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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2期2011年3月)
主題特寫:順服而為聖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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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倉億

我們幾乎都聽過《伊索預言》中金斧頭與銀斧頭的故事。對於故事中那個誠實的樵夫,最終雖然失去了他原來的鐵斧頭,卻得著了金斧頭與銀斧頭的賞賜,我們多有欣慰或稱羨。

欣慰的是一個人的美德能如此公義且快速的被報償,稱羨的是那樵夫大概能就此過著豐裕無虞的生活。一樣當受贈者,我們都寄望收的是金銀之器,只因器具的本質不同,金銀的價值勝過銅鐵的價值。人的個性、恩賜各不相同,猶如不同材質的原料,神有如製器之匠,而如「羅九24」所說,我們被神所召的人都是神的器皿,那麼你會想要成為哪一種器皿呢?

可惜答案只有兩個,我們無法決定要成為哪一種材質的器皿,因為我們是被造的,材質生而俱來,由神決定,但我們可以自己決定是否要成為聖潔貴重的器皿或是污穢無用的器皿。經上告訴我們,聖殿中的器皿,可以是金、銀、銅或鐵(書六19;撒下八10-11),甚至是用土泥所作的(羅九21)。不管我們是哪一種材質的器皿,一旦藉著主耶穌的血、水、聖靈與真理分別為聖之後,我們就都是神手中寶貴的聖器皿──無價。

但是神所親愛的,你願意知道神的聖器皿,並非我們所想像的只是被放置在聖殿中的高臺與供桌上高枕無憂,也並非整日只是被擦拭珍惜,更非只被欣賞瞻仰的嗎?

事實是,這些聖器皿一開始由曠野沙漠惡劣的環境中出現(出三十七16),它們確實也曾被安置於會幕與聖殿之中成為神的榮美,然而神允許它們經歷了毀壞的可怕遭遇(代下二十八24),又使它們被沾滿鮮血的手擄走,丟棄在外邦偶像的廟中(代下三十六7),甚至當它們出現在異教貴族污穢不敬的嘴唇邊(但五2),神都未出手阻止。

只因它們是神的器皿,就必須承擔這一切,也正因這些器皿無聲的順服,才能讓我們不斷的從經文中看到它們的足跡與所在,並同時看到神藉著它們彰顯出自己的榮耀與作為。因此我們需體認,若要成為神所用的聖器皿,聖潔之後還必須有的條件,就是順服──無需多言的順服神的使用、順服神安排的處境、順服神的安置,甚至破碎再造。

就像我們不會想駕駛一輛有自己意見的車子,即使這是一部法拉利跑車或百萬名車;當我們想去某地時,那車卻說那邊路不好,所以我不想去,你可以換地方嗎?不然我寧願拋錨。我們也不會使用一個有好惡選擇的瓶子,即使它是24K金作的,當我們要裝水時,它嫌太淡;要裝醋時,它唸太酸;要裝湯時,它說太燙。

豈知所謂的合用,絕非單指著天生材質的優劣,以神這位主人的角度來看,指的就是無條件順服於主人的使用。神的器皿,講究順服的工夫。經文中神所賜給我們的實際作法,有兩個方向,首先是對神,其次是對人。

一.對神的順服,總是表現在真理與現實面發生衝突時的抉擇。

1.超越理智的順服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對某些奉獻者來說,他們全部的收入尚不足以應付生活之所需,然而神還作這樣的要求,豈不是強人所難?當真理與現實發生衝突時,我們作何判斷?

我們聽到了主耶穌看著寡婦投入兩個小錢時的肯定與讚賞(可十二42-44),卻沒有看到主體貼地阻止那寡婦,因為那寡婦在真理與現實間作出了抉擇。主耶穌知道她確實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因為她的先祖曾通過了比這更大更難的考驗。

當神要這老者獻出獨生且深愛的兒子以撒時,老者的心中不會有命令與現實所激起的洶湧大浪嗎?理智告訴他這是不合理的,理智也可能說服他去忽略掉那聲音,但心中的滔天大浪並沒有吞沒他的順服,信心勝過理智所提供的不合理,成就了一個完美信心的典範(創二十二)。

當約伯敬虔獻祭或每日感謝神的同時,他決料想不到他很快就會喪失他所有的兒女、財產或尊嚴,當他痛徹心扉、窮困潦倒的時候,神並沒有出聲安慰或給予解答。敬虔後的災難與守道後的痛苦,這都是理智無法解釋的,但現實並沒有擊倒約伯的信心,順服使他的信仰有柳暗花明的嶄新收獲。

我們也一樣,全身入浸除罪的洗禮、與主有分的洗腳禮、與復活相關的聖餐禮奧祕,有時是理智難明或言語難盡的,但我們順服。而面臨信仰與生活中現實與真理的衝突點時,對聖經真理的順服,正足以證明我們是神的聖器皿。

2.超越情感的順服

有時候,我們知道神指引的方向與作法是對的,在理智上我們可以認同,但是情感的糾結,卻使我們行不出來。「就禱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我知道祢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所以我急速逃往他施去。』」(拿四2)。

約拿知道神,也知道神是對的,尼尼微人或許真會悔改,但就他身為一個以色列人的情感,他無法接受這些他眼中的大惡仇敵還有機會得救的事實。就如同Chrysostom(或譯屈梭多模)曾說過的:「叫你知道哪裡有罪惡,哪裡就有風雨;哪裡有抗命,哪裡就有動盪。」尼尼微城因他們的大罪,面臨神預備的毀滅大禍,而先知的不順服,則為他自己與同行的船員招來了足以吞滅的滔天惡浪。

先知逃離陸地,卻逃不了風浪,被拋進了海中,躲避不了魚口;他的不順服與逃跑,無法對他帶來任何好處,只是證明了神的旨意依然要執行,神的權能無所不在,無處可逃(詩一三九7-10)。最終順服之後,他仍然被神送回了陸地。

我們不敢開口邀人到教會,因為被拒的尷尬,不是我們喜歡的;我們不敢承認自己與家族的軟弱與錯誤,因為被比較的羞辱,不是我們想要的;我們不易去原諒說話行事得罪自己,或故意與我們作對的人,因為他們不一定會改變,而我們卻因此要不斷承受忍耐,這不是我們樂意的。但要知道,真理始終高於任何個人情感與好惡,所以主耶穌才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超越個人情感的順服,正足以證明我們是神的聖器皿。

3.超越利益的順服

人所能得的利益是甚麼呢?名聲、金錢?有多少人日夜為了這兩者汲汲營營,但若遇上了生死交關的時候,又是多麼樂意將一切金錢物質換得生命的存續。看哪,死亡威脅未到之前,我們怕的是喪失財物;但死亡臨近時,財物的損失反而不重要了。這樣說來,生命似乎是人最大的利益。但有人卻把神的命令,看得比這人生最大利益更重。

主耶穌在受難之前,曾求天父將那苦難死亡之杯撤去;但就如保羅所言:「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林後五4),主的順服,乃是丟棄了人生最大的利益,卻因此承受了超越人生之上永恆的榮耀。但以理堅持對神的敬拜(但六),與他三個朋友堅持不向偶像跪拜(但三),也都保證會使他們立即地面臨惡難,使他們喪失此生最大的利益,但他們的順服,使神的作為得以彰顯,也使他們得到了超乎人的榮耀。

在某些地區傳福音,有可能受到異教徒的攻擊,使身體平安受威脅。而在一般地區,照著聖經真理來實行我們的生活,也可能會損失現實上的利益。例如使用盜版與翻版,可以省下我們許多花費,若堅持不用則對我們的利益有損,但根據第八條誡命,哪一種作法才對呢?不交際應酬、花天酒地、分黨結派,有時會使我們受人排擠,甚至影響升遷與工作收入的機會,但比起公義、盡責、聖潔,今生利益還是如此重要嗎?超越利益的順服,需要屬靈的勇氣,但這足以證明我們是神的聖器皿。

二.對人的順服,並非順服的主體,而是對神順服的延伸,主要在於真理和倫理間的調和。

以下歸納出三點:

1.在主裡順服掌權者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1-2),這不單是保羅,彼得受的啟示也是如此:「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彼前二13-14)。照著真理,順服人與制度,這也是神的旨意。

若我們不用像但以理與他三個友人那樣,直接面對來自反真理的迫害,也不用像初代教會那般必須付出生命來承認自己的信仰,那麼在一般開放的社會與政治中,並沒有理由使我們照著自己的好惡來決定遵不遵行官長與制度。

若法律禁止聚會禱告讀經、要求不准信基督,或要求進行一些違反經訓的事,我們當然不從;但在真理之內,我們樂意順服,甚至為一切在上位者與制度、國家代禱,求神賜福,因為我們如此作,可以在德性與行為上成為不信者的典範,甚至得到外邦君王對我們至高之主的崇敬。

2.在主裡倫常的順服

經文中有許多地方,要求我們要孝順父母、在家中順服丈夫、工作中順服主人、年幼要順服年長,甚至同靈間要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這些順服的首要條件,與上一點同,都講求在主裡,也就是以真理為依歸來做。凡事以主的教導與使徒教訓來判斷,若沒有違背聖經所啟示,凡當作的,都應當盡本分作好。這就能使我們身邊一切信或不信的人,藉著我們將榮耀感謝歸給我們的神。

3.順服服事聖徒的人

弟兄們,你們曉得司提反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我勸你們順服這樣的人,並一切同工同勞的人(林前十六15-16)。

若對人順服的第一點偏重的是政治與社會上的順服,則這一節經文清楚指出我們應當在主裡有屬靈上的順服。保羅說,像司提反一家,他們專心作服事聖徒的工,所以弟兄姊妹當順服這樣的人,還有同工同勞的人。

這樣的人,在今日不就是教會的職務人員嗎?要知道職務人員不單是為了領導教會,更是為了服事神的眾聖徒才被按立、被差派;猶如牧人照顧羊群、父母關愛子女、僕人服事主人。眾負責人與各組組長,甚至教區和總會組織,都是為了服事而存在,這樣的人,我們理當順服。而我們之所以順服,乃因他們是為真理的緣故來愛我們,在主耶穌聖名之下為我們付出。

三.順服的果效,基於聖經的啟示,我們不得不提,因為這都是神應許給我們,又美又實在,值得存於心而盼望的。

1.順服乃真信可被神稱義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這一節後半段,保羅強調出一個事實,就是罪惡的結果是進入死,而順服的結果就是進入義;若以《羅馬書》因信稱義的中心主旨來看,再加上「羅十4」所提「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這一節後半部,更接近希臘原文的意思是,使凡信祂(基督)的都進入義。

這麼來說,在保羅心中,也就是他所受的啟示,明明白白告訴我們,所謂信基督是有一個外在衡量標準的,而這標準在《雅各書》中籠統的稱為「行為」,在此則更具體的表示成順服基督,這包含無形心靈之順服與有形生活之抉擇。今天我們要被神稱義,就必須順服神,順服神的得救要道,順服神的生活指導,順服神的靈修標準,並順服神對我們際遇的安排,因此順服的果效之一,就是可被神稱為義。

2.可使神家中同靈得喜樂

有些人將全心順服看得難若登天,似乎順服代表的就是犧牲、受苦、試練,因此將之視為畏途,或只願將其當成參考性的勉勵。前面所提固然是順服操練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順服也不全然如此的令人沮喪。請看保羅提到的「你們的順服,已經傳於眾人,所以我為你們歡喜」(羅十六19),這是保羅在寫給羅馬教會同靈的信尾所提的,他說羅馬同靈的順服,帶來的不只是負面情緒而已,竟也使愛神的同靈感到喜樂。

再看那曾經使保羅擔心的哥林多教會,後來能接受眾傳道的勸導而順服改正,當這消息被保羅知道時,他說:「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我如今歡喜,能在凡事上為你們放心。」(林後七15-16)。

這樣看來,我們的順服還有一個意外的果效,就是使愛神的人得益處,而那益處就是使其他同靈能喜樂,並得到安慰與典範。就像我們這些聖徒從主耶穌、亞伯拉罕與其他眾先知聖徒的順服中,所領受的感受與獻上的感謝是一樣的。是誰說順服只是個人的事?一個聖徒若能順服,這也是顧別人的事,算是愛人之舉。

3.可擁真理之愛的真門徒

「並且提多想起你們眾人的順服,是怎樣恐懼戰兢的接待他,他愛你們的心腸就越發熱了。」(林後七15)。愛屋及烏乃是人的性情之一,就像一個深愛自己子女的父母,也會因那些疼愛自己兒女之人的舉動而歡喜;極為孝順的子女,必感激那些對自己長上關懷有加的人。

真正愛神的人,也會不自主的去愛那些與他們一樣用生命在順服神的人。提多本身是順服神的人,當他見到了也跟他一樣用生命與行為來順服神真理的人時,他的情感豈能隱藏?他的愛豈能禁閉?我們若順服神,其中一個果效,就是將可得到更多其他聖徒的真理之愛,這是多麼美的事。

4.在此生之後得永遠生命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來十二9)。這裡提到的得生,絕不單指得到今生的生命,難道不也指著來世的永生嗎?看看司提反因順服那傳揚福音的命令至死,但我們相信他已得了更美的生命。看看施洗約翰因順服那為主開路的使命而亡,但我們確信他現在必行走在樂園之中。

這樣看來,未信之人藉著洗禮、洗腳禮、聖餐禮、受聖靈與守安息日而得進救贖之門;而已信之人則必須藉著順服來行走人生這未竟的天國道路,乃是不言而喻的道理。順服不一定是人生坦途的保證,有時反而換來重重的艱難,但想到順服之後,竟能得到如此珍貴美好的果效,聖徒理當作出屬靈的明智抉擇。

願我們都能常常默想這順服的道理,在神的旨意中,完成對神與人的順服,並成為因這工夫而滿溢美好果效的聖器皿。


作者: 賴倉億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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