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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團契1977年6月)
談孝道

談孝道

劉英祥

四月為教孝月,五月又有值得紀念的母親節。其宗旨乃發揚父母的慈愛偉大。身為兒女者,應銘刻在心,不可忘也!人人皆知「善事父母為孝」之名訓。孝是人類德性的流露。自古以來,人人無不竭力倡導孝道,其目的乃藉著人性的流露,引導人類走向至善、至美的境地,更進而蔚為社會美好的風氣。

觀看古今中外之行孝史跡,其行孝的方式或各不同,但是殊途歸一。聖經把孝敬父母列為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3)。而在神的十誡中,前四誡為愛神的誡命,後六誡為愛人的誡命;在愛人的誡命中,行孝為首,即第五誡(出廿12)。以色列王所羅門,勸勉人要做孝子,做父母的嬌兒(箴四3)。至聖先師孔子說:「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於孝」。俗語:「百善孝為先」。這些是天經地義的金科玉律。行孝不是掛在嘴邊說說罷了,乃在於行也!在此舉出三點共勉之!

1.    不可藐視父母

人之髮膚、智慧,隨年逐漸衰竭蒼老(傳廿二2~6)。頭上白髮增多,眼角的皺紋加深,不再有以前煥發的容貌、充沛的活力、高超的智慧、敏捷的動作。以致使兒女們產生了藐視父母之念頭,處處覺得父母之想法落伍、愚拙。更甚者以庸人、廢物看待。殊不知世界上對兒女關切最深、愛護最切的,莫過於父母。況且人之肉體逐年衰竭蒼老,這乃人類生理之過程,終有一日也必臨到我們。故衰老的容貌,是藐視不得的。

聖經上說:『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廿三22)。『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箴十五20)。『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喫。』(箴卅17)。因此:身為兒女者,怎可藐視父母,而不尊敬呢!

2.    順從父母

聖經上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六1)。孝與順不可分也;因不順則不孝。順從父母,乃善體親心。為不讓父母憂傷,決不做傷天害理之事,期能守住自己的崗位,盡自已的責任;在某些爭執的事上,寧可讓步,好順從父母。許多為兒女者,不順從父母之意,自己胡出主意,而使父母煩惱。雖有一片孝心,而不懂得順從,不但表現不出孝心來,反惹父母生氣。正如聖經上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

父母之管教,必須順服接受。經上說:『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箴一8~9)。當然父母非十全十美,但總比兒女有經驗,愛心更大。今日不良少年之產生,乃因輕視、不順服父母之管教。即使你在學術上、事業上、或地位上有卓越的成就,也是父母諄諄教導所得的結晶。

3.    奉養父母

我們深知父母無時無刻不為兒女們操心、打算。父母之愛純出至誠之心,從不計代價,寧可犧牲自己一切,以期兒女得到幸福。自兒女呱呱墜地之日,到長大成人,不知耗費了多少父母的精神與時間。若有一天兒女被病纏身,父母更是廢寢忘食的照顧。慈祥的臉上,浮現著一絲愛憐的微笑,期盼兒女能早日康復。

父母之恩,既然高如山、深如海。俗云:「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是故,應當趁著父母健在時,給父母吃得飽、穿得暖、住得舒服,以溫柔的態度,服侍父母,而不厭其煩的照料父母,使父母得到安慰,生活愉快。創世記所載,約瑟將年老之父,從迦南地迎到埃及地去奉養,即是佳範(創四五9~13;四八1)。

我們深知父母養育之恩,昊天罔極。但今日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在報章上不難看到。社會上逆倫、棄養案件,竟然數不勝數。此等人不知父母慈愛的大恩,可謂不如禽獸;因為烏鴉尚且知道反哺。故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在神面前也不為容許,必遭神之咒詛(箴十九26;廿20;卅11、17)。

人人應以「事父母為竭其力」之精神,共同發揚孝道,遵行上述三點,才能挽回固有孝道的美德。身為基督徒,更應盡力發揚孝道,做世人之表率,家庭必充滿天倫之樂,更蒙神之祝福。

刀鞘保護刀的鋒利,它自己則滿足於它的遲鈍。



作者: 劉英祥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
出版日期: 06/01/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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