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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3期2012年12月)
自由來稿:一心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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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かな


神十分重視人的品格,而非現代人們最看重的外表,就如當初神揀選了大衛成為合祂心意的君王一樣(撒上十三14),人的內心是無法被外在包裹住的,空殼的種子外表再怎麼美,也不過是空殼罷了,因為沒有生命在它裡頭,終究不會有萌芽開花結果的一天。信仰的旁觀者也是一樣,只想看神蹟的人,最終還是會淪為曲終人散的結局,而見風轉舵的信仰更是無法持久,因為只將信仰視為得利益、得恩典門路的人,是無法承受神的國。神不希望我們做領一千銀子的僕人,得到了卻只想將它隱藏起來(太二十五14-30),不明瞭「付出往往比得到更重要」的生命意涵。

人的品格源自於人自己的內心,寡婦兩個小錢的奉獻深得耶穌的讚賞(可十二41-44),說明了神最看重的不是我們奉獻多少,而是奉獻時我們有沒有「捨得的心」,也是否會在自己捉襟見肘時,仍然遵守什一奉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人往往只見眼前的事實,相信事實過於相信神,也容易順著自己的心而行,因而對神的信念有所動搖。

越能將心放在神身上的人,越能看到更多的神蹟。許多人在禱告的這件事上,因為一直等不到神的應允而失去了信心;其實不是神不垂聽我們的禱告,而是我們一直學不會「等待」這項功課。禱告其實也是神磨練人信心的一種方式,就像當初出埃及的以色列百姓,在曠野無水無食物的境況下,只懂得跟神埋怨爭鬧,縱然因此得著了他們所求的,但就像聖經記載的:「祂將他們所求的賜給他們,卻使他們的心靈軟弱。」(詩一○六15)。有時人為了滿足自身眼目和肉身的情慾而祈求神百般的賜予,即使得到了,卻不能讓自己的靈命有所成長和造就,這樣讓我們軟弱下來的及時雨對我們真的是好的嗎?將眼目盯在水和嗎哪上的百姓,終究無法承受迦南美地的福分(民十四29-30);太過看重自己的人,往往不能體會神對他的用心良苦。

在教會裡常常看到許多放下身段默默在付出的人,他們不卑不亢的處事態度卻不容易受人肯定,因為沒有多少人知道他們的善行,不僅如此,有時反而還會落得旁人口誅筆伐與冷嘲熱諷的後果。然而「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三16),人所不知道的,神都知道,因為神不會誤會人、不會謬行審判,也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伯三十四23),因為公義的神察驗人的心腸肺腑(詩七9)。環境會改變人的價值觀,價值觀也會隨著時代潮流而退後妥協,人眼中看為正的事,常常是死亡之路(箴十六25),讓行在當中的人不自覺失喪靈命;惟有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才為善道和正路,蒙神記念。

人從小時心就懷著惡念(創八21),因為罪在人的心中生根發葉,使人無法行出良善,當人的心中無神的律法為準則時,人就會順著自己的心意而行,從人裡面出來的,有時反而會害了自己(可七20),偏行己路的人只會離神越來越遠。知道人心的神(代下六30),制訂了律法來讓人遵守得以存活,聖經告訴我們,神為何要制定律法?乃「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加三19)。神律法的嚴謹性是人手所制定的法律無法堪比的,因為人的法律會隨著時間和空間而更改,但神的律法卻亙古不變。「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8)

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耶二十四7)。



作者: さかな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2/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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