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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5期2011年6月)
信仰社會:成聖的教會(一)軟弱、酵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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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子

前言


真耶穌教會所傳使人得救進恩門的「五大教義」,有聖靈降下、洗禮時看見寶血的見證(約壹五6-11)、神蹟奇事等。九十多年來完美印證這五大教義(洗禮、聖靈、聖餐禮、洗腳禮、安息日),的的確確是引領世人得救的真理。

本會真理的根本與信心所據在此無疑。成聖,是五大教義中「救贖」這一條所強調:因信稱義外,信徒(教會)藉著聖靈行道追求聖潔,榮神益人。(Salvation is given by grace through fait. However, it is to rely the Holy Spirit to pursue holiness and to keep the biblical teachings of honouring God and loving humanity.)

耶穌基督應許,在祂升天後,真理的聖靈要來,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2)。主耶穌在離世前又望天祈求父:「求祢用真裡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教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十七17-19)。因著真理,信徒能夠離開喝奶的地步,靈性漸漸成熟,這是主耶穌離世前的禱告,必然應驗。真理若與教會同在,教會必然會逐漸成聖!

但保羅說:「有誰軟弱,我不軟弱?」(林後十一29),正代表保羅感嘆教會也是軟弱的。是的,軟弱是人性。使徒時代面臨這樣的問題,教會最後漸漸偏離真理,早雨停降。今日,對於目前真教會正面臨與使徒時代完全同樣的問題,有心行道守道的屬靈人,心中明白屬靈事(林前二14-15),絕對是心憂心急。

教會裡對處理拜偶像、犯姦淫的罪,有較明確的分際。雖然《雅各書》二章10節說:「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但對誣告、毀謗、結黨、說謊、偷竊、作假見證、貪婪……等,通常都以包容軟弱、求和睦的觀念切入講道,再以儘量淡化的方式處理。

前兩者影響面其實還在於個人層次,後者諸樣不法的事(其中甚至有干犯十誡者)對教會整體的影響甚巨,若放任不除酵,會使全團發起來,讓基督寶血買來的身體漸漸污穢不潔淨,整體靈性愈來愈軟弱(不是整體都犯了罪)。

以下,筆者將從1.軟弱、酵與犯罪;2.和睦與成聖;3.赦免與成聖等三方面,來探討阻礙今日真教會成聖的原因。

一.軟弱與酵的不同

不法、犯罪的事在教會中發生了,即刻污穢了基督的身體,違背了神要「真理讓人成聖」的旨意。仔細查考,聖經章節中,古聖徒提到不法、犯罪、不義的事,所用的字句都非常嚴厲。因為,牧者希望神的每個兒女都能進入聖潔的國度──只有義在其中的新天新地。

會朽壞的原不能承受那不能朽壞的(林前十五53),嚴厲字句的背後是為父為母的慈愛心腸。被交付牧養重責的古聖徒們,非常明白天父真神充滿慈愛的旨意(彼後二11-13)。神的旨意與應許就是:真理使人成聖,成聖的義人才能居住在新天新地。

聖經中對「不義」、「情慾」、「屬魔鬼」等違反聖經教訓、犯罪的人,不是用「軟弱」一詞敘述,乃是用「酵」或「罪」這兩個字,對已經明白義路又背棄的人,彼得甚至用「沒有靈性的畜類」來形容。在牧養上區分這一點將是教會成聖的關鍵,以下先將聖經中有關「軟弱」與「惡酵」的重點經節分類比較:




比較結論:

「軟弱」,是人未受洗前的狀態,或是(可能)犯罪前的狀態,人犯了罪後,聖經就不再用軟弱一詞來形容犯罪。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私慾懷胎,讓人的靈性進入軟弱狀態(指未受洗不認識基督,或是受洗後又再犯罪前)。就生出罪來,就是做了犯罪的行為。於是:1.沒有機會接受大水洗禮者,要付出第二次死的工價。2.原已經藉著大水洗淨的靈魂再次污染。若不除罪,將來仍舊要付出第二次死的工價,就是靈魂的再次失喪,要進入地獄受永火的刑罰(來六4-8;啟二十14-15)。

犯罪的人:

他們對教會的影響是:製造擾亂、各樣的壞事、引誘心不堅固的人,也就是前述良心軟弱的人。他們的結局是:不能承受神的國,是被咒詛的種類,留在刑罰之下,等候審判的日子。

對這些人的處理是:責備在先,若其有懊悔的心,而後才赦免(林後二5-7);對離間弟兄的人要留意躲避(羅十六17);對行淫亂、辱罵、醉酒的……要審判,把他們趕出去(也就是:斷是非,有所定奪!)(林前五11-13)……不可與他相交,連同桌吃飯都不可。

經由聖經多角度查考發現,「軟弱」一詞是用在:

1.信主前,沒有明知故犯、再次把基督釘死的犯罪意圖狀態(沒有故意觸犯律法或違背義道,指不認識基督前)。

2.信主後,已經有所感覺,快要落入魔鬼網羅前,靈性開始爭戰,尚未犯罪前的狀態。

所以:

「羅八26-27」: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

至於已經認識主,卻由得魔鬼將犯罪的意圖(惡酵)放在心裡,讓情慾得逞,則是放棄爭戰,向惡投降:

「約十三2」: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約十三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

二.主耶穌對「軟弱」和「犯罪」的不同處理態度

主耶穌在與門徒最後的晚餐上示範了祂對軟弱(聖靈會幫助代禱),和犯罪(乃因放棄爭戰向惡投降)的不同處理方式。

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為眾門徒(包括後來三次不認主的彼得)代禱;卻跟猶大說「你所作的,快作吧!」主在同一事件中,所持不同的態度,就可以將這兩個狀況清楚的分辨出來。也就是說:神(主耶穌)看「軟弱」與「惡酵」是完全兩回事!神絕不把有罪當無罪(出三十四7),也不像人把無罪當有罪!(賽二十九21)。

軟弱可以被接納代禱,惡酵卻是要除淨。若是規勸不悔改,就由得他去!主耶穌給了猶大最後的機會,目的是要他悔改認罪。拿來泛化地解釋成對所有罪人的包容並不恰當。這也說明了,保羅要教會審判;若不悔改,把他趕出去的原因是有根有據的(林前五12)。

中肯面對犯罪主題

《希伯來書》十章26:「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也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嘗過天恩(意即:受洗認識神)之後,再犯的罪可分為三類:

1.故意犯罪:心中毫無悔意,罪不得赦。但故意犯罪者如大衛,雖因痛悔(表明已經獻上贖罪祭)懇求神,神重新降下正直的靈而再次蒙神接納,但神以其公義仍然降罰予父及子;審判在定律法的神,祂的慈愛雖然深廣難測,但我們不可試探。我們看見神並沒有因為大衛而妥協祂的公義,看待舊約中大衛的特例要中肯:我們要拿它當做警戒,而不可成為犯姦淫與謀殺罪的標準解題與藉口!

2.另一類是「林前八9-13」所載:因良心軟弱受影響而不小心犯罪者,但絕不表示這類犯罪就不必悔改求赦免,我們有許多不明就裡吃了祭偶像之物腹瀉的見證。

3.交鬼或心中起驕傲(撒上二十八3-25):被邪靈污鬼所據,行為怪異,攻擊自己或別人(路八26-39)。為惡靈所趨,講預言或行異能(徒十六16-18)。自比為基督或末世先知,蠱惑信徒聚夥離道(帖後二1-12)。有邪靈問題的人,分為不清醒與清醒兩類,教會全體迫切禱告趕鬼的見證很多,但除去不潔之物,認罪悔改都是解決邪靈問題的前提。

我們視以上三類如大罪,死罪者如:姦淫、拜偶像等。我們視如小罪,過犯者如:說謊、偷竊等。其實,聖經中說這兩者同樣都不能進神的國(啟二十一8)。但這兩者藉著真切的悔改求神赦罪,都有重新被神接納的機會(約一五16;詩五十一1-12)。

當隱藏的事情被神顯露出來時,教會為了愛的緣故,可能考慮私下處理。但用智慧的方式處理,不同於迂迴偏離神純正的道理。

三.正確解經教會才能成聖

講台傳遞訊息時,若用「軟弱」來輕描淡寫犯罪後的狀況,會讓犯罪的人誤以為教會都不當一回事了,神當然也不在意。我們以為是在實踐愛的道理,大家和睦就好,其實,誤導了犯罪者,反倒害他忽略了除罪獻祭,把握重新開始的機會,也讓破口不斷地發生在整體教會,進入魔鬼的網羅,最後深陷其內而無法自拔!

我們要留意解釋以下經節,才不會混淆了「罪與軟弱」的觀念:「林前八9-13」提到,自覺有知識,妄用自由的人影響良心軟弱的人,是此犯罪案例真正的犯罪源頭。也就是「酵」與「罪」的所在是:「妄用自由的人」。這些人很有可能下意識以出入、坐席廟宇來誇耀自己的身分地位,也因此絆倒人,得罪基督。(參看表:「軟弱與酵不同」所引「軟弱」經節6.英文部分:Thus,sinning against your brethren and wounding……you sin against Christ.)

「良心軟弱」,非此案例犯罪的根本因素。(參看表:「軟弱與酵不同」所引「軟弱」經節6.英文部分(wounding)their conscience when it is weak,「軟弱」是:指被傷害,被影響者犯罪前的狀態)。若是以此例來概括一切教會中其他的犯罪狀況,乃是以偏概全斷章取義,淡化了魔鬼藉由「惡酵」來破壞了神救贖計畫中非常重要的主題──神要人成聖稱義。

小結


對內牧養的道理不偏離聖經中心教訓,聖靈才能藉著道將教會潔淨成聖!(弗五26)。

俗語說得好:「可恨之人總有可憐之處」,我們當然同情、憐憫犯罪之人在犯罪之前無法克服勝過,難堪軟弱的處境;但更進一步是要幫助他們離惡成聖。解經上鬆口,不但無法幫助他們,反是會害了他們。「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帖前五14),這裡就清清楚楚地將「警戒不守規矩的人」與「扶助軟弱的人」兩個截然不同的態度與步驟畫分出來了!

犯罪主題中,對「軟弱」與「惡酵」有瑕疵的闡述,接下去處理時難免跟著偏差,而以:「體諒軟弱與赦免」、「教會要和睦」來消毒收尾。接著,筆者將要討論聖經中的「和睦與赦免」。(待續)



作者: 杏仁子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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