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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倉億

「我昨天晚上夢到了一個穿潔白衣裳的人,手中拿著一袋金幣放在我的手中。然後摸摸我的頭,我頓時感到一陣無比的平安,後來就醒了。」當有同靈,向你陳述這樣一個夢境的時候,你會如何回應呢?或是當你自己有類似經驗的時候,你又如何看待這樣的夢呢?

因為你作夢當時與作夢後,感到平安,所以這必定就是出於賜平安之神的異夢嗎?尤其當這夢後來還應驗了的時候,你會速速將之遺忘呢?還是因此深深相信這是神的恩典,開始找人宣揚傳講,或者只是存記在心,又或是找傳道者商量思考呢?

在本會中不乏許多作異夢、見異象的例證。有人在洗禮場見流動的河水變紅,也有人在領聖餐時見杯中葡萄汁成了血。有人在靈恩會禱告時,忽見主耶穌率天使降臨會場,有人則在病危時,見到天使與魔鬼屬靈的爭戰。甚至有人曾在靈裡被帶至樂園或天國中,得窺其堂奧。除此之外,本會同靈曾有的各種異象、異夢不勝枚舉。然而當我們本身,或是我們周邊的人也有同樣經歷的時候,我們該如何看待與處理呢?

單純以聖經為根據,我們來看關於異象與異夢的一些記載:

異夢異象的內容與差異


1.內容包羅萬象無法限定

(1)有神與神使者顯現的

「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創二十3),這是聖經當中一個關於異夢的記載,內容直接了當,毫無難解之處,就是神在夢中向睡覺中的人顯現,直接開口訓示警告。

其他類似的,如雅各舅舅拉班也在夢中被神警告(創三十一24)、雅各所作跳羊的夢(創三十一10)、所羅門王得應許的夢(王上三5),以及新約中,主耶穌的義父約瑟被天使告知引領的夢(太一20,二13、19)。另外以西結、撒迦利亞等先知所見的異象,也都有神或神的使者直接出現,雖然可能伴有許多奇特的景象,但皆得直接話語的訓示。

(2)沒有神與神使者顯現的

另外,也有些夢是沒有神與使者出現的,如約瑟年少時所得的夢(創三十七),與約瑟同囚的酒政、膳長,甚至法老的夢。士師基甸到了敵營中,無意聽到米甸人所作的夢也屬此類(士七),還有尼布甲尼撒王的夢也是。從這些異象異夢,可以知道其種類內容包羅萬象,或普通平淡,或驚奇駭異,不一而足。

2.異夢異象有時難以區別

(1)異象一定是見到的,不是想到或感受到的

有時聽人描述所見異象,再加查問,會發覺並非真的從眼睛所見到,似乎有部分是腦中所想到的畫面,或甚至只是個人強烈感受的形象化。這一類的想法與感受,其實並不完全符合經文中對異象的定義。

無論是從聖經中所記載的第一個異象,也就是神與亞伯蘭的對話(創十五)、摩西見燒不壞的荊棘(出三3)、但以理與眾先知所得的異象、施洗約翰父親撒迦利亞在殿中所見(路一22),甚或是使徒彼得、保羅、約翰所得的異象,在經文中一定有一個字,就是「見」或「觀看」。

換句話說,所謂異象必須是相當明確且可見的形象,不論這形象有多怪異或難解。也因此可以知道,一般其他教派將vision這個字,直接譯成「異象」來講,確實容易造成相當的混淆,若能以遠見或眼光,等屬思想與心靈感受層面的用詞來描述,會比較妥當,也才不會與聖經中所描述的異象混淆不清。

(2)有時異夢中也包含異象

「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但四9),這是尼布甲尼撒王對解夢先知但以理所說的一句話,也是經文中,將異夢與異象兩字混在一起的一節經文。從聖經與教會中同靈的經驗,可以知道,有時異夢與異象難以清楚的畫分。但從上一點的查考,能確定的是,無論是醒著所得的異象,或是夢中的異象,都必有明確可描述的形象與形體,絕非單指一個意念或想法而言。

一般人對異夢異象的反應


1.馬上相信,也在現實中快速得印證

如「創二十」中,神警告亞比米勒之後,亞比米勒趕緊修正自己的作法,而在亞伯拉罕的代禱下,神就醫治、解除降在他與他族人身上的病。另外像雅各、拉班、耶穌的義父約瑟等等,他們也都是馬上相信自己所得的異象異夢,並在短暫的時間內,就得以印證所領受的信息。

2.自己不知道意思,但有人解釋

聖經中有一些異象異夢,是領受者自己不明白的,但是卻能在神安排的人幫助之下,得到精確圓滿的解釋,如約瑟為酒政、膳長與法老所解的夢,以及但以理為王解開其夢中異象。又如但以理本身並不明白其所見,卻能得到天使部分的解釋。

3.自己不知道意思,也沒人加以解釋

也有一些出於神的異夢異象,是直到應驗之前,沒有人能夠理解,包括領受者自己。如約瑟自己所作的夢,和但以理所領受異象的部分內容。

4.聽的人不相信且不同意

當約瑟的弟兄與父母,聽到約瑟所陳述的夢時,沒有人相信,即便是他的父親,已經無意中得異夢的真意了,當下仍無人同意那夢境中隱約呈現的意義。

以上這四種狀況至今仍可能發生在我們的周圍,不過,也讓我們明白,若有一天我們自認領受了異象或異夢,其實不必急於向人證明,只要這些真的是出於神的,等神時候滿足之時,一切自然會應驗。

由感受來分辨並不正確


從聖經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發現真正出於神的異象與異夢,並不一定都讓領受者有相同或平安的感受,無論這些領受者本身是虔誠的信徒,或是未信的教外人士。

1.主內領受者可能感受平安,也可能受驚嚇

《創世記》十五章中,神突然在異象中對亞伯蘭說話,並應許他豐盛的產業、土地與子孫,這是會使領受者大感平安的異象,相同平安的異象也發生在雅各的身上(創四十六2-4)。但同樣是虔誠的聖徒,在《但以理書》中卻記載這段:「至於我──但以理,我的靈在我裡面愁煩,我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但七15),一樣是出於神的,但以理領受的感受,卻是愁煩與驚惶。另外,以賽亞先知得見異象時,不只感受不到平安,甚至他還自述他的感受是痛苦與驚惶(賽二十一2-3)。

2.不信主的人也能領受,且感受不等於結果

與約瑟同囚的酒政與膳長,他們都不是信奉真神,且各自作了一夢,兩人都因不明夢理,所以深感不安,沒想到在約瑟解夢且應驗之後,證明這兩夢竟吉兇各異。身為異教徒的法老,因其所作的夢,感到極不平安,卻在神差派約瑟來講解與幫助下,終能轉危為安,使埃及免於大饑荒的荼毒。一樣為王,且是異教徒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也領受了使其煩燥不安的異夢(但四5),雖經過神所差的先知但以理講明,卻終不能改變那使人懼怕的結局。

「結十三16」寫道:「這抹牆的就是以色列的先知,他們指著耶路撒冷說預言,為這城見了平安的異象,其實沒有平安。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平安的異象與異夢,不一定就是出於神的,反之,使人驚駭不安的內容,也不一定就是出於魔鬼的。因此,單由領受者感受平安或驚駭與否,就斷定異夢異象是否是出於神,經文中並無這樣的根據,且領受者的感受如何,也並非神賜異夢異象的唯一目的。

有違真理經訓的絕不可信


1.並非所有都是異夢與異象

若有人正處於缺乏物資的狀態,於朝思暮想之下,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於是在夢中突然獲得一筆財富,醒來之後就因此大感平安滿足,以為這必出於神的安慰。或因生活過於緊張焦慮,又缺少禱告聚會,漸失屬靈平安,以致夜中夢到不吉之事,就歸咎於魔鬼擾亂,或真神管教,這些都不一定正確。經上說:「事務多,就令人作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又說:「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傳五3、7)。可見夢不見得都是異夢,異象也不一定都出於神。

2.靈驗與否也並非判別的標準

凡事都有真假,異夢與異象也是如此。對於一切的異象與異夢,都要謹慎分辨,是否出於其他靈與人意的不是。「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申十三2-3)。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先知向你們說預言,你們不要聽他們的話。他們以虛空教訓你們,所說的異象是出於自己的心,不是出於耶和華的口。』」(耶二十三16)。這兩節都使我們得知,應驗與否,並不能作為判別上的絕對標準,因為有出於人意與私心的,也有出於非神靈的靈驗,若不謹慎,恐怕陷入迷惑當中。

3.判別的標準唯主言語與聖經

何謂真理?就是真實不變的道理。道成肉身的神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因此凡所作之夢,或所見之象,都必用主耶穌的話,也就是真理來加以過濾,又或是經上聖靈啟示的教訓來審視,這是避免屬靈迷惑與偏差的首要之事。弟兄姊妹除了自己根據以上兩點進行察驗之外,也可與傳道或長執先行分享,聽取其意見與判斷,這也是避免屬靈錯誤的多一道保障。

異夢異象非關信心無需強求


由以上聖經諸例的整理,可以得知領受異夢或異象,並不限於信徒,非信徒也能經歷,當然也與個人信心無絕對的關係。因此領受者不當以為自己是深受恩寵的特殊人物,或誤以為異夢異象是神對個人特殊的印證,而有驕矜自喜的心態。

一般同靈,更不可據此將人分門別類,也不用因為未曾領受異象與異夢,而自覺鄙薄,要知道神若真賜異象與異夢給任何一人,並經分辨而後見證出來,其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保羅所說的:「我們本是在基督裡當神面前說話。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事都是為造就你們。」(林後十二19)

異夢異象傳講的正確態度


最後,茲根據聖經經文,歸納出幾項要點。當個人想要見證或傳講,任何無論是自己或他人的異象異夢之前,都應該先省察與注意的地方:

1.對自己所作所見的異夢異象,不可盡信依從,總要以聖經為判斷

神曾告誡過被擄的子民說:「不要被你們中間的先知和占卜的誘惑,也不要聽信自己所作的夢」(耶二十九8),只因神已經將祂的旨意,明白地降給先知耶利米,並寫信告知了他們所有人。今日我們也已經得了神的書信,就是聖靈藉眾使徒先知所留下的新舊約聖經。因此總要以此為最終根據,免得自己迷惑自己,甚至給魔鬼留地步。

2.領受異象異夢,不一定要急於傳講,當存記思想,等候神的旨意

「祂便來到我所站的地方。祂一來,我就驚慌俯伏在地;祂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明白,因為這是關乎末後的異象。』」(但八17)。但以理領受異象之時,天使吩咐他的,並非馬上去宣揚傳講,反而叫他要封住隱藏(但八26),同時叫他當要明白,這「明白」的希伯來文原意,就是指以悟性來分辨與思想。「馬利亞卻把這一切的事存在心裡,反覆思想。」(路二19)。

主耶穌的母親領受異象,也只是存記在心反覆思想,耐心等候神自己成就祂的話語。有些異象異夢純粹是神賜給個人,造就個人信心之用。如保羅見了異象,曾隱忍十四年禁止自己不講(林後十二6),因為他認定那只是神造就他個人之用,且他也顧慮,若有同靈知道後,可能把他看得過高,而他後來之所以陳述,是因有人污衊他,輕看他身為使徒的資格。

就算保羅不得不講,他的態度也是「我必說實話」,其實保羅更寧願述說自己的軟弱,與神的幫助和恩典,而非個人領受的異象。異象異夢若出於神,總有一天神會顯明出來,也必親自實現(結十二23),並安排見證顯露的機會。

3.若異象異夢是關乎眾人,能造就教會的,傳講時應當誠實無偽

見證異象異夢,首重誠實無偽,即便動機良善,也不應擅改、誇大,或刪減加添。神曾嚴厲責備那些照著人意,傳講平安異象與信息的人,指他們是假先知。有人以為誇大加添的見證,也可以榮耀神,殊不知一旦誇大成分,被細心之人識破之後,反而會使神的名蒙羞。年少的撒母耳得了異象,本不敢妄自宣揚,在以利追問之下,「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了以利,並沒有隱瞞」。實則神要求於信徒的,就是「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亞八16)

4.你只管去!對於異象異夢,無論明白不明白,只管遵行聖經真理而行,就必得福氣與安息

「彼得心裡正在猜疑之間,不知所看見的異象是甚麼意思。」(徒十17)。《使徒行傳》當中,有一個關乎救恩賜給外邦人,極其重要的異象,賜給了使徒彼得,經文卻記載領受者當時竟不明白異象的意義,只是彼得繼續順從聖靈引導,執行自己的本分,一直到事情都成了,就是外邦的哥尼流一家信主之後,彼得才意會過來,並在神安排的時機場合,誠實的見證出來。

使徒保羅在夜間見到馬其頓人的異象之後,經文記述「保羅既看見這異象,我們隨即想要往馬其頓去,以為神召我們傳福音給那裡的人聽。」(徒十六10),保羅明白也確認異象與神曾吩咐他,該往外邦去傳道的命令符合之後,他並非去傳講那異象,而是直接行動執行異象中的指示。

但以理領受的異象,太過深奧難測,即便有天使部分解明,智慧過人的但以理仍說:「我聽見這話,卻不明白,就說:『我主啊,這些事的結局是怎樣呢?』他說:『但以理啊,你只管去;因為這話已經隱藏封閉,直到末時。』」(但十二8-9)。文中的「你只管去」,也有只管遵行的意思。

這些例證,都使我們明白,無論有沒有領受異象與異夢,或是明不明白聖經中或所領受的異象異夢,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最重要的,永遠是「你只管去」,也就是遵行主耶穌已經明示我們的一切吩咐與真理。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9/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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