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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06期2011年7月)
靈修小品:欺父奪福的雅各

侯靈輝


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最可貴的是行事為人老實,用心見誠。惟有「誠心實意」敬拜神及服侍人,他的所做所為方能達到神面前,蒙紀念與賜福。

緣起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

基督化的家庭,父子、夫妻間應彼此信任、誠實相待,才能共享和睦同居、平安度日的優質生活。

古聖徒以撒平素喜好野味,偏愛長子以掃,當他年紀老邁,以為不久人世,趁未死之先祝福長子。按以撒的作法,顯然違背了以掃未出生之前,神對利百加指示「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之意旨。

通常父親臨終遺命或祝福,應召集全家人在一起,然而,以撒卻私下要為以掃祝福,可見,以撒與利百加彼此有隱瞞及偏袒之處。因利百加寵愛雅各;牆有縫、壁有耳,當她聽見以撒將要祝福以掃,即被利百加有機可乘,運用遮瞞、欺騙等不當手段,奪取以撒的祝福,導致醞釀了家庭的紛爭與慘變!

騙術連篇──偽裝、變裝、說謊……


俗諺:人心惡「假」,貴重「真」。

於是,利百加吩咐雅各立刻到羊群裡找兩隻肥山羊羔來,便可照父親所愛的作成美味,趁以掃尚未回來,搶先滿足父親口腹之慾,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

然而,以掃渾身是有毛的,雅各身上是光滑的,倘若被父親發覺,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鑒此,雅各怕被識破而不敢付諸行動,利百加竟然對雅各背書,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儘管聽我的話去做……(創二十七8-14)。

雅各既然有了母親撐腰,泰然自若戴著「騙子」的假面具,逐一行使詐騙的手段。首先,利百加將以掃上好的衣服給雅各穿上(因以掃的衣服有田野氣味),又用山羊羔皮包在他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然後把美味交給雅各,拿到父親的面前,隨即對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好給我祝福。」以撒見時機不對勁,如何找得這麼快呢?!雅各急著回應父親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創二十七15-20)

緊接著,父親要雅各挨近他以檢驗身分,總覺得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況且,神賞賜的聲音(音質)難以假裝,僅憑老人家的觸覺和嗅覺,說實在也辨別不出來,只好又一次問道:「你真是我兒子以掃麼?」他說:「我是」。瞧瞧雅各為了達成「欺父盜名」,歷盡了大費周章輾轉作假,才取得老父親的信任,終於放下心、吃野味,祝福了雅各……(創二十七21-29)。就這樣,利百加和雅各母子倆狼狽為奸、騙口張舌狙詐了以撒的祝福。

古人云:「茍以修飾言語為心,是偽而已。」

利百加為著使雅各得以撒的祝福,除了將雅各的外表「偽裝」像以掃,又「變裝」他的內心為一顆善於欺騙的心及「巧言如簧」的一張嘴,接二連三對父親說謊(創二十七19、20、24),甚至假藉「耶和華你的神」的名「使我遇見好機會」,才能這麼快得著奉侍父親,這一招妄稱神的名,以掩飾他的騙術,取得父親的認同,誠然是一位圓謊高手!

謊言止於智者;世間惟「名實」不可欺。

當然,雅各的騙術不夠聰明,因為以掃是不會用這種虔誠的辭句,以撒熟知他的性格,聽完雅各所編造的理由,內心因不敢相信而不安起來,深感蹊蹺,只好再用口試的方法追問他確實的身分,你「真是」我兒子以掃麼?讓他親口回答「是或不是」,結果,雅各的答案「我是」。

經云: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太五37;雅五12)。

盜名奪福──鬩牆相恨、逃遁異鄉


待人不誠,則喪德而增怨。

雅各欺騙了以掃兩次,從前奪了長子的名分,現在又奪了以掃的福分,兄弟間的怨恨從此結仇。以掃打算: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以報仇雪恨(創二十七41)。

於是,利百加獲悉,因怕雅各被哥哥殺害,叫他逃往哈蘭投靠母舅拉班那裡避難。從此,逼使她的愛子雅各淪落異鄉,到哈蘭為拉班作僕役,離棄溫暖的家庭。睽違二十年,利百加再也沒有機會和所愛的兒子見面,直到利百加死的日子。在她一生當中,寫下無情的結局與終身的遺憾!

自食惡果──騙人者,人騙之


形枉而影曲,形直則影正。

經云:欺哄人,也被人欺哄;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提後三13;雅一26)。

當雅各在拉班家住了一段日子,深深愛上拉結,他願意用「七年的工資」作為娶拉結的聘禮,然而,拉班比雅各更加狡猾,以詭計欺哄雅各,竟然未實現諾言,反而以當地風俗的規矩為託辭,必先將大女兒利亞嫁給他,同時,要求雅各娶拉結,必須再服事他七年,雅各深愛拉結,只好接受這不合理的安排,付出這麼大的代價。

為了娶得愛妻,情願做十四年的勞役,乃是陷入舅父的詭計,使他墮入多妻的困境,這兩姊妹為了爭寵引起對立、嫉妒紛爭,家庭失去和諧與溫暖,籠罩幽雲,使雅各不勝其煩,落在百般困擾中,受盡勞碌與苦情,難怪雅各斥責拉班:「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創三十一40-41)

由於,雅各受盡拉班種種惡待,又見拉班的氣色向他不如從前了,拉班的兒子們埋怨父親所有的都被雅各奪了去,並得了這一切的榮耀,引起雅各思歸故土。

於是,雅各趁著拉班剪羊毛之時,帶著家眷及所有的一切牲畜和財物逃跑,同時拉結偷了父親家中的神像,以為擁有那些神像,就會行好運,一家平安抵達迦南,蒙福興旺。

事後,拉班立刻召集親人追趕雅各,將雅各視為「逃犯」,更不能忍受連家中的神像竟被偷走,經仔細搜查卻徒勞無獲;其實是自己女兒拉結偷的,隱藏欺瞞了他,令他無法搜出,連雅各也不得而知。可見,內賊難防,欺騙人的,畢竟也會被親人所騙的(創三十一30-35)。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雅各與拉班分離之後,神的使者遇見他,雖看見神的軍兵,信心仍然軟弱,差人前往通知以掃,獲悉以掃帶著四百人正迎面而來,就甚懼怕而且愁煩,一方面就挑選了牲畜五百八十隻為禮物,分三隊以「僕人」奉承「主人」的方式送給以掃,盼望能藉禮物解他的恨(創三十二13-20)另一方面迫切祈求神的幫助。

《箴言》有云:人的禮物為他開路;暗中送的禮物挽回怒氣(箴十八16,二十一14)。雖然,五百八十隻牲畜是雅各寄居哈蘭時勞苦所得的產業,但想起奪得哥哥長子的名分及福分,為了補償這罪過,將大禮物歸給哥哥,付出這麼大的代價,應是理所當然。正如聖經所云: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償,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民五7)。

雅各在迎見以掃途中,自己走到前頭,一連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哥哥,這時以掃抱著他親嘴表示和好,雅各就對哥哥說: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神的面。可見雅各已能深感神不斷的保守和垂聽他的禱告。以掃本提議與他一起前往家鄉,但雅各以孩子還年幼嬌嫩為由,請哥哥先行回西珥去。不過,後來因著自己的需求和規畫,轉往疎割去了(創三十三1-17),這或許是雅各還是心有餘悸!可見,偷得福樂,必有後憂也。

至於,雅各家族彼此之間,一直被「欺騙」及「自私自利」所矇蔽,產生極深的誤會及糾纏猜忌的關係,造成互相仇視,過著不得安寧的苦日子。

後來,雅各的子女們長大了,他偏愛約瑟,引起哥哥們嫉恨賣給以實瑪利人,兄長們卻捏造欺瞞父親,是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害得雅各只見那件染了血的彩衣而信以為真,為寵兒悲哀了多日,傷慟欲絕!(創三十七31-35)

這樁「孽子欺父」的騙局也許很多人為雅各抱屈而憤憤不平,然而,與雅各「欺父奪福」的手法,相較之下,有過之而無不及,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雅各悲哀到不肯受安慰的境遇。晚年之時,在法老面前謙虛表明:我平生的年日又老又苦(創四十七9)。雅各憂苦的人生,可說是一種報應──一失足終身苦。

聖經有云:「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十七9-10)

省思


明白神旨,苦盡甘來。

人的私心,往往驅使施行詭計、行詐騙。既然,神早已指示利百加「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祂必定妥善安排雅各得享「長子之福」,以撒全家人,理當秉持著信心,欣然接受、耐心等候神的應許。況且,只要按照神的旨意,忠心誠實服事祂,任何屬乎人意的詭計,絕不能攔阻奪去神的恩助與賞賜。所以,一切的虛謊,只能叫自己枉然勞力而徒增受苦罷了。

經云: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祂所喜悅(箴十二22)。遺憾的是,利百加與雅各卻自作聰明,用不當的手段,以成就神的應許,這樣的作法與撒拉犯了一樣的錯誤(創十六2),豈可得神喜悅而承受神的真福呢?其後果,在神的磨練之下,吃盡苦頭,後來終於能明白神的旨意,誠心實意「在床頭上敬拜神」(創四十七31)並向子孫見證說:「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創四十八15),從雅各的經歷中,使我們得以慎重省思。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來十二4)


當今,世風日下,年輕人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蔚為風氣,隨意挑選,交往頻繁,戲耍感情,甚至發生親密關係視為常態,見怪不怪;主內青年面對如此潮流,不得不當更加謹慎,祈求神的保守。

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所有論及婚嫁之同靈,當藉著不斷的禱告,以看重信仰為首要,存彼此尊重的心志互相交往,得以在神與人的祝福下,建立基督化的家庭。而在神面前舉辦的婚禮,是領受神與人祝福的過程,教會依據神聖潔的要求,有其規範,人若因一時的軟弱,不能符合教會的規範,卻只為一時的情面,漠視神的旨意,不予審慎尊重,想「欺天父、奪祝福」,豈能得神喜悅與賜福?

正如,始祖一時中了詭計,妄想求眼睛明亮,能與神一樣知道善惡、有智慧,卻違背神的吩咐,踰矩吃了禁果而遭受神的咒詛,被逐出伊甸樂園,過著終身勞苦的生活。

鑒古知今,「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

至於教會的「婚姻」事工,職務人員及為人父母者,理當重視,加強關懷,時常矩誨,務必主內聯婚,順勢輔導,只是不可將戀愛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加五13),總要在婚姻必修的功課上,秉持信心、愛心、順服神的旨意而行。

打從婚前交往保持聖潔,等候神的安排,得在婚禮上,遵行教會規條,圓滿完成合神旨意、蒙神賜福的終身大事。

更要緊的是,婚後信仰生活的經營,能遵守夫婦之道,熱心事奉主,唯有如此,才配得神施恩惠、賜美福,享受婚姻幸福美滿的生活。

古詩云:願作「貞松」千歲古,誰論「芳槿」一朝新。

結語


真信主的基督徒,心靈誠實敬拜神,誠懇實在對待人,乃天經地義之美事。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亦是行事為人的著名金律,更是神的兒女應信守的道德規範,必須在生活中表現出來。

親愛的主內朋友!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麼?豈不是一位神所造的麼?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瑪二10)。所以,凡稱呼主啊!主啊的人,理所當然遵行天父旨意。

感謝主!綜覽人生際遇中,神總會賞賜機會給我們,當面臨機會時,應當藉著禱告,依靠聖靈帶領,慎思明辨,明智抉擇後,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相信人有遠慮,必無近憂,更有後福。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神的兒女,每一位都是天父的心肝寶貝及掌上明珠。天下父母心,疼愛兒女是神所賦予的天性,故此,人人當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使他們不偏離左右,按著神的旨意而行,不隨從世間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敬虔度日,必能福延子孫、榮神益人。



作者: 侯靈輝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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