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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183期1965年11月)
屢蒙主恩而未知報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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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蒙主恩而未知報答

何安貞

哈利路亞,奉主耶穌聖名將蒙恩經過見證於下:

16歲接受本會合法大水浸而重生歸主後,至今已足有16年多,絲毫無珍寶向主獻陳,贖罪大恩全白受;且於1953年與一位天主教徒結婚。十多年來,本人和兒女有病,常藉禱告蒙主醫治,但從未向丈夫見證,以致迄今尚未能使他歸入真教會,真是慚愧之至。

1962年的118日上午9時許,小兒壽明(未滿兩歲)遭一壺剛用開水泡好的茶燙傷了左邊半身,自口角直經胸部到腳趾,傷勢頗重。我與母親立即跪下流淚迫切禱告,求主醫治。當時丈夫出外工作,為著避免日後發生意外,隨即帶到醫院,醫生和護士們都搖頭嘆氣,認為生命危篤,但經十幾日之禱告與治療竟得平安出院,與前一樣的健康,真是感謝主!壽明經這次經驗,以後生病便不肯喫藥,一定要禱告求主醫治。

去年7月間,我居住山打根,害病二月,而日益沉重,自覺信心軟弱,乃電發斗湖,求助於母親。她以充足的信心發信沙巴支會亞庇教會,請諸執事與同靈們代禱,且於安息日帶我到會堂求主醫治。經執事、靈胞們全體的代禱,遂告痊癒。最近舊病復發,於6月中旬危險萬分,頭暈目眩,呼吸幾絕,食物難下,心悸不能安眠,手足亦痳痺,乍冷乍熱,病狀時變,危篤中請本會執事靈胞前來代禱,終於73日蒙垂聽而病告痊癒。然病癒後又忘主恩,未曾虔誠事奉主,以致病再漸至,且失去信心。雖由沙巴支會派來的傳道人楊提多執事在身邊,也不曉得要請他代禱,所以醫生打的針,開的藥,不僅不能奏效,反而病加沉重。感謝真神以愛鞭提醒我,得楊執事以經訓指導勸戒,遂將過去所犯的一切罪,在主面前迫切祈求赦免,且許願病癒後要奉獻,而於911日蒙恩病癒矣。

茲列述過去所犯之罪過於下:

與教外人結婚(不遵守經訓);二、沒有勸丈夫歸真(不盡本分);三、蒙主恩不作見證榮耀主(忘恩負義);四、信心軟弱,沒有專心倚靠主。

願同靈們要以我為鑑,能做個神所喜愛之兒女,蒙主賜福於永永遠遠。阿們!

(沙巴洲斗湖埠三支碑祈禱所930 誌)


作者: 何安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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