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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報第281期1974年1月)
不作主工,豈能向主領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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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主工,豈能向主領工錢?

黃持命

我叫黃持命,今年42歲,家住台東縣卑南鄉溫泉村47號,屬台東真耶穌教會信徒。我出生在信耶穌的家庭,自幼就在本會受浸。十幾年前隨同家父從西部搬到東部定居,雖然經常到教會做禮拜,但對主的工作卻不太關心,實在虧欠主恩太多。

前年的8月下旬,我做了一個夢:看見主耶穌顯現,祂手中拿著一本厚厚的賬簿(約一尺半長,一尺寬,四寸厚),祂大聲說:「大家來領工錢吧!」我很快的靠近主身旁,想要向主領工錢。主看到我,就打開賬簿,但裡面卻是空白的,一字也沒有寫。主說:「你做了甚麼工作?」我說:「請主再翻翻看,也許記在後一頁。」主不理會我,祂把賬簿合起來,對我說:「你根本沒有做工,你領什麼工錢?」說完,祂舉起手來,握著拳頭,朝我前額上重重的一敲,然後帶著簿子走開了。突然間,我從夢中醒過來,頭額上還隱隱的作痛,這一擊力倒真不輕,我心中怦怦跳個不停。

主雖然在夢中指示我、教訓我、提醒我,務要竭力多作主工,才不致辜負主的恩典;但我並沒有醒悟過來,對教會的工作仍漠不關心。一個月後,我的右腳背被毒蛇咬到,一小時後開始發腫,腳指腳跟一直腫大,全身感覺疼痛。後來傷勢慢慢延到膝蓋,三晝夜之間滴水不進,傷痛如刀割,情況非常嚴重。在極端痛苦之間,我突然想到一個月前所作的夢,我自覺正是主在馬太福音廿五章所說的那領一千元的又惡又懶的僕人。我跪下向主悔改,求主赦免,求主憐憫醫治,同時立志要多作主工,報答主恩。感謝主,約兩週後傷勢痊癒,行動自如。

此後,我乃要求教會負責人為我安排工作,免得徒受主恩。去年開始,東部區區負責吳執事安排我幫忙安息日的領會工作,我欣然答允,雖然我不太有這恩賜,但不敢推辭,只有盡力而為。求主幫助我,也盼望諸位同靈助我禱告,使我能漸漸勝任此項工作。主說:『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一二48)。願主內同靈兄姐,竭力多作主工,因為我們為主所作的工,決不徒然,必有報賞(林前一五53;啟一四13;來六10)。願以此共勉!

陳職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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