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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2期2011年3月)
信仰社會:人要離開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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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俄米

小娟在新年除夕的時候,與先生約好要帶小孩出去玩。就在夫妻倆要出門的那一刻,原先因身體稍微不適而只想待在家看電視的岳母,現因身體較為舒服,就決定也想一起出去透透氣。

看見女婿一手拿著照相機,一手拿著三腳架,又看見小娟拿了一包水果,手上也抱著小孩。做媽媽的想分擔一些,於是說:「大偉有什麼我可以幫忙拿的?」女兒和女婿均開心的回答說:「謝謝!我們都可以,媽媽您自己動作要輕慢一點,不要太急。」

小娟的老公好不容易準備要自己創業,做的是小型生意。

正要開業的前幾天,媽媽在晚餐時關心的說:

「大偉很辛苦,小娟要照顧小孩,若有什麼我可以幫忙的,記得,不要客氣,請通知一聲。」女兒、女婿倍感溫馨。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創二24)。

現在有不少長輩滿懷真誠待自己的晚輩,知道不偏袒任何一方地為他們著想,誠心想從旁盡一份力,並且也想盡辦法幫助新婚夫妻獨立。或許仍有些長輩認為自己的子女是寶,婚後不斷偏袒、保護他(她),例如不讓子女進廚房、不用洗衣服等等,甚至夫妻之間有意見不合的時候,也會不顧一切護著自己的孩子。

我們都知道,每個父母總是對自己的子女比較熟悉,也比較呵護,因此當年輕夫妻在工作、家庭經營上,作長輩的能站在媳婦或女婿的立場及成長背景去思考,鼓勵兒女能多加體諒對方,了解雙方的想法,甚至是感受,使彼此學習適應的過程更加迅速。因此使雙方在處事上能漸漸成熟,夫妻能真正自立、有擔當,可以承受工作、人際關係及面對壓力等等的挑戰。

以工作及家庭經營而言,兩個年輕人結婚,將要適應許多事:如彼此的個性、習性、能耐、價值觀、思考邏輯、做事態度和人際關係等等。在這些挑戰或摩擦當中,若做為長輩的,能夠不憑自己的主觀「保護」自己的子女,而是可以以美好經驗及合乎聖經真理的觀點,提供給他們做為參考,深信一定能使他們得到很好的造就。

我們假設,就男性而言,倘若在婚後,大偉處處得到長輩的「庇護」,雖然有時候覺得不妥,但也享受母親是「最愛他」的,在工作上若遇到不順,也喜歡向母親訴苦。適度的抒發當然OK,但如果婚後長輩依然主導大偉的一切(而不是全然與妻子一同共識),這樣就很難達到「人要離開父母」的境界了。婚後假使一個男人處處受到保護,在情感上很可能無法完全成熟,無法很快真正成為有擔當的男子漢,有時也就無法承受挑戰。這樣,對他而言,多少會減緩成為真正一家之主的進程。

聖經的婚姻之道,是兩個人結婚之後,彼此成為對方最親密的人(骨肉之關係)。這份夫妻關係,是勝過與其他任何人所建立的。因此,年輕夫妻雖知道各自的父母親是「最愛他」的,很多事情當然可以找父母親商量,但夫妻學習互相充分的溝通、支援,如此能以符合聖經的道理,並藉著不斷祈求神的帶領,使兩人在各方面真正聯合,建立健康的家庭。

如小娟的媽媽,能尊重子女的計畫和工作分配,這樣一家人出去玩,一定充滿歡樂的。夫妻倆若要創業,長輩鼓勵他們能好好彼此商量、計畫,並為他們祝福、代禱,若晚輩請教、諮詢時,也能提供相關意見,促進他們有更好的計畫。

以情緒而言,做長輩的,有時會認為兒女雖已結婚,總是經驗不足,而捨不得放手,有些小倆口的事,長輩依然會很「關心」,當然大部分的長輩是出於善意,但也當小心,不要反成為他們的困擾。而年輕夫妻本在不同的環境中各自成長,無論在工作、環境遭遇上,有任何感受、困擾,父母親總是他們聊天、訴苦的最好對象。

但兩人一結婚,父母親依然是提供美好經驗的長輩,但不可忽略的,現在有一位與自己完全聯合的配偶,更需要藉著彼此的分享,促使雙方了解各自的看法,在處世上能更加圓融;若是夫妻在彼此適應時,產生一些摩擦,雙方的長輩也當以不偏袒任何一方的精神,好好鼓勵兒女學習。而年輕夫妻,更當以尊重長輩的態度,體認聖經的教訓:「夫妻同承生命之恩」(彼前三7),以愛追求真正的聯合,在情緒上更加成熟。

也因為女性情感比較豐富,比較敏感,有時候也較軟弱,於是針對新婚妻子而言,如果婚後無法擁有足夠的空間追求獨立、成長,或是父母過於關心晚輩的生活起居,往往使她感受到一些壓迫感。這時丈夫若無法體會妻子的感受,給予她安慰支持或進行充分的溝通,而長輩又無法站在中庸的立場去感同身受,有些姊妹,會另找自己信得過的管道尋求幫助,或是找教會中要好朋友出去散散心、購物;或許和自己的父母親聊聊心事,分享生活趣事,也聯絡感情;或是在膝蓋工夫上,得到神的愛與安慰。

也許有人會認為,離開父母,大部分是指女生而言。因此若太常與娘家聯絡,就是在情感上還依賴父母,未能真正獨立,這是不宜之舉。的確,不可否認的,人一結婚,就當積極追求自立,並且有能力照顧雙方父母,但如果以「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的教訓來看,絕對不是單指女生,男生亦當堅強;因此婚後兩者依然可以與雙方長輩保持聯絡與互動,並從長輩的關懷中,得到婚姻生活的實際造就,應是很美好的事。

所以,女生雖離開父母結了婚,但又能常與自己父母保持聯絡、關心他們,是件非常好的事。另外,找信任的人談心分享,也是一件建康的事,尤其是找自己的家人!因為是自己的父母,在女兒的新婚適應期,他們知道如何給女兒力量,知道如何給她最合適的鼓勵,他們也會全心全意為女兒禱告。

並且,女兒找自己可以絕對信任的父母,讓她尋求精神支柱,對身心的健康必有極好的幫助,也更能使新婚的姊妹儘快適應婚姻生活,建立美滿的家庭。當然,最重要的是夫妻必須最終回到神面前,建立每日的家庭祭壇;靠近神,就可以拉近彼此心靈的距離!

長輩們,愛你的孩子,就要以聖經的真理來鼓勵、造就他們;而孝順父母,也就是許多事不再讓父母掛心,夫妻可以獨當一面。在許多時候,他們需要父母協助他們步入獨立、成熟的境界。

經濟上,我們也要讓新婚夫婦學習,既然已婚,就必須自行安排計畫家裡各項收入及開銷。若以前有依賴的習慣,可以漸漸讓他們適應不再依賴父母的日常支助,甚至能有實際奉養雙方父母的能力。情感上也能幫助夫妻倆互相依戀,以對方為首。不再依賴父母,不僅是為人妻的功課,更是丈夫的功課,而且要做的比妻子更好。倘若雙方長輩能有這樣的心理建設與認同,將會是一個很理想的開始。

最後,「與妻子聯合」,就是將配偶的需要、意見、習慣,放在首要的位置,不因他人不喜歡你的配偶的某些方面,而試圖要她改變。總之婚姻是要以當事人與配偶的關係為首。事實上只有當夫妻二人的關係親密、穩固時,才有餘力去真正孝敬自己和對方的父母。所以當兒女結婚成家後,父母能幫助他們學習如何經營自己的空間、自己的家庭計畫、用錢和管教兒女的方式,讓他們自己決定,自己負責,讓大家都做到「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的真實境界。



作者: 拿俄米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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