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士與法利賽人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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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你們這些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太廿三13)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三章裡,一連七次用極其嚴厲的詞句責罵這些猶太人。為什麼?何故使這些人如此受主耶穌再三嚴厲的責備呢?現今的世代是否還有這一類人存在呢?(儘管表面上他們不是猶太人,卻是名亡而實存的法利賽人。)這是值得我們研究、思考並引以為戒的。
文士、法利賽人的由來:
在舊約時代結束的時候(約主前四三○年),猶大是屬波斯帝國的一省,後來希臘興起,取代了波斯。當時希臘的文物、武功均盛,荷馬、蘇格拉底都是屬那一時代而為我們所熟知的人物。在亞力山大征服了埃及、亞述、巴比倫、波斯各國,全世界都服在他腳前,史學家稱此期為「希臘時代」(主前三三一~一六七年)。亞力山大死後,敘利亞的安提阿古愛比法尼絲王(ANTIOCHUS EPIPHANES)對猶太人極其暴虐;用殘酷的手段消滅猶太人及其宗教。他們毀壞耶路撒冷,污穢聖殿,在祭壇上獻豬,祭偶像——宙斯。禁止猶太人在聖殿舉行禮拜,以死刑禁止受割禮,焚毀舊約書卷,藏者處極刑。將千萬猶太人賣為奴隸,嚴刑迫其放棄信仰。引起了「馬克比」反抗戰爭。
祭司馬他提亞(Mattathias)是極愛國而勇敢的猶太人,被安提阿古王迫害猶太人的毒狠手段所激怒,集合忠貞的猶太人反抗。他有五個英勇善戰的兒子,在他死後,領導權落入三子猶大手中,他是位有軍事天才的戰士,屢次擊敗有絕對優勢的敵人;於主前一六五年攻克耶路撤冷城,潔淨並重獻聖殿,這就是猶太人「獻殿節」的由來。猶大集宗教權與政權於一身,建立「馬克比」家世襲的祭司政權,統治獨立的猶太國約達百年之久。史稱「猶太獨立時代」或「馬克比時代」(主前一六七~六三年)。
咸信在馬克比戰爭之前,(約主前三百年),猶太人在當時希臘人的統治及同化下,許多人接受了希臘文化及其宗教風俗。而這個向來以「信仰」為榮的民族,在這種外來的強而有力影響之下,他們的信仰遂分裂成三種不同的學派。並且漸漸結黨營私,分門別類,各以所屬之派別自稱,即法利賽人(THE PHARISEES)撒都該人(THE SADDUCEES)及以西尼人(THE ESSEUES)。
法利賽人:最初,凡厭惡希臘之習俗,反抗其同化,恐外邦異俗之流傳的人,皆嚴守摩西律法,目的在保全其國家精神之完整。所以此黨乃由熱烈的愛國精神及宗教虔誠而產生;但後來竟漸變為自義、假冒為善,專重儀文的一黨人。此派信靈魂不滅,軀體復活及靈魂之存在。認為人生為善或為惡,均於來生受果報,惡人永在地獄,善人仍入軀體而復生(徒廿三8)。此種教旨異於撒都該人,但尚非法利賽派教義之精華,因其要旨是在牢守摩西律例,以為遵律行事者,可得上主允許之福。故此派之宗教,僅存虛禮,不務內心;徒事外貌,將解釋律例視為重要事務。不但墨守摩西律例,並且拘守世世相傳之遺規陋俗,成為人之遺傳。初期,人民因加入此派而受迫害,成員中不乏優秀人才;但後來成為「法利賽人」,竟變成一種社會風尚的時髦品。此派人士之人格日趨卑賤,為世詬病。施洗約翰稱法利賽、撒都該二派為一時之毒蛇。此派之偽善與自命為義,不顧律法之正義而拘守虛文和其他種種謬誤,受主耶穌的嚴斥(太五20;十六16、11、12、23),後來更一變而為一陰謀團體,為謀害基督的重要份子(可三6;約十一47、57)。使徒保羅未蒙主恩召之前亦屬此派,(徒廿三6、廿六5、7、腓三5)。他的老師迦瑪列亦此派人士。(徒五34)。
撒都該人:通常認為係與法利賽黨同時開始出現。此黨以求世俗的利益為目的,所以贊成接受希臘風俗與擁護希臘的文化。他們沒有參加爭取自由獨立的馬克比戰爭。猶太學者認為此派由其創立者祭司撤督而得名,因是撒督之後裔及其附屬之人士,所以稱為撒督人或撒都該人。與法利賽人相反,他們只信聖經中之教義,不信世代人為的遺傳,保持私人解釋律法之權,並堅奉聖經經文,雖嚴酷之法律,亦所不顧。他們與法利賽人不同的有三點:(一)否認復生及未來之酬報。認為靈魂隨身死(太廿二23、33;徒廿三8)。(二)否認天使與神靈之存在(徒廿三8)。(三)否認命定論。認為人有意旨之自由,人能自己行善,也能愚昧行惡,一切與主無關。在羅馬與希律家統治時代,大祭司多為撒都該人。故政事多操於該黨之手(徒五17)。雖然身為猶太人宗教界的領袖,但卻公開對宗教不關心。他們人數不多,但有財有勢,重理智而愛世俗;在許多事上左右教會。聖經上記載,他們曾想以「死人復活」的問題來難倒耶穌(太廿二22~33)。亦曾結合祭司與守殿官逼迫彼得、約翰(徒四1~22)。當保羅在公會中被審,會中有一半以上是法利賽人及撒都該人。
以西尼派人:亦是猶太教的一分派。聖經未曾直接提到此一派別,他們大抵主張苦身克慾主義,冀脫離塵世之污濁,常身穿白衣,日日沐浴;黎明即起,早晚必誦摩西律法,遵守惟謹。平日衣食簡樸,過著嚴格清教徒生活。
文士:是以抄寫經卷為職業的人。他們在猶太人被擄時形成一個有組織的團體,其責任是研究、解釋、抄寫經卷。因極熟悉律法,所以也稱「律法師」,公認為解釋聖經之權威。文士的領袖們所作之決定,就是不成文的律法,或稱「遺傳」,常在聖經中與法利賽人並提。
結語
馬太福音十六章6節、12節主耶穌曾警戒門徒要謹防法利賽人與撒都該人的酵。環觀現今的世代,各種光怪陸離的教派不斷出現,迷惑人心。注重虛文者有之,守人遺傳者亦有之。不以耶穌為基督救主者有之,自以為義攻擊真道者更有之。如古時之法利賽人。他們正像保羅所說:「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三、5)。同時,妄欲以科學或私意曲解聖經者有之,假藉宗教之名以圖私利者更比比皆是。這與撒耶該人又有何異。處此彎曲悖逆的世代,憶起主耶穌對這些人的厭惡與咒詛,凡我真教會之信徒,能不戒之哉!(取材自「聖經百科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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