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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199期1994年4月)
信仰社會:[聖靈月刊]領入羊圈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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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蓮‧蔡嫦蘭


「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

之一


蒙恩者:梁金蓮姊妹,二十三歲,1993年5月30日受洗,目前屬新加坡的真耶穌教會。

哈利路亞讚美主,奉主耶穌的名見證神如何帶領我歸入真耶穌教會。我初認識主耶穌是在1989年,大學一年級的時候。導航會(一個基督徒團契)的一些會友前來問我,是否想多認識基督教,我素來就很想多了解基督教,只是沒有機會,所以機會既然來了,就很樂意與他們一起查考聖經。

經過五節課的查考,我的查經老師就說如果要成為基督徒,就必須向主耶穌禱告認罪,邀請祂做我的救主;我就依照他們的指示向主認罪,求祂做我的救主。參加過幾處教會的聚會後,終於加入一間初級學院內一所小教堂的華文部。

第一次聽到真耶穌教會是在大三那年。當時有一位同學來與我討論有關真耶穌教會和其他教會不同的地方,尤其是在教義方面,他從聖經裏找出幾個章節,講述得救的方法,我很驚奇,因為那些章節我以前雖然讀過很多遍,可是從來沒有這般的見解。

自從成為「基督徒」以來,「信而受洗」的觀點已深深地烙印在我腦海裏,很難接受受洗是得救的條件之一,可是我又不能否定那些說明受洗才能得救的章節(例如:徒二38;彼前三21)。我曾請教查經老師們,他們說使徒行傳只是一本歷史書而已,不能用來教導教義,他們也勸我停止跟我的同學討論,因為聽說真耶穌教會是邪教,其中一位還從牧師那裏聽說真耶穌教會的靈言很奇怪。

後來,真耶穌教會舉開佈道會,我的同學邀我去聽,因著好奇(尤其對他們的靈言),就另邀了一位朋友同去。我嘗試從證道者的話找出漏洞,可是卻找不著;聚會後有十五分鐘的禱告會,我們被邀跪下來禱告(我覺得很新奇),忽然,大家開始發出一種奇怪的聲音,聽起來和我常去那間教會的靈言不一樣。

我想他們是怎麼發出這種聲音的﹖在禱告的時候,我沒有特別的感覺(因為我還是硬著心),我的朋友感覺她的手有輕微的震動;之後,我就沒有再到真耶穌教會,因為我不信服。我聽從查經老師們的勸導,盡量避免跟我的同學討論聖經;但我又對查經老師們某些章節的解釋很不滿,尤其是那些關於受洗才能得救的章節:他們解釋說受洗是一種人為的「工作」,主耶穌已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我們是靠祂的恩典得救,並非靠任何的「工作」。

感謝主,我的同學並沒放棄,反而更積極地向我解釋洗禮的真正意義和各教會的歷史。雖然如此,我還是有點懷疑,因為他說真耶穌教會是唯一的真教會,其他教會的教義不完整。我很難接受這種說法,因其他教會已有幾百年的歷史,他們的教義怎麼可能不完整呢﹖然而,我還是決定每星期六到真耶穌教會去慕道,而星期日仍繼續去我常去的教會。

慕道了一段日子,我發覺證道者在講台上所傳講的很合乎聖經,他們也很謙虛。同時,我也開始與一位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一同查考教義。

幾個月後,我覺得同時跑兩間教會很辛苦,於是決定要在其中一間教會安定下來,就去請教我本屬教會裏的一位台灣傳道者,問他對真耶穌教會有何看法﹖他的答案令我驚奇,因為他對真耶穌教會非但沒歧視,反而訂閱他們所出版的「聖靈月刊」,他覺得真耶穌教會的道理很合乎聖經的教導,只是有些教義比較偏激(例如:洗腳禮),他也同意受洗是得救的條件之一(但這不是那間教會的正式教義),如果我想去真耶穌教會,他也不反對。

同時我也向那間教會的一位姊妹請教,她也同意真耶穌教會是個好教會。我的信心因此增強了許多,所以決定全心全意到真耶穌教會去聚會。

慕道了一年,我對真耶穌教會的教義完全信服;同時,也對基督教及主耶穌有了新的認識、新的體會。感謝主的憐憫,使我能夠在真教會受洗,歸入主的名下,願一切榮耀歸於真神!阿們。

之二


蒙恩者:蔡嫦蘭姊妹,三十四歲,1993年5月30日受洗,現屬新加坡的真耶穌教會。

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感謝主讓我有此機會作見證。

大約三年前,我辭去了工作,由於不是神的旨意,有股強烈的意念使我想回到先前的公司去工作,經過了幾個輾轉難眠的夜晚,我辭去了剛找到的新工作,回到先前的公司上班。過了兩年後才讓我看明神的旨意:有一位真耶穌教會的弟兄加入公司,並把得救的福音傳給我。難忘的體驗……神的介入……神的恩典。

我原本屬於新教主義的傳統教會,前後超過二十二年之久,因此,當我聽到我所受的洗禮,因不符合聖經而不能使我的靈魂得救,確實令我吃了一驚。

在慕道期間,曾參加直落古樓教會的晚間聚會。證道者當時正在講述尼希米記第十三章,有提到干犯安息日的事,因此想到自己守星期天是不對的,第四條誡命的記載是很清楚的,耶穌本身也遵守安息日(路四16、31);初期教會的使徒們也同樣遵守(徒十七1-2,十三14、44,十六13,十八4),這使我自我省察,也開始對照聖經。在這段掙扎的過程中,有時在凌晨兩三點起身讀聖經,好讓神藉著祂的話,叫我明白所當知道的。

以前我常有的觀念,是當一個人接受耶穌為救主時,聖靈便在他裏頭,他也就得救了。而洗禮只是對你所信的加以外在的承認罷了。閱讀過兩冊「生命之道」後,便在一個星期天交給我的牧師,並希望知道他對其內容有什麼看法,他答應要過目,並於下個星期天會與我談。事過兩個星期,尚未從他那裏得到消息,好不容易找到他時,他說由於事務忙碌無法抽空閱讀;再等了一個半月,我覺得有必要去找他,因為這與我得救有關。

牧師告訴我說,冊中的教義大致上與我本屬的教會一樣,至於講靈言,他認為這是偏向五旬節派;這時我不能不主動提出洗禮的必要性則是項大差異,並提出彼得前書三章20-21節,他回答說:「哦,這一點是我要與你談談的。」說完就有人來打了岔,談話也就結束了。 我認為我所提的問題,仍未得到完美的答覆,雖然會友們都勸我再去找牧師談,我卻找不到機會,因此,我決定自己積極地查考聖經。

有時我也不能完全贊成「生命之道」的說法,但是經過聖經的引證,我的疑問都被解決了;在這方面真耶穌教會所做到的確實好得多,對有關聖經的探討都毫無猶豫、毫無拖延。經過不斷地查考,我深信洗禮是為了赦罪(徒二38,二十二16),而當一個人信主時,不一定就領受了聖靈(徒八14-16,十九1-2)。

記得曾經祈求神帶領我到一個讓我靈性能長進,且能真正體驗神的教會;傳福音給我的那位弟兄起初也認為要傳福音給我是很難的,因為我在原屬的教會已經很久了。神確實是憐憫、信實的,祂知道我們屬靈的需要,而往往在適當的時機成全我們;雖然我歷經了二十二年才來到真教會,我會永遠記得神如何施恩於我這罪人。現在已真正受洗歸入祂的名下,祈求神讓我繼續追求祂的話語,且更認識祂。

對於那些正在查考道理的慕道者,希望你們的心要順服祂的道,不要存著偏見看聖經,把你現在所學的與你以前教會的教訓比較,讓神的話向你顯明,如同向我顯明一樣。

主耶穌說:「凡喝我所賜給他的水就永遠不渴。」願榮耀歸於真神。(編者按:轉載自1993年新加坡教會會訊)




作者: 梁金蓮‧蔡嫦蘭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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