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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18期2012年7月)
信仰社會:創二六 那井名為利河伯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藍溪撰稿


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二十六22)。

不久前跟幼稚班小朋友講「以撒讓井」的故事。我讓小朋友猜:「當以撒的僕人每挖了一口有水的井,非利士人就來爭奪,而以撒有沒有讓給他們?」每個人都搖頭。原因?「那是以撒的井啊!為什麼要讓給別人?要跟非利士人打架,把他們趕走!」這是四、五歲小孩直覺的反應,也是人類的天性吧,為了生存要捍衛自己的權益和財物,據理力爭。

以撒並非沒有能力與非利士人對抗,然而他選擇一再的退讓,另挖新井,終於到達寬闊之地,得神親自應允賜福,日興月盛!非利士人也因而看出真神與以撒同在而前來求和,欲與其立約,雙方從此和平相處(二十六28-29)。

克制怒氣、忍耐、讓步,似乎都非人的本性,需藉由不斷地學習與操練才逐漸習得。身為基督徒,自幼即接受聖經的教導:應做和平之子,面對憤怒和爭端,我們當盡力成為和平使者,以恩慈化解衝突紛爭。保羅在《羅馬書》中勸勉我們:「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十二18),在人心暴戾浮躁、凡事講求自身「權益」的現代社會,禮讓容忍已是日益稀有的美德。主耶穌的教訓「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9)、「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六27-28)。看來都如此「違背人性」,但若我們願意盡力遵行,終必如以撒來到利河伯,也讓主的名得榮耀!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藍溪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7/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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