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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2期2011年3月)
自由來稿:貴重的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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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光


○弟兄年逾花甲,隨伴挑戰攻登玉山頂,當順利歸來時說:「最艱苦的路段不是在上山的路途中,而是在回程下山時,因為體力耗盡,加上高山夜寒,空氣稀薄,晚上睡眠不足而舉步維艱……不過放心啦,如果『爬』不下來,可以雇請原住民幫你背下來,代價是以每公斤150元計算,算一算我這趟行程,至少已賺近萬元鈔票了。」

這讓眾人聯想到:背的人是為「鈔票」在背,而且與現在菜市場內肉攤店在賣的五花肉單價差不多;再想下去……就不好意思啦!也許你會說:已經不錯了,人活著尚如此「優待」;我看如果「斷了氣」,要免費送人,不嚇死人才怪。

那天傍晚,母親離世時,覆蓋著白布推向太平間,心裡起了一陣強烈的感覺:那是真正的她嗎?不!真正離我而去的媽媽,現在已被接到天上去了;那只不過是她在世時暫用的「器皿」,現在這「玉瓶」已打破,那珍貴的真哪噠香膏香氣正散發蔓延……(可十四3-9)。

人比飛鳥貴重(太六26),也比羊貴重(太十二12),乃在乎有那一口至高神的「生氣」(創二7),並在你是個「有靈的活人」時,能展現出「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的神的「形像」(弗四24)。

保羅說:「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也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二20)。因此「萬事」應該包括「向罪死」(在罪的面前認定自己不過是一具屍體──糞土),也包括「向神活」(在神面前認定自己已是主的人──至寶)(羅六8-11)。

「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六13);「神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榮耀的器皿上,這器皿就是我們……。」(羅九22-24)

人生的下半段,是不是該「下山」回家了?你認定你的身價只值每公斤150元的「糞土」?抑或是趕快努力讓它成為「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19-22)的「至寶」?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提後二21)



作者: 小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3/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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