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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忠光
聖經記載聖靈果子的九種特性: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23)。其中愛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40),能行出愛來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10),所以擺在第一,可說是聖靈果子特性的代表;保羅也說,愛是最大的恩賜(林前十二31,十三13);在聖靈果子的九個特性中,「節制」被擺在最後,因此常為人所忽略。
仁愛、喜樂、和平,可說是基督徒的特色,這是一個基督徒應當常常表現出來的特徵;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是對人當表現的美德;而節制可能是因僅對個人修道上的項目,而少有人論及此事。原文聖經也只在徒二十四25、加五23、彼後一6出現四次而已;中文聖經另有林前九25與提前三2、11及多二2有節制之字眼;但希臘原文卻用不同的字。可見「節制」比起其他八種特性,在聖經上說得太少了。
節制雖然佔在聖經果子九特性之末席,但既然也是聖靈果子特性之一,我們應當也要注重。尤其保羅叫提摩太勸老年人要有節制(多二2)。為甚麼要勸老年人有節制呢﹖論語‧季氏篇說:「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因為年老者,所謂「人老心未老」,既得之權利不願丟棄,恨不得時常把持住,不給年輕人接棒,不曉得世代交替以合時代潮流;這樣,不僅喪失安老之福,亦有害其身體,所以孔子說:「戒之在得」。而少、壯之輩,同樣也當節制,就是在好色、好鬥之事上;職是之故,無論男女老幼,節制是在一生當中都應當注意的事。
保羅特地告訴提摩太說:「勸老年人要有節制」,除了孔子所說的「戒之在得」之意義外,根據希臘原文亦含有對於飲酒上之節制的意思。希臘人的詩中有「老人多好酒」之言;因此,可能在此也指有這方面的意思在內,因接著說「端莊、自守」,可知其一班。提摩太前書三章二節的節制亦可作如上之解釋。
彼得又教訓我們:「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彼後一6)。因為有知識的人,就要曉得節制之益處,而能過著有節制的生活;然而要節制必須忍耐,沒有忍耐的工夫就難作到節制,這實在是一件重要的靈修工夫。
一、節制就是中庸之道
「節制」的原文 Enkrateia,英文翻為Self-control,日文聖經譯作「自制」,比較合乎英文之翻譯,其意為「克服慾望與忿怒,尤其是自制肉體之情慾的一種美德。」(the virtue of one who master his desires and passions, especially his sensual appetites);使徒約翰所說世上的情慾──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是我們所當克制的。
「食、色,性也。」人為生存需要吃,為傳宗接代需要結婚,這是上主賜給人的本性;但是若超越程度就變成饞鬼、色魔,以傷身害命,所以必須節制(自制)。神賜給人雙眼可看東西,欣賞美景;但若成為賊眼、賊眉鼠眼、直眉瞪眼,或側目、反目、橫眉怒目等,都是沒有善用眼睛之表現,所以應當節制眼目的情慾。人人當有自尊心,但超越自尊心就變成今生的驕傲,有適度之調整就是節制,所謂中庸之道,就是很困難的一件事。
難怪孔子說:「中庸之為德也,甚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雍也篇)。羅馬的蒲勞塔斯( Brutus 85-42B.C.)曾說:「中庸為至善,任何太激烈的事,都會扯出一大堆麻煩。」所以歌德(Goethe德國詩人17491842)說:「唯中庸之中見高乎。」可見中庸之難,因為能持中庸者即為高乎了。我們不可忽略聖靈果子中「節制」的特性,其由即在於此。
日本戰國時代之一代將軍伊達歐宗(1567-1636)說:「過於仁慈者即成弱者,過於正義者即成固執,過於禮貌者即變諂媚,過於聰明者即造謊,過於信實者即受損。」這些話,我們不一定能贊同,但對於節制之修道上,或有參考之價值。真的,「過猶不及」,中庸之難,節制之艱,是我們靈修上之一大項目。願藉著聖靈之充滿,使我們也能完成「節制」的工夫!
二、節制上應努力之項目
(一)食、色,性也:
告子曰:「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甘食、悅色本來就是人的本性,是很需要的;但若不知節制,即將受害,是不可不慎的兩件事。
1.飽「食」之病:孔子說:「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論語‧陽貨篇)。整天只曉得吃飽而不用心作事的人,孔子說難以教誨他。一般說來,飽煖而思淫慾,一些紈袴子弟們只曉得玩樂而無所事事,就往往過著放縱情慾的生活了。所以孟子說:「飽食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聖人有憂之。」(孟子‧滕文公上)。
神造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人作食物,其目的在於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之故(創一28-29);等到洪水之後,才賜福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喫。」(創九3-4)。
神賜給我們食物乃為了維持身體之健康以行神之命令,並非讓我們奢華宴樂,以傷害身體,所以節制是很需要的。
2.貪「色」之害:神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類的始祖亞當之後,認為一人獨居不好,而為他造一個配偶夏娃,目的在於傳宗接代、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神所造的一切;後來人犯罪,按照血氣隨意挑選,放縱肉體之情慾,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是經上所教訓的(參:創六1-3;猶7)。
比任何時代更淫亂的現代,神不僅以痲瘋病、梅毒、稭疹等性病以懲罰淫亂的人;為了同性戀之盛行,更以可怕的愛滋病刑罰世人(參:羅一26-27)。萬惡淫為首,但只曉得放縱情慾的人,不顧一切地去享受酒色之樂,以傷害性命;我們信徒應當切記:「若有人毀壞神的殿(身體),神必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的身體)。」(林前三17;參:林前六18-20)。
(二)適當之休閒
一天有二十四小時,普通說:工作八小時,睡眠八小時,休閒八小時。雖然因個人的情況不同,不一定照此比例;但古人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也是告訴我們有工作,也當有休息時間。兩者若不配合而偏重於一方,就將對身體有害,也是我們當考慮的節制問題。
適度的睡眠:起初神創造天地的時候,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創一1-5)。神造天地的第一天,就是造晝夜,以便人在早晨起來開始工作,到了晚上就要休息。因此,白天是我們應該工作的時候,所謂「日出而作」;一到了晚上就該休息了,這就是「日入而息」。如果違背這個神所造的大自然規律,身體就不得健康;而且過度之勞碌或多餘之休閒,也都不合宜。
日以繼夜的勤勞,學生開夜車讀書,翌日精神一定不佳;反之過於閒逸、無所事事,整天懶散,或與床為友而貪睡,也將睡出病來。因此,凡事「過猶不及」,須有節制,所謂中庸之道,就是德之至矣。「懶惰人哪,你要睡到幾時呢﹖你何時睡醒呢﹖再睡片時,打盹片時,抱著手躺臥片時,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彷彿拿兵器的人來到。」(箴六9-11)。這是聖經對我們不可貪睡的教訓,且過度之勞碌也是當禁忌的。
適當的運動:人既然是動物之一,就應當運動;不能動了,就是屍體。除了睡眠以養精蓄銳之外,人應該工作活動身體。在農業社會的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把工作與休閒時間已經配合得很好,就不必有特別運動的時間;但是在工商社會的人,用腦多於用手腳,就該安排運動的時間。神賜給人有一天三分之一的時間作休閒,除了吃飯、休息之外,就當有運動的時間。
雖然經上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提前四8),這並不是說不要操練身體,如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六63);但主耶穌不也說過:「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不願意的,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來十5),身體與靈魂是無法分離的,離開了,就不是活人,是屍體(雅二26)。年輕人常說,為了讀書,或為了工作而忙碌得沒有時間運動;但到了晚年因過度勞累,沒有安排適當之休閒運動就生出毛病來,屆時就會後悔不及了。
(三)善惡之辨別
對於善惡問題,我們也該有所辨別;因經上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不要行惡過分,也不要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你持守這個為美,那個也不要鬆手;因為敬畏神的人,必從這兩樣出來。」(傳七16-18),這段經節告訴我們,對於善惡問題也當有所節制,以取中庸之道為美。
傳道書的作者觀察世人的一生,有義人行義反致滅亡,有惡人行惡倒享長壽(傳七15;參:詩七十三3-14);因此,生出「不要行義過分……不要行惡過分……之結論來。
約伯也說:「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度日諸事亨通。」(伯二十一7-13),在我們所居住的世界,義人行義多受苦難(詩三十四19上),惡人行惡常享安逸(詩七十三12),是常見的事;但我們豈可因此而不行義,為此而可行惡麼﹖斷乎不是。然而有時對於行義、作惡亦當有所考慮,這就是節制問題,也是中庸之道。
甚麼是行義過分呢﹖行義還會過分麼﹖如果像法利賽人因過於強調自己遵守律法之義而誇口(參:路十八11-12),就可說是行義過分之例。我們能行些善事,是神所賜的恩典,因世上原來沒有一個義人(羅三10),怎麼值得自誇呢﹖經上又說:「清晨起來,大聲給朋友祝福的,就算是咒詛他。」(箴二十七14),為甚麼祝福會變成咒詛呢﹖因沒有分辨時間與為何而祝福之故。
清晨起來,尚不知有何可祝福而亂加祝福,並且似乎可使大家知道而以大聲祝福,這種祝福不是真祝福,是嘴唇油滑,心口不一之祝福(詩十二2),怎麼會有祝福之功效呢﹖「巧言令色,鮮矣仁!」這種偽君子的祝福,不是咒詛麼﹖聖經說:「人的稱讚也試煉人。」(箴二十七21),如果其稱讚、祝福使對方起驕傲之心,豈不是等於咒詛他﹖又如:對於幫助人雖然是好事,但如果因你的幫助會使他喪失自強發奮之心,結果倒是害他,而不可不慎!
過於被溺愛的孩子,將使他喪失志,無法成為大器。父母愛子,須加訓練,並不是一味地加以愛護;因為經過一番凌厲冰霜,始能綻放秀雅的花朵來。
經上說「不要行惡過分」,這樣就可作小惡麼﹖古人說:「不要因善小而不為,不可因惡小而為之。」經上說:「求神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作……」(林後十三7);就是發怒也要節制,所以經上指示我們,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
主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五22);但是「不輕易發怒的,勝過勇士;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十六32),可見帶有血肉之軀者不動怒是很難的。所以保羅勸我們:「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弗四26),這就是節制之道,非有自制力者是很難作到的。
但是非為己利而怒,乃為眾人之利而怒的「義怒」,是應該有的,就如主耶穌也有發義怒的時候(參:約二13-17;太二十三13-16);所以為了維護真理,為了更多人的利益(非為己事而動怒)的義怒,有時是被允許的,不然世界上就沒有正義、公義的事了。
總之,凡事當有節制,連善惡都當辨別:不要行義過分,以自逞智慧,而自取滅亡,如法利賽人;又不要行惡過分,為人愚昧,自找死路,如傳道書所記載的。敬畏神的人,必行中庸之道,因這是至德,是行道之高乎,是一種相當難做到的聖靈果子之特性。願神賜給我們有智慧,能辨別如何行才是中庸之道,而藉著聖靈之充滿,能完成「節制」的工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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