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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4期2013年1月)
主題特寫:主僕關係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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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宏駿


聖經中的主人和僕人如同現代的老闆和員工,僕人的工作如同基督徒在職場上的表現,員工在辦公室裡和主管的互動,和同事的合作,如何把握聖經所教導的原則而在工作上使基督的名得榮耀?

聖經裡的僕人原則千古而彌新。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弗六5-8)

作僕人的要懼怕戰競,並不是對主人,而是對這分工作的敬重態度,每個基督徒員工一旦接受一個工作,就要努力在這分工作上榮耀主的名,即使離開這個工作,也是風光坦蕩的,這樣就是敬重的態度。

用誠實的心聽從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樣。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最嚴重的酵和邪惡就是「假冒為善」(路十二1)。所以,基督徒員工面對老闆應該有內外一致的事奉態度,不要只在眼前假裝聽從,背後卻抱怨論斷、批評毀謗。若有不同意見時應該當面達成良好溝通,這樣就可以美好地完成工作和任務;甘心的事奉,好像行了一件善事,就必得主的賞賜。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西三22-25)

主耶穌知道萬人的心(約二24-25),我們在工作上用心,主也都知道,雖然肉身的主人不一定看到或曉得,但主必紀念並賞賜天上基業。相反的,那行不義、不盡責、不守法的員工就要受懲罰的報應,如此,彰顯神的公義審判。主耶穌不會偏心,也沒有成見,祂的處理與對待最公正。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提前六1-2)

基本上,每個人都應該受尊重,因為都是神以祂的形像創造的,無論貧富貴賤。更何況是肉身的主人,職場上的主管,在組織系統上有一定的權力,員工當然要尊重。同時也為了運作的效率和順暢,基督徒員工聽從上頭的指揮,尊重上級的領導,而達成所交代的任務,如此神的名就得榮耀。

組織中的位置具有相對的義務和權力,應該受到組織中的員工尊重,不管擔任此職務的人是什麼樣的人。早期美國還有一些種族歧視,對黑人不夠尊重,曾有一個白人陸軍二等兵遇見黑人上士長官,他看不起黑人,不願向黑人敬禮,這位黑人長官也不生氣,只是脫下軍服,掛在樹枝上,然後叫白人二等兵向這套軍服的階級徽章敬禮,告訴他,這是對軍人組織系統的尊敬,也是對國家的尊敬。

基督徒在世上的表現未信主的人都在看,讓他們在我們身上看見主耶穌的樣式,更是傳福音、作見證的好機會。所以不要讓神的名被褻瀆了。

主管如果也是教會的信徒,雖然在教會裡大家彼此稱呼都是弟兄姊妹,但是在職場上需要有分別對待;身分不同、地點不同,應有適當的工作互動,甚至要有更好的服事態度,因為未信主的人也在旁邊觀看。

更進一步說,我們對所作的事情如何看待,也會決定我們的態度和感受。曾有人說,「作自己能有激情的事情就是事業,作別人希望你去作的事情就是工作,無論是事業或工作,都要負責,不同之處就在於事業是對理想負責,工作是對薪水負責」,如果事情是為主作的,是生命的提升和發光,如此工作的價值遠超過薪水的數字,工作的樂趣無法用言語形容。這正是信道蒙愛的人服事所得的益處。

「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多二9-11)。

凡事討主管喜歡,並不是巴結、拍馬屁,而是了解主管的想法和計畫,盡力去達成,如此主管當然就會歡喜得到好幫手,好像左右手。

當主管的想法不好,可能會引起他自己的虧損,作為忠誠的下屬,應該盡提醒的責任,但不是用頂撞的態度和方法,因為頂撞只會引發更多情緒的衝突和面子的對抗,不如用溫和的態度,以同理心為出發點,讓主管覺得是同一邊的戰友,一起思考與討論,最後得出最佳選擇。

不可私拿東西,公私分明,是我們應得的就接受,不該拿的,不私拿,連送的也不要,所謂「無功不受祿」,如此才可保護自己的平安。因為有些禮物可能變成賄賂,最後惹上法律糾紛。

中國古代的戰國時期,有位思想家列子,家境貧寒,此事被宰相子陽知道了,當時社會風氣,有權人士千方百計籠絡有才能的人士,於是宰相送了一車的糧食要給列子,但列子卻拒絕接受,妻子抱怨連連,左右鄰居都不了解。列子說,「宰相並不了解我,只因為聽了別人的話而贈送我糧食,到他怪罪我的時候,也會因為聽別人的話而整治我。還有,接受人家的饋贈,當人家有難時,你不以死報效,是不義之人,如這位接受報效的人卻是無道義的人,這樣為他而死就不是講道義了。」後來宰相子陽施政不當,人民造反殺了他,列子因為沒有接受他的收買,躲過一場殺身之禍。

「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順服。倘若人為叫良心對得住神,就忍受委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為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二18-21)

順服善良溫和的主管比較容易,也合理合情。但是要順服乖僻的老闆就不容易,我們可能要吃虧,因為要求加班,卻不給津貼或是補助加班費。要繼續作,以責任制的方式計算薪資,而不計較時間?還是離開,另起爐灶?有人會覺得:「主管總是高高在上,自以為是、目中無人,在他下面作事真累啊!」因此,我們工作的情緒低落,就會受他的影響。

現在若換個角度想,受苦當作進補,是靈性操練的好機會。將情緒掌握在自己手上,鼻子不要被牽著走,作自己情緒的主人;我是自由的,我要歡喜快樂,就可以歡喜快樂,主管氣急暴跳,關我何事,我自在得意。把事情作好是我的責任,如此而已。

忍受一些冤屈也可以,「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基督徒要作世上的光、世上的鹽,不是在教會崇拜聽道的勉勵而已,要真正的實踐在工作場合裡,如此就是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太七24-25)。



作者: 謝宏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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