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e-Library       中文 
e-Library Home |  Browse By Category |  Study the Bible    
(No Title)

吳明真

一.前言

在中文辭典中,「方言」是指各地方的土語。但在中文聖經中,「方言」卻意指非屬人間的語言,是人聽不懂的,必須透過翻譯才能明白。例如台灣人到美國講道,倘若說華語,有些美國人聽不懂;必須透過懂得華語和美語的人來翻譯成美語,美國人才能明白。

「方言講道」也是一樣,有人被聖靈感動,用「方言」──非人間的語言來講道;為了造就信徒,讓他們能夠聽懂,必須另有人被聖靈感動來「繙方言」,將方言翻譯成聽得懂的話語。因此,方言講道與繙方言都是聖靈的恩賜,是神隨己意賜給信徒,是人無法從理智來學習的。

何謂方言講道與繙方言?與方言禱告有何不同?教會中是否有方言講道與繙方言的見證?為何近年來見證逐漸減少?以下擬探討此問題。

二.聖經中的方言講道與繙方言

1.聖靈的降臨

大約在主前830年,神曾藉先知約珥的口說預言:「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珥二28、29),這是「應許的聖靈」降臨的最主要預言。耶穌被釘前,曾安慰門徒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

我要求父,父就會將真理的聖靈賜給你們,永遠與你們同在。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6-20)。耶穌升天後,在五旬節的時候,門徒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禱告,他們都被聖靈充滿,這是「應許的聖靈」已經降臨了。

2.得到聖靈的憑證

經云:「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因聽見他們說方言……。」(徒十44-46)。因此,受聖靈的憑據是「說方言」。「方言」的希臘文是 ,意思為舌頭、舌音,有人翻譯為「靈言」。

它是舌頭捲動所發出的聲音,是一種特殊的言語,是人聽不懂的(林前十四2);是人在宗教的忘我境界中,所說超越一般人理解的話語;是無法瞭解的隱祕言語(林後十二4);是讚美歌頌的天上言語(林前十三1)。

《呂振中譯本》將「說方言」譯為「捲舌頭說話」。所以一個得到應許聖靈的人,他禱告時會說方言,這是其他的人可以看到和聽見的。

「應許的聖靈」是神要賜給人的「聖靈的禮物」(徒二38,八20,十一17)。「禮物」的希臘文為,是神要白白的、免費的給予,不必花錢購買(賽五十五1-3),也不必靠人努力建立功績才能得著。當我們受洗歸入主的名下,只要向神祈求,祂就會將「應許的聖靈」賜給我們(徒二38)。

這是每一位相信耶穌的人都可以得到的,是神要賜給世人的恩典。當我們得到「應許的聖靈」,禱告時就會說出人聽不懂的「方言」(徒十44-46,十九6)。這種方言禱告,是靈的禱告,是對神說的,可以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

「應許的聖靈」證明我們是屬於基督,可以體會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住在我們裡面的經驗(羅八9;約壹三24)。「應許的聖靈」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就是神的後嗣(羅八14-16),將來可以繼承神的產業(弗一13-14)。因此信徒要追求「應許的聖靈」,因為這與得救有絕對的關係。

3.聖靈的恩賜

耶穌除了將「應許的聖靈」賜給人外,還隨己意將「聖靈的恩賜」分給各人。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這位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醫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又叫一人能繙方言(林前十二4-11)。

這些「聖靈的恩賜」是聖靈所賜予,為了使個人及教會得著益處。「恩賜」的希臘文為,是指神賜給人的特殊恩賜,並非每個人都可以得到。因此有人能用「方言講道」、「說方言」,另一人能「繙方言」。

有人誤以為「說方言」,是「聖靈的恩賜」,是「特殊的恩賜」,因此不是每個人都要追求的。事實上,「方言講道」的「說方言」,是「聖靈的恩賜」,是用於會眾崇拜聚會時的講道,倘若能「繙方言」,使人聽得懂,可以造就會眾;倘若沒有「繙方言」,使人聽不懂,就當閉口不言(林前十四12-28)。

「應許的聖靈」的「說方言」,是用於「方言禱告」,是神賜給的「聖靈的禮物」,是每一個人都可以得到;是個人虔誠的禱告,是靈的禱告,是對神說的,可以造就自己(林前十四4),兩者是截然不同的。

三.本會方言講道與繙方言的見證

本會在1920年舉行第一屆大會時,高大齡至北京慕道,追求真理,結果被聖靈充滿。他在大會中說的方言最多,也有一人將他說的方言都繙出來。因為看見、聽到本會所蒙的恩賜,就加入本會,願為主盡忠。1另外在馬來西亞的亞庇教會,有人被聖靈充滿,能用方言講道,也有人能繙方言。2這是本會成立初期,文獻中簡單記載方言講道與繙方言的見證。

1927年,本會初傳來臺不久,臺中教會設置在郭腓利門長老所經營丸中運輸公司樓上。那時傳道人奇缺,臺中教會為培養講道人才,以應付目前的急需,常由信徒輪流練習講道,再由傳道人予以指導。

某安息日下午聚會輪到楊貴川弟兄,聚會結束最後一次禱告後,楊弟兄正要離開講臺的時候,一開口就不能自主的向錢亞伯執事說方言;一句一句很清楚,並且手指著錢執事,語氣急激,似乎在責備錢執事,卻不解其意,也不知道為什麼如此衝動。

說畢,錢執事自動的站起來翻方言,說:「現在我所聽見的是福州話,他對我說:『你人在臺灣,心卻在家鄉,你要專心在臺灣傳道!』」錢執事是福州人,當時他心裡實在常常思念著家鄉,無心為主工作;他受此指責,深為痛悔,便發起熱心來,一心一意盡力於聖工。

楊弟兄是臺灣人,當然不會說福州話,他對錢執事所說的話,在會眾聽來確是方言;但聖靈卻感動錢執事,使他聽做福州話,而得以及時醒悟過來,完成主所交託的使命。3

同年某夜,黃基甸長老主持聚會。聚會結束後會眾正在求聖靈的時候,楊貴川弟兄被聖靈充滿,心裡感覺自己所說的方言需要人翻譯。那時他所說的方言,一句一句很清楚,心裡明白所說的是什麼,也知道誰能給他翻譯。

禱告完了,那個應當翻譯的人雖然心裡被聖靈催逼,卻不敢起來給他翻譯,楊弟兄便站起來向會眾說:「我剛才在禱告中所說的方言,弟兄中有一位能翻譯,請他不要怕,勇敢起來翻譯。」

於是,楊泉弟兄(貴川的父親)站起來翻方言,說:「以諾信神的話,不經過死而升天。」這次所以有這種經歷,乃因楊泉弟兄信心軟弱,對受聖靈說方言的問題半信半疑,聖靈便藉此造就他的信德了。4

1947年,韓國教會建設不久,只有少數信徒,沒有專職傳道人才,會眾生疏於聖經,飢渴於靈糧,在更正各教派的異端上尤覺困難。為了應付目前的急需,聖靈竟然依照自己的意思,把翻方言的恩賜分配給金泉教會白仁德姊妹;於是,自九月起繼續數年之間,她便經常隨著需要而翻出方言來造就教會,直至教會長進到相當的程度。

她每次翻方言的情形都是:起初用方言禱告,後來轉變語調,成為方言講道;先用方言說完,然後逐句用韓國話翻出;自說自翻,說的時候不解其意,翻出來才明白自己所說的是什麼;翻的時候,一字一句很慢,發音很清楚,誰都聽得懂;翻出來的話是經文和聖經章節,次序是先翻經文,然後翻聖經章節;經在場的人對照聖經結果,證實一字也不差,但翻方言的人卻生疏於聖經;每次翻出來的經文,都很切合當時的需要。

例如在1947年9月,裴相龍弟兄和朴昌煥弟兄在金泉長老教會,與該會某長老談論靈浸和水浸的問題之時,白仁德姊妹上「校洞」的山上去禱告,其他的靈胞們也和她同禱,求神幫助他們得勝。

白姊妹翻方言,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9-12)。

洪鍾培弟兄即時下山來向裴弟兄和朴弟兄連絡,證明真教會是主的身體,主如何被世人拒絕,真教會也要照樣被世人拒絕;但接受真教會所傳的真道的人有福了,因為主必賜他們權柄,使他們做神的兒女。5

四.方言講道與繙方言減少的原因

方言講道與繙方言都是聖靈的恩賜,而且需要互相配搭,方能使信徒得到造就。方言講道者必須相信神會感動另一位信徒繙方言,這種恩賜的配搭,除了說出來的信息可以造就聽眾外,更使相互配搭的肢體間得到造就。方言講道有時是一口氣說完全部的信息,聖靈再感動另一人繙出來;有時是說一句方言,另一人隨著就逐句繙出來;有時是自己說方言自己翻出來。

繙方言除了用在方言講道外,有時聖靈為了要潔淨教會,也會出現繙方言的情況。例如在1927年的某夜,聚會結束後會眾正在求聖靈的時候,清水教會蔡弟兄進來。聖靈藉著楊貴川弟兄把自己所說的方言翻出來,對會眾說:「在你們裡面,有一個人已經犯罪了。」後來經調查的結果,才知道清水教會蔡弟兄干犯了第七誡,乃予以除名處分。

教會成立的初期,缺乏專職的傳道人才,而且信徒對聖經生疏,無法領會講道,因此聖靈賜下方言講道與繙方言的恩賜。隨著信徒教育水準的提昇,教會重視宗教教育的培養,造就許多專職傳道與兼職人才。因為領會人員充裕,近年來聖靈較少賜下方言講道與繙方言的恩賜。

五.結語

經云:「豈都是得恩賜醫病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繙方言的嗎?」(林前十二30)。這裡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方言講道」的「說方言」與「繙方言」,都是「特殊的恩賜」,是聖靈隨己意在特定期間賜給特定人士,不是賜給每位信徒。

但聖經告訴我們:「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二38),這是「方言禱告」,是得到「應許的聖靈」,是要賜給每位信徒。因此我們要學會分辨「說方言」,究竟是「方言講道」還是「方言禱告」,才不至於產生混淆。

註:

1.魏以撒主編,《真耶穌教會創立三十週年紀念專刊》(南京:真耶穌教會總會,1947),頁C18。

2.同前註,頁N23。

3.謝順道,《聖靈論》(台中市:腓利門公司,2001),頁218、219。

4.謝順道,《聖靈論》,頁219。

5.謝順道,《聖靈論》,頁220。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9/01/2010
Print
Email
Feed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