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405期2011年6月)
主題特寫:不再屬血氣,成為屬靈人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YY Liu


前言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常聽見人用一句話來解釋紛爭的發生,並消化對教會的失望:「教會是人的組織,有人的地方難免會有問題嘛。」這說法看似合乎這世界的思維邏輯,然而,神國的應許乃是要教會生養眾多、遍滿全地,要使萬民流歸這山。倘若一個聚集數十、數百人的教會尚且難免紛爭,那麼一個聚集萬民的神國將如何實現?教會裡的紛爭與問題是否真的不可避免?教會是否能在人數、地界擴張的同時,兼顧靈性牧養與組織和諧?

士師記的啟示


讓我們回顧一下選民歷史,來思考教會之所以發生紛爭的癥結。我們發現,儘管平安與福氣是神早已堅立長存的應許,但選民在進迦南後,自己卻未能選擇生命之道,乃至在應許地尚且不能安息。在約書亞死後不久,以色列民迅速敗壞,從此開始了四百五十年信仰上載浮載沉、重蹈覆轍的過程(徒十三20)。

他們的信仰之所以無法穩定,是因為他們從未將神藉摩西所傳的誡命常存心內、留在意中(申十一18)、作為自己一切思想行動的指導;相反地,只在遭逢患難時,他們才把神請到他們眼前求平安,如同那些拜拜求保佑的外邦人。以色列民雖已在名分上屬神,但內在身心卻仍屬血氣。他們未將整個生命歸主為聖,讓「主」真的作主,叫生命因為神生命的介入,而發生真正更新。

以至於他們雖曉得義路,卻又容易回到不義的泥裡打滾。屬血氣的人,只將信仰當作關鍵時刻的浮木,平時卻是用屬血氣的眼光觀看事物、解讀他人,並用屬血氣的方法爭取他們所看重的價值,以致個人信仰不成長、不穩定,在群居生活中亦是彼此衝突、爭競、毀謗不斷,內外都沒有平安。

士師記中的以法蓮人


在《士師記》八章與十二章,我們看見兩次以法蓮人不服氣、群起爭鬧的事件。兩事件相隔超過一百年,其間至少歷經兩個世代的更迭。然而,不同的世代、不同的主角,在面對類似的情境時,血氣之民卻還是一貫地暴戾以對,在靈性上毫無進步。

以法蓮人對基甸說:「你去與米甸人爭戰,沒有招我們同去,為什麼這樣待我們呢?他們就與基甸大大地爭吵。」(士八1)

以法蓮人聚集,到了北方,對耶弗他說:「你去與亞捫人爭戰,為什麼沒有招我們同去呢?我們必用火燒你和你的房屋。」(士十二1)

在這兩次事件,以法蓮人之所以忿忿不平、上門找士師興師問罪,都是因為「你與敵人爭戰,為什麼沒有招我們同去」。這理由看來相當正當──在拯救以色列的聖戰中,以法蓮豈可缺席、無分?換做今天的情境,可說是:「要推動某項聖工,為什麼沒有招我同去?」或者「要做某件事情,為什麼我不知道?」於名、於實,我竟然都被排除在外,真是豈有此理!

然而,這樣子的發怒,合乎理嗎?

憑血氣爭戰之一:看重自我價值甚於幫補弟兄需要


讓我們仔細查考這兩個事件。首先,以法蓮人跳出來抗爭的時刻,是在爭戰得勝之後。爭戰前,士師走遍各地呼召同工,他們並未主動現身,表達投入的意願;卻總在爭戰結束,在士師所率領的以色列軍得勝後,他們才群起抱怨不知道此事。

在基甸的事件中,基甸或許出於策略考量,徵兵初期確實沒有走訪以法蓮地,只在瑪拿西、西布倫、亞設與拿弗他利各地呼召百姓(士六35),直到戰事後期,才打發人走遍山地,呼召以法蓮人下來把守約但河渡口,一舉殲滅米甸人(士七24-25),因此以法蓮人抱怨起初不知消息,或許還有點道理。但在耶弗他的事件中,耶弗他在急難中確實已向以法蓮人發出呼求(士十二2),此時以法蓮人卻仍充耳不聞、置身事外(士十二3)。

在《申命記》中,神曉諭以色列民:「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申二十二1),面對迷路的牛羊,神尚且要求看見的人不可佯為不見,更何況是面對弟兄的需要?「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申十五7-8),以法蓮人未與弟兄同受苦難,在弟兄需要幫手的時候,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他窮乏的弟兄。

無論是基於賭氣,不滿耶弗他未能更早邀請他們參戰,或是基於私心,不願在最辛苦的時刻出力,以法蓮人終究沒有順服神的律例典章,向正在患難中的弟兄鬆開手,幫補他們的不足。神要我們用基督慈悲憐憫的心腸看見弟兄的需要,但以法蓮人卻是用血氣的眼光,只看見自己是否受到尊重,以及自己是否安全無虞。在爭戰前、爭戰中他們未能主動提出參與意願,甚至在得知求援訊息後,仍故意不投入協助。以法蓮人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便是他們的罪了(雅四17)。

憑血氣爭戰之二:看重人的尊重甚於尋求神的榮耀


其次,以法蓮人看重人的尊重與人的稱讚,過於神的榮耀在以色列會中的彰顯。當以法蓮人發覺,自己未被士師當作第一個求助的對象,或在爭戰的動員過程中未獲邀請時,以法蓮人便產生不滿的情緒,感覺自己不被尊重。他們看重人的尊重與稱讚,從他們聽了基甸蜜糖般的話語後龍心大悅的反應,可見一斑(士八2-3)。這個感覺不被尊重的情緒,導致他們硬心無視耶弗他的求救。

他們寧可看著以色列戰敗,叫神的名蒙羞,也不願放下身段、給予援助。他們忘記,從出埃及以來,以色列就是神的軍隊(出十二41),主神是這個軍隊的元帥(書五14),以色列的爭戰,與列國間的爭權奪利、弱肉強食不同,以色列的得勝,乃是為要對天下萬民彰顯神的大能與榮耀(申二25,三24)。因此,倘若他們夠敬畏神,就該置神的榮耀高於自己的自尊。為了使神、使教會得榮耀,個人的自尊,其實應該被置之度外。

在今天的教會事奉中,我們是否也曾因為感覺不被尊重,而硬心拒絕某些事工的求助或邀請,或故意看著事情延宕出錯,或甚至去挑動會眾不滿的情緒、杯葛工作計畫?我們是否忘記,教會的本質乃是神的國、神的軍隊、主的身體,並非世上那些由人手所造、可毀壞、可腐敗的組織?我們是否夠尊重這個在地上的神國,是否為了神的榮耀而不敢在事奉上造次賭氣?要知道,我們被造,乃是神為祂自己榮耀的緣故(賽四十三7)。

受造的泥巴如我們,臉皮其實沒那麼重要。當我們認清,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自己,而是在我裡面的基督時(加二20),我們就沒有自己的自尊了。本有神形象的耶穌基督,尚且虛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6-8),我們又有什麼自尊是放不下的呢?當我們撇下屬血氣的生命,耶穌就要將屬靈的生命注入我們,叫我們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三18)。這臉皮的榮耀,將不再是人虛浮的稱讚與尊重,而是永生神的真光。

憑血氣爭戰之三:解讀權力關係、誤解神國神義


第三,以法蓮人忘記以色列軍隊的元帥乃是神;攻擊神所膏的工人,便是攻擊神。無論基甸或耶弗他在被神興起前是何許人,今天一旦他們被神用聖靈所膏(士六34,十一29),他們便成為神的受膏者,人必須順服尊重他們屬靈的權柄與身分,無權力、無任何理由,可以隨私意攻擊、毀謗。

掃羅再惡,大衛也萬不敢在主面前伸手害他,只因他是神的受膏者(撒上二十四6);米利暗與亞倫在婚姻上毀謗、看輕摩西時,神說:「你們毀謗我的僕人摩西,為何不懼怕呢?」米利暗便因此遭受長大痲瘋的刑罰(民十二1-10);可拉黨的群眾革命,更是自以為伸張民主正義,其實是不順服神所立的工人的寫照。

他們用屬世的、屬血氣的權力觀點,解讀摩西、亞倫的工作,說:「你們擅自專權!全會眾個個既是聖潔,主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為什麼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民十六1-3)。然而摩西告訴可拉黨人,在神眼裡,他們的行為其實不是在攻擊人:「你和你一黨的人聚集是要攻擊耶和華。」(民十六11)。可拉黨的錯誤,乃在於他們對神的家、神的國有錯誤理解。他們不是用屬靈的信心,去順服、接受神所安排的秩序。

耶穌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太二十25-26),在伊甸園外,有所謂的權力結構,人們為了爭奪資源而卡位角力,只是在我們中間,不可這樣。神的家、神的國,不是民主社會,不要把世上的質詢、杯葛、罷免,甚至抹黑、對立用在教會。

只要用信心相信、用愛心代求,神必定會興起、管教祂的工人,也必會鑒察、保守祂的教會。要知道,為人爭戰的乃是神,人應當靜默、不要作聲(出十四14)。人所當作的,應是順服神在教會裡的絕對主權,然後存敬畏基督的心,以謙卑束腰、彼此順服(弗五21;彼前五5),並且彼此認罪、互相代求(雅五16)。

結語


「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創六3),當人執意在血氣中行事、憑著血氣爭戰,神的靈便不會充滿我們。《士師記》的以法蓮人便是如此,正如猶大書對這一類人的描寫:引人結黨、屬乎血氣、沒有聖靈(猶19)。他們心中沒有神作為自己生命的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二十一25)。

從前我們也曾經是那樣地屬乎血氣,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既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但神的憐憫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使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叫我們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承受永生。如今,倘若我們稱祂為「主」,認祂作為我們生命的君王,那麼作為祂的僕人,我們便當學習祂的榜樣,不毀謗、不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多三2-7)。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太十二18-19)。讓我們每一位主所揀選的人,都效法耶穌的榜樣,不爭競、不喧嚷,用順服、並聖靈的更新,成為真正的屬靈人。如此一來,教會便能在擴張境界的同時,內部無衝突、無爭競,祂的公義將如光輝發出,救恩如明燈發亮,便能將公理傳給外邦,在末世為萬民豎立大旗、使萬民流歸這唯一得救的錫安──真教會。



作者: YY Liu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1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