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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7期2013年4月)
信仰社會:出十二 以色列人出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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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藍溪撰稿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出十二37、40-42)。

環顧這住了三十多年的老公寓,累積了多少家具、書本、衣物、無法分類的雜物、捨不得扔的具紀念性的東西……。幾天前,竟然在壁櫥的角落,找到國中一年級時家政課的拼布刺繡作品,驚喜的拿出來欣賞一番,又寶貝地裝進袋子,放回去。若我必須在幾天內搬離這老家,該如何著手打包行李?

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安家落戶繁衍數十代人,所積聚的財物、家當、牲口不知凡幾!在埃及遍地哀號的長子之災後,法老終於允諾以色列人離開他的轄管,去迦南地敬拜耶和華真神。於是,倉皇間,這數以百萬計的人馬,「除去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十二37),就急急地上路了!雖然「向埃及人要了金器、銀器和衣裳」(十二35),但「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什麼食物」(十二39),所以除了必須的日用品外,想必得捨棄家中大部分的東西;無論多麼喜歡、或是用得如何習慣了的物品,都只能拋下了。

而以色列人這趟連根拔起的遠行,目的為何?乃為離開拜偶像的埃及,去迦南地事奉耶和華!

今天為了信仰或事奉神的緣故,我們多少也會面臨須捨棄所寶愛的收藏品、甚至放棄久居的窩而離鄉背井;或是犧牲個人的聲名地位、物質享受、安逸的生活……的景況。若捨不得鬆開雙手所抓滿的屬世財物、名位等,心靈總是被今生的思慮盤據,而逐漸遠離神和教會,就如溺水之人不願拋棄身上的貴重財物,則終被所負的重量拽入水中,沉沒了。

在奔走天國路的旅程中,必要時,我們得果決地捨下阻礙我們前進的、或大或小的、有形無形的「財寶」,有如以色列人出埃及,行裝要輕簡,且不能耽延,更不能回頭!

耶穌告訴彼得:「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十九29)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藍溪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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