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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231期1969年11月)
我信主的動機

我信主的動機

印尼椰嘉達 延華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做見證。

在我未認識主前,我認為耶穌教不過是屬於西方人士的傳統宗教,殊不知耶穌教中,卻有一個屬靈的真耶穌教會?由東方傳到西方」的真教會!我母親謝銀秀便是這真教會中的虔誠信徒,十年前蒙主之恩,在坤甸教會領洗歸主。她要歸回天國時,告訴我說:你一家以後也要領洗,信靠主。」彌留的善言,使我心中非常感動。我不負母親的期望,自她被主恩召之後,翌年我一家大小九口,也蒙神恩歸入祂的名下了。

事緣19638月,當母親患癌症,病重入芝敬宜醫院療治時,真教會的弟兄姊妹們每日中午及晚上,分兩次到醫院為她禱告,求神看顧,安慰她。這使我做兒子的,心中深受感動,因兄姊們誠之情,比一般屬世的親友們表現得更親摯。又得各位兄姊的指教,知道如何禱告祈求真神。從此,對神的觀念,才有了初步的認識。

在醫院療治期間,每兩天母親必須輸送血液500CC,而印尼紅十字會之規定,乃凡向該會請求血液者,必須以血還血(不能以金錢購買),才可以領得所需之血型、數量。換言之,當用血對換所需之血型也。為此,雖想盡辦法,亦無從解決這血」的問題矣。當醫院送來血單要血時,我真的走投無路,一籌莫展,唯有求神開路感動護士長的心,憐我,借血給我!真感謝主,聽我所求,給我開路,使護士長肯借血給我達五次之多,共2500CC!有一天,護士長通知我:明天必須清還所借血之數,然後才可以再借與。」我聽了之後,心中就憂愁不安。次日除帶了金錢外,還攜同兒女三人前往。當將錢交給護士長時,心中惴然問道:用這款項代替抽取人血償還,如何?」言畢,竟遭她申斥一頓!無奈,便將小兒女二人(1012歲)推前,請她抽取血液,償還血債。護士長轉頭一看,見兒女們這麼小,大嚇一跳,說道:你的兒女仍小,年齡未滿18歲,不能抽血。你自己有病在身,亦不容許抽取血液。」我心裡叫苦,只得問她:「那麼,該怎樣辦呢?」在瞭解我的苦衷之後,她吩咐我即刻帶兒女回家去,明天八時再到辦公室來。

次日,乘車前往時,默然地坐著,忽然耳朵聽見有聲音告訴我說:「把一切困難的事交托給神。」我覺得奇怪,立即禱告:「主啊!求祢替我解決這血的問題罷!」到達辦公室,護士長舉手招呼我,並指著已做好之函件對我說:「只要主任允許簽字,你便不必為血債而愁煩了。」我將公函交到主任處時,他順口問道:「你是基督徒嗎?」這時我裡頭有一種力量感動我回答他說:「是!」他就提筆簽字。其實那時候我尚未歸主,只因看見主的愛,叫我認識了祂,故願意做基督徒。我將公函交回護士長,她看後告訴我說,今後如需取血時,定要附上此函,才可以得到血。感謝主的鴻恩,為我解決了血的問題,心裡極其快樂!

當我趕回醫院時,已是中午了。連忙將這喜訊告訴母親,又告知院中護士。但護士們不相信,說:「世界上那有這種便宜的事!」只有母親篤信不疑,滿懷欣慰!我聽了護士之言,起了疑惑。真神要顯示祂的大能給我這小信之人看見,即有一位護士送來空瓶及證明書,叫我快去取血。到了紅十字會辦公室,便將公函及證明書交給護士,她閱後臉呈不悅之色。我立即向她解釋早上所經歷的事,並說如果不相信,可打電話詢問護士長,才給我血液。她便默然不語,把兩瓶血液交給我。由那時起,直至母親停止輸血那天止,共取了9500CC血量。雖經過月餘的輸血,病況卻毫無起色,癌症日漸加重,已是病入膏肓了。母親明白主的旨意,為珍惜寶貴的血液,趁護士不在時,動手將輸血的針拔出來,不再接受輸血矣。兩天之後,便呈疲乏狀態。她對我說:「要回天家了!」中午與教會兄姊們相見,並同作禱告(最後一面)。下午3時,她的面容忽然改變,充滿著榮光,就停止了呼吸,回天家去了。

此後,我不斷地到真教會參加聚會禮拜,並在同年10月,椰城真教會開靈恩佈道大會時,決心報名受浸。翌年,內子和孩子們也都先後歸入主的名下,做祂的小羊了。全家歸主後,每逢教會有聚會時,我和家人都必非常熱心地去參加。哈利路亞,感謝、讚美主!阿們。


作者: 鍾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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