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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162期1964年2月)
被囚中受神安慰

被囚中受神安慰

許忠順

我住在臺東縣成功鎮忠智里中山路31號,姓名叫許吉,生於1921522日,今年44歲。我於19463月受浸歸主後,患了三年多痛苦的關節炎得以治癒,重獲平安與自由。是年3月下旬,神賞賜聖靈給我,其歡樂之情,實不能以言語來形容,心中時時刻刻充滿著感謝與喜樂。

我是一個非常卑微,不能執筆寫字,而被人所輕視的人,這樣一個卑賤的人,神竟揀選了我,並要我來為主作工,是件連作夢也沒想到的事。主的引導與救恩是何等的奇妙啊!

1945年時,真耶穌教會得設於成功鎮。當時村民及警察都對本教會一無所知,因此多方加以迫害,許多信徒過著受壓迫、受逼害的生活。但神眷顧、幫助他們,使他們在迫害中更能堅強地維持信心。

1949年時,成功教會的信徒們播揚福音的結果,在成功附近之忠仁、芝田等地得了一些信徒。當時我時常在成功及忠仁之間來往做禮拜。兩處教會的聚會情形異常熱心,信徒們也漸漸地增加,但是加害者的迫害也愈加重。1946年到1949年中,有三次非常危險的迫害。

195025日之夜,往忠仁教會聚會後的回家途中,經過成功分局前面,有幾個刑警命我們停下來。並被迫入分局裡面受調查。「你們都是壞人,是屬邪教者,在水中男男女女均裸體做出不規矩的事!」不等我們解釋,便伸手打耳光、腳踢,重重地打我們。然後讓其餘同伴的信徒先回去,唯有我被留下來,以棍打、腳踢等種種方法苦待,並把我關在黑暗的拘留所。此處正於當晚九時有犯人吊死的地方,一聽之下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獄中的生活是何等的寂寞,只好在內心禱告、唱讚美詩。祈禱時有神榮耀的光輝照耀在眼前,使我心中萬分興奮與快樂,如同在另一個天地一般,是從未見過的奇異的光輝。此時我心中得到莫大的安慰,存著滿心的喜悅到天明。

28日正式受審問,受審原因是:

(1) 1945年間,美和的林太郎及李信主等數人加入耶和華教。據說該教派男女信徒要裸體進入河中受洗,由河中上來時仍裸體在岸上禱告,一直禱告至全信徒受洗完畢為止,其狀態不知是狂舞還是禱告。因有此種不正當的事發生,而誤會本教會也屬此種派系。(2) 村民上訴:教會打破他們的信仰、習俗,不遵照村中之規律行事。(3) 誤會真教會為違反政府的教派。

被審問時,審問員以藤條重重地打在我的身上,有時便打手心、手指頭,後來又從腳以離一寸之間隔,一直打到脖子,被打之痛苦,令人難受得幾乎要斷了氣,甚至連自己也不曉得是已死了,還是仍活著的,似乎失去了知覺。在審判室內外的觀眾見到我半死的狀態,均表示同情。我似乎在耳邊聽到群眾們談到:「真可憐!一個無罪的人為何要被打死呢?」這種聲音流入我的耳朵。正在此刻,從上頭出現一道閃光是一個耀目的光輝的十字架,此時身上的痛苦便頓然消失了。

後來又被關在又臭且暗的拘留所中,被許多蚊子咬得不能入眠,直到天亮一連好多天每夜都是這種情形。

211日被打的傷痕感到痛而浮腫、發熱;手腳盤腫了二寸厚,按下去又麻木而不覺得痛?心裡想,身體既腫又不能動,我的肉體可能會在這裡發臭而死,即使為主耶穌死我也心甘意願。此刻,主之榮光又出現,並有聲音說:「勿悲傷,我必治好你的病痛,平安屬於你!」我立即跳起來禱告,如重擔壓在身上一般的病痛一時減輕,感到輕鬆、舒服。

219日出拘留所的時候,神的榮光又出現,並有雷聲一般的大聲響出,而拘留所的門自動地打開;守門的人非常懼怕。上官指示出所後,不能為耶穌傳道,不許再做禮拜,留下保結書而走。

可是我出所之夜,便開始訪問信徒,做禮拜。在神的保佑之下,再也沒有遭遇到任何阻擋,信徒們也重新進入信仰的路途。

神的照顧,神的拯救言之不盡。祂是又真又活的施救恩的神。願榮耀歸於至高之神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作者: 許忠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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