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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398期2010年11月)
真理論壇:【箴言釋義】第二十九章(上)

邱義雄

本章與前章的體裁一樣,多屬反義對仗的題材。內容與前章不同,不談富貴與貧窮,殷勤與懶惰,比較重視倫理道德,勸人全心依賴真神。其中有許多經文論及義人與惡人、政治與管教,顯示為政和管教的通則。

1節:人屢次受責罰,仍然硬著頸項;他必頃刻敗壞,無法可治。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越受責罰而越頑固的人會突然敗亡,無可挽救。

這一則箴言是警告那些怙惡不悛、執迷不悟、頑梗不化的人,終必敗壞,無可挽救。硬著頸項(《思高譯本》:頑固)的人,對父母的責備、親友的勸告和智者的勸勉,置若罔聞(箴一24,五12),當作耳邊風,屢勸不改。長此以往,必咎由自取,無法挽救,自取滅亡。

以利的兩個兒子,行為敗壞,搶奪百姓的祭物,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茍合,因不聽父親的勸告,終於死在沙場(撒上二24-25,四11)。以色列王巴沙帶兵攻擊猶大,亞撒王從聖殿和王宮的府庫裡拿出金銀求助亞蘭王,先見哈拿尼來勸阻,他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裡。作王三十九年,腳上有病,而且甚重,兩年後死亡(代下十六)。

烏西雅進入聖殿擅自燒香,不聽祭司們的攔阻,立時受罰,長大痲瘋(代下二十六16-20)。猶大國最後的王西底家,行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神的話勸他,他仍不自卑。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神差遣使者去勸勉,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祂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代下三十六11-16)。

2節: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歎息。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明主治國,人民歡樂;暴君當權,人民悲歎。

《呂振中譯本》譯為:義人執政,人民就喜樂;惡人掌權,人民就歎息。

本節與上一章的12、28節意義相同。人民的喜樂和歎息在乎執政者的善惡,義人執政掌權,政治修明、不貪不取,人民自然安居樂業,充滿喜樂;反之,惡人掌權,苛政百出、不公不義、收受賄賂,人民自然歎息不服。

3節: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思高譯本》譯為:喜愛智慧的,使父親喜悅;尋花問柳的,必傾家蕩產。

這一則箴言包括兩個觀念,在本經卷也多次提起:

「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所有父母都愛兒女,正如俗話說:「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希望他們長大之後有所成就,榮神益人。因此使兒女受教育,希望他們成為智慧之子(箴十1,十五20上,二十三24,二十七11)。

「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尋花問柳、不務正業的人,必定傾家蕩產,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你勞碌得來的,歸入外人的家」(箴六26,五10)。《箴言》的作者用很多篇幅勸人遠離淫婦(外女、妓女)的誘惑(箴二12-19,五,六20-35,七),主耶穌所講「浪子的比喻」是最好的實例(路十五11-32)。

4節:王藉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君王秉公行義,國必強盛;貪污腐敗,國必敗亡。

《思高譯本》譯為:君王秉公行義,必將興邦;但若暴斂橫徵,必將喪邦。

秉公行義的君王,他的施政都為人民著想,照顧貧弱孤寡,保障他們的權益,為他們雪恥伸冤,將他的國家治理得井然有序,以致國泰民安,人民豐衣足食。「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箴二十28)。反之,國王若貪婪愛財、索要賄賂、屈枉無辜、暴斂橫徵,搜括民脂民膏,必導致民怨沸騰,民不聊生,國必敗亡。羅波安不以公義公平對待百姓,苛政重稅,終於導致國家分裂(王上十二)。

5節: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諂媚鄰舍,無異為你自己張開羅網。

《呂振中譯本》譯為:人以諂媚引誘鄰舍,是設羅網去絆他的腳步。

《思高譯本》譯為:對自己的友伴阿諛的人,是在他腳下張設羅網。

人性的弱點就是容易將別人誇張阿諛之言,信以為真而沾沾自喜,雖然諂媚者所說的是虛應故事,但喜愛奉承的人聽了就全盤接受,結果很容易被人蒙蔽,作出違反正義真理的事來,落入網羅而不自知。記住:「火熱的嘴,奸惡的心,好像銀渣包的瓦器。」「諂媚的口敗壞人的事」(箴二十六23、28)。不要隨意聽信別人阿諛諂媚的話,但也不要對自己親朋好友阿諛諂媚,這樣的人無異是在自己的腳下鋪設羅網。

諂媚不獨叫被奉承的人絆倒,連自己也會陷在網羅裡。大利烏執政的期間重用但以理,想立他治理通國,因而引起總長和總督們的嫉妒,他們為要陷害但以理,就阿諛國王請他下一道禁令:「三十日內,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麼,就必扔在獅子坑中。」大利烏王中了他們的詭計,將違背禁令的但以理扔在獅子坑中。但神差遣使者封住獅子的口,保護但以理不受獅子傷害,得著平安。後來真相大白,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連他們的家屬都被扔在獅子坑中(但六章)。

6節: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邪惡人掉在罪惡陷阱裡;正直人卻過自由快樂的生活。

《思高譯本》譯為:作惡的人,滿路絆索;正義的人,載欣載奔。

作奸犯科的人,不但自己遭受刑罰,也被自己的罪孽抓住,為罪惡的繩索捆綁,心中沒有平安,生活悲慘,陷在網羅而不能自拔,也為仇敵留下攻擊的把柄。因為他犯了一罪,必繼續犯其他的罪來遮掩前面的罪,一犯再犯,陷在罪惡的痛苦中。

大衛與拔示巴犯了姦淫,又殺了烏利亞,他自己的體驗也在詩中透露:「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我被壓傷,身體疲倦;因心裡不安,我就唉哼。」(詩三十二3-4,三十八4、8)。

作惡的人,滿路絆索,掉在罪惡陷阱裡,生活悽慘悲傷,因為幸福早已離他而去。義人奉公守法的人,無憂無慮,在人生的道路上載歌載舞,過著自由快樂的生活。詩人大衛的體驗:「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詩三十二10-11)

7節: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義人尊重窮人的權利;邪惡人沒有這樣的同情心。

《思高譯本》譯為:義人關注窮人的案情,但是惡人卻毫不知情。

義人心性善良,滿有神的愛,他憐憫貧窮,為孤寡伸冤。關懷弱小者的遭遇,為無辜的人辨屈。波阿斯關懷路得,交代僕人不可欺負叱嚇她,任她拾取麥穗(路二8-9、14-16)。約伯說:「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神興起,我怎樣行呢?祂察問,我怎樣回答呢?」(伯三十一13-14)

惡人是利己主義者,唯利是圖,沒有同情心,他對那些軟弱可憐的人,漠不關心,有時還加以藐視。大衛在逃難中打發僕人向富戶拿八求援,拿八不但不幫助,還以惡語藐視:「大衛是誰?耶西的兒子是誰?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我豈可將飲食和為我剪羊毛人所宰的肉給我不知道從哪裡來的人呢?」結果招來禍患(撒上二十五1-13)。

8節: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狂妄人煽動城市作亂;明智人維護地方安寧。

《思高譯本》譯為:輕狂的人,煽動城市作亂;明智的人,設法挽回狂瀾。

狂傲的人唯恐天下不亂,在城裡到處煽風點火,謠言滿天飛,結果城內秩序大亂,人民不能安居樂業。明智的人,以自己的智慧排解糾紛,化干戈為玉帛,消戾氣為祥和,恢復城中雜亂的秩序,使人民安和樂利。

9節: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當代聖經》譯為:倘若聰明人跟愚人爭論,愚人不是發怒,便只會大笑,喧嚷不休。

《思高譯本》譯為:智愚爭辯,或怒或笑,終無結果。

愚妄人卻狂傲自恃(箴十四16),他們的情緒反應,或怒或笑,令人捉摸不定。這種人實在不堪造就,你若與他爭論,不論你用什麼方法,說什麼話,皆無濟於事,一切的努力盡是徒然。對付這樣的人,最好的方法是置之不理,敬而遠之。這則箴言是勸告智慧人不要與愚妄人爭辯,智者告訴我們:「與眾寡合的,獨自尋求心願,並惱恨一切真智慧。愚昧人不喜愛明哲,只喜愛顯露心意。」(箴十八1-2)。冥頑不靈的愚妄人,實在不可救藥。

10節: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嗜殺的人憎恨正直人;義人卻保護他的生命。

《呂振中譯本》譯為:好流人血的、恨惡純全人;惡人尋索他的性命。

《思高譯本》譯為:嗜殺的人,常憎恨正人君子;正直的人,卻關懷他的性命。

本節經文下一句詞意含混,各種譯本都有不同之處。

「好流人血的」指兇惡殘暴,殺人不擇手段的,這種人嗜殺成性專害無辜(參:箴一11-18),如同掃羅殺害挪伯的諸祭司(撒上二十二)、耶洗別對拿伯(王上二十一)。好流人血的恨惡正直人,並且殺了他,因為他的行為是惡(參:約壹三12)。義人與他們迥然不同,他心地善良,不但不惱恨惡人,反而憐憫他,高抬貴手,饒他一命。

11節: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愚蠢人怒形於色;聰明人心平氣和。

《當代聖經》:愚人的怒氣,常常一發不可收拾;明智的人卻懂得自我抑制。

這一則箴言的意義與十四章29節類似,愚妄與智慧的分別,在乎能否控制自己的情緒。

愚妄人不能控制自己,常常為了芝麻小事,怒氣沖沖、咆哮如雷。智慧人心平氣和,懂得自我抑制,控制情緒、忍氣含怒。

能控制自己情緒的人,乃是生命成熟的表現。性情暴躁,怒形於色,乃是將自己的膚淺和醜陋張揚出來。「怒氣全發」好像河水決堤,淹沒良田,許多禍患起源於須臾的不忍,即所謂「小不忍則亂大謀」。詩人勸我們:「當止住怒氣,離棄忿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三十七8),保羅說:「生氣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




作者: 邱義雄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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