔,誰重誰輕,都應有明確的規定。平常稿缺,便無輕重之分,一旦稿擠,是酌量刪減,免得超越預算;抑或全部刊登,才有所依循。言論方面如:專題(欄)、聽道心得……等。文稿方面如:青年心聲、教員心聲、心得撰述及特別報導……等。何者每期一定要刊,何者可待別期再登,也應有所規定。能把握比重分配,才能表現週報的風格。

2對於消息內容及其性質的選擇標準

教會的一切報導,重在使人得造就。有那些消息的內容、性質足以搖動信仰;有那些足以造就靈性,都可做原則性的規定。在選擇標準上,前者宜避免,後者應提倡。

3對於運用文字的格調應有統一規劃

每人寫出的文章,原各有其風格,不能統一。但在週報的消息寫作上,即令格調無法統一,也應講求文體語氣的近似。是用八股文言寫,或純用白話體寫,抑或文、白交雜,都應有統一的規定。

4對於截稿時間應否嚴加遵守也要有規定

越過截稿時間,絕對不再接受任何稿件,或在不影響出刊時間的原則下,仍要設法插入刊出,應明文規定。

5對於全文甚長的消息或特稿,其刊登方式是一期刊完或是分期刊完,或是事先限定字數,都要有規定。

、編輯處理

編輯在處理消息報導時,應以既定的編輯方針作依據,才不致雜亂無章,破壞報格。在處理過程中,有些事項應該加以注意:

1以客觀立場處理消息,不可受先入之見所影響。處埋消息時,要顧到格調的高尚。經過處理過的消息報導,應是最合理的報導。處理方式和方法,要顧及新聞學原理原則,不用標新立異、違反常規的處理方式。

2編輯進行改稿工作時,宜一邊點讀,一邊檢查文字,隨時加以修改,不使任何一字有誤。對於本會消息稿撰寫員的原稿,編輯修改可不必徵求同意。編輯為使全文更為通順簡潔,可略加減數字或標點,但以不改變內容意義為原則。

3由總會正式發佈的公告、公文、條例或正式署名發表的消息,其內容文字不可(作)修改。

4校對時,未經編輯同意,不可擅自加字,否則便算侵犯編輯職權。

5特欄、專題和特別報導的作者,應示原始姓名,以示負責。(未完待續)



作者: 張基順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1/01/1977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