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看法
苓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這是李義山的兩句名詩,有人常以之形容少男少女的初戀,因為美麗的初戀,經常如水東流未得結果。在青春年少之際,情竇初開,初試鶯啼,儘管心理仍未完全成熟,情緒尚未完全穩定,思想亦未整個定型,可是當由真摯的友誼,漸入純真的愛河之際,那份執著專一,是可感可佩的,不過再純情專一,必須懂得適可而止,不作苛求,不失立場。
在這段黃金歲月中,少男少女尤其常常分不清友誼與戀情的界限,有時為多凝視一眼而感到芳心怦動;有時為多幾次巧遇而覺得天賜良緣;有時因同車鄰住而日久懷情,這些情況往往只是青春期對異性的一種好奇與思慕,但每每造成了自以為是戀愛的幻影。
以上是我在雜誌上所看到的一段話,這段話使我聯想到教會裏年輕的弟兄姊妹,我們也是人,難道我們的內心沒有感情的震顫和奔放,我們真如外表所表現的那樣平靜嗎?抑或我們裏面真像一團亂麻那樣糾纏不清?有時候我們心裏那麼亂,好想找個人談談,但是放眼過去,所有的弟兄姊妹似乎都沒有感情上、情智上的需要,沒有什麼矛盾掙扎,他們似乎在禱告、讀經、和聚會中得到完全滿足了,他們那麼高超,彷彿不食人間煙火似的,所以你找不到幾個真正可以談話的對象;你深怕所談的話不能造就人,又躭心可能會造成傷害自己與傷害別人的傳言,所以你在這感情的爭戰上獨撐,你不知如何斷然斬除那份感情的牽扯;一方面又直覺的知道這樣是不對的,你哭倒在主前,號叫著:「主阿!求你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但是那些眼淚,那些掙扎都無法擺脫一些思念,因此你為著自己過份的軟弱而氣餒,你認為你不配進到神前,你「太不聖潔」了,神一定不會再垂聽你的禱告了,從此你因為跟情慾的爭戰得不到輝煌的戰果而自責,靈性上由此一蹶不振。
其實愛美是人的天性,喜歡某人並沒錯,但要知道我們在感情進行時,不能專靠己意一心強求,因為婚姻是神所配合的;若是神所屬意的,彼此遲早都會明白;是神所揀選預備的,神的感動會在雙方裏頭;因此我們不要以屬世的眼光和方式代神挑選,而神也不需要我們把一些自己通過了的人帶到祂跟前讓祂批准。
不要很吃力的去配合神的心意,神不要我們被次好的矇蔽了眼睛,祂應許必給我們最好的、最適合的,那麼,還躭憂什麼呢?惟有神才能為我們預定那「上好的」。我們不知道像我們這樣的人,需要那樣的人,我們既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別人,只有神才了解我是怎樣的人,也知道像我這樣的人,需要那樣的人,那麼由祂來撮合,絕對是最完美的,我們何必放棄這麼好的權利──禱告,而忙得焦頭爛額?更何況我們有的時候常常誤解,常常太敏感──自作多情,我們又常常太神秘……所以我們就忽略了應該讓神充分的作「主」,讓神自始至終的掌管帶領。我們往往很容易的被「直覺」矇蔽了。
我認為在感情方面,真的要完全交託、信靠和仰望。有人說基督徒最不容易交託的就是感情。事關終身,實是奉獻心志及信心的最大考驗。交託、順服說起來簡單,遇到問題的時候,內心常有一連串的掙扎。我們總喜歡看重我們眼目的喜愛,當然也常以家人及一般社會的擇偶觀念來選擇,我們力求這對方「合神心意」,也「合我心意」,盼望也能合家人心意,因此我們理想中的「她」或「他」,就彷彿在虛無飄渺間似的。
但願我們能從自己眼目的情慾、家人及屬世的擇偶觀念中出來,讓這些觀念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不容許這些觀念來攪擾及轄制你的選擇,我們要充分的讓神「完全」作主,我們不要「部份」保留這一生「只有一次」的選擇權,當將這件事完全奉獻在愛我救我的神手裏,因為惟有祂這樣「全權」的動工作主,對方才是你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因此才能在靈裏,情感意志裏,身體各方面兩人成為一體。所以我們不必自己蹦蹦跳跳,追東追西,那樣結局往往是可悲與苦楚的,因為沒有神的工作在其中;因此應當在神前有交託的心志,時間一到,自然便相逢了,因為安排的乃是祂。
但願我們都能發出這樣的禱告:父阿!求祢使我的婚姻實際地讓祢作主,因我愚頑,求祢更清楚的帶領;因我內心複雜,求祢給我單純的仰望,給孩子一道較清楚的命令。最後盼望結過婚的弟兄姊妹,把你們倆是怎麼開始的經過,毫無隱瞞不加修飾的寫下來幫助尚未結婚而年輕的弟兄姊妹,因為婚姻一直是我們教會中最弱的一環,而婚姻又是那麼的重要,願您們能把您們的經過記下來,教導尚未靠主踏上「地毯的那一端」的弟兄姊妹們。
最重要的我們所需要的是「坦誠」,我們不喜歡為著怕親戚朋友說閒話,為著答覆教會人士的關心,而勉強偽裝出來的「幸福的見證」,我們知道自己失敗的見證是很不體面的事,有人或許會認為你沒有尋求神的旨意,或者誤會你用情不專,但是願您記念我們這羣懷著怦然興奮之情,初次嚐試卻碰壁的青年,我們看見成功的見證如同雲彩圍繞著我們,我們彷彿只要照著那套公式,神就祝福,輕而易舉地飄進那愛的國度,飽嚐愛情的甘甜,但我們這樣去做時,冷酷的現實嘲諷我們。一切並不如想像中那麼順利,再次的懇求您記下您的「結婚記」,幫助我們了解愛情的起步應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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