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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0期2012年9月)
信仰社會:創三四 當人生氣時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徽撰稿


《創世記》三十四章記載著示劍玷污雅各的女兒底拿後,雅各的兒子們處理的方式。他們用計謀欺騙示劍,要他與城裡的人都行割禮後,才能娶底拿;示劍為了娶到心目中的美麗女子,運用了自己的分量來帶動眾男丁們行割禮。而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卻在眾男丁行割禮後的第三天,身體還在疼痛時,殺光了城裡所有的男丁,擄走了一切的貨財、孩子及婦女。

短短的一段經文中,我看到了兩次失去理智後做下了神所不喜悅的事情,也為他們帶來了無可挽救的後果及悲劇。

第一次是示劍放任自己的眼目情慾,強擄底拿,與她行淫。雖然示劍是外邦人,不需遵守神的命令,但仍應按習俗、禮節來迎娶底拿,並且尊重底拿的意願;而不是強行擄走、玷污,與她行淫。示劍在自己的衝動下所犯下的事,不僅讓底拿喪失女子最寶貴的貞節名譽,也種下了西緬和利未的殺機。聖經中沒有記載底拿的反應,只提及示劍用甜言蜜語來安慰她,所以我們無法得知底拿的心情,僅就示劍的行為來思考,若是他能夠不衝動行事,秉持愛底拿就要尊重她的意願及家人的思維,或許在他順服、相信神後也可以跟底拿擁有人人稱羨的婚姻。

第二次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及利未,他們在得知自己的妹子被玷污後,心中被仇恨掩蓋,只想報仇,在完全失去理智下,甚至用神聖的割禮來設下計謀,以便打贏他們。乍看之下,他們只是想為自己的家人伸張正義,實際上卻行了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情──殺人。雖然神要以色列百姓與異族有所分別,但卻不是要他們私行殺戮,當他們殺了人後,除了遭受雅各的責難,同時也面臨後裔四散的命運。

上述的事情,都是只憑眼見的情慾及血氣方剛而行的錯事。如果能在做事之前先深呼吸,冷靜思考,不要因衝動而做了無法挽救的決定,那麼今日的世界是不是可以少點悲劇,多點快樂呢?新聞上常常播報,當有人犯下了殺人案件,記者追問:「為何要痛下毒手?」有些罪犯總是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說:「對不起,我做錯了,早知道我就不要殺人等等的懺悔話語。」這都是憑藉匹夫之勇而做,事後卻總讓人後悔莫及。若當下仔細思考,或許能夠減緩怒氣,也就不會有讓人扼腕的事情發生了!神雖然給人生氣的權利,卻不喜悅人在盛怒之下所犯的罪。保羅也在《以弗所書》四章26節中提醒著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日後,在生氣的當下,記得要深呼吸,慢慢的想,慢慢的動怒,千萬別在盛怒下做任何的決定,以免鑄下無法挽救的憾事。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徽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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