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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29期2013年6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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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一般人活在世上,喜歡聽祝福的話語,害怕聽咒詛的話語,因為擔心咒語會成真。有些宗教也與咒詛有關,例如一貫道在入教時要發毒誓,不得轉教,否則會遭天打五雷轟身。又如舊約的先知巴蘭大有能力,人們常認為「他為誰祝福,誰就得福;他咒詛誰,誰就受咒詛」,因此巴勒拿重金請求他咒詛以色列民(民二十二1-7)。先知是人,他的咒詛是否真的會實現?而一些異教在入教時的咒詛,是否會在我們信主以後,繼續影響我們?

何謂咒詛?其內容與功效為何?它與祝福有何關係?如何方能遠離咒詛?又為何《詩篇》中會有咒詛詩?以下擬根據聖經來探討這些問題。

二.咒詛的意義

「咒詛」一詞的希伯來文,有受限制、受約束的意思。因此詛咒常與捆綁有關,藉由咒語成為網羅、羈絆,使人無力抵擋。咒詛使人不再活在賜福之中,反而活在災禍之中,這是出於神的刑罰。聖經中的「咒詛」觀念,首次出現於《創世記》第三章。在蛇引誘始祖犯罪後,神宣告祂的審判:蛇受了咒詛,牠要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而且女人的後裔要傷牠的頭。亞當受了咒詛,他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他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歸了土。夏娃受了咒詛,她必加增懷胎的苦楚;她必戀慕丈夫,丈夫必管轄她。地也因人受了咒詛,它要長出荊棘和蒺藜來(創三14-19)。

咒詛對人而言,是用言詞希望他人受害;有時是為了保證自己所說的話是真的,否則自願遭受詛咒(王上八31)。咒詛對神而言,每次咒詛的起因,都是由於人與神的關係破裂。咒詛通常出現在下列的狀況:

(1)律法的宣告

例如摩西向百姓宣布當受咒詛的事項,如拜偶像、輕慢父母、欺瞞鄰舍、欺負弱勢、不正常的性關係、收受賄賂、不遵行神的律法等(申二十七13-26)。

(2)罪惡的宣告

例如神是大君王,但百姓卻褻瀆神的名。他們把搶奪的、瘸腿的、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這些人是可咒詛的(瑪一13-14)。

(3)審判的宣告

例如因為百姓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神就宣告祂審判的咒詛:祂使地空虛,變為荒涼;又翻轉大地,將居民分散;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燒,剩下的人稀少(賽二十四1-6)。

三.咒詛的內容與功效

「咒詛」是咒罵,試圖使人遭殃。基督徒應彼此相愛,不可以咒詛人(雅三9-10)。面對他人的詛咒,只要給他祝福,不可咒詛他,而且要為他禱告(羅十二14;路六28)。咒詛神的人,要用石頭打死他(利二十四11-23)。咒詛父母的行為是直接冒犯神,總要治死他(利二十9)。咒詛的內容與功效為何?茲說明如下:

1.內容

聖經中對咒詛的內容,描寫最生動的,記載在《申命記》二十八章15-68節,是神對於不遵守誡命之人的咒詛。對受咒詛者個人身體而言,會遭遇不治之症,如瘟疫、癆病、熱病、火症、瘧疾、毒瘡、痔瘡、牛皮癬、癲狂、眼瞎等。對受咒詛者的家庭而言,他聘定了妻,別人必與她同房;他建造房屋,不得住在其內;他的兒女必被擄至外國,而父親卻無力拯救。對受咒詛者的產業而言,會遭遇長年饑荒,羊、驢時常被搶奪,不得吃牠的肉;田間的種子與地裡的出產雖多,卻被蝗蟲吃了;全境有橄欖樹,橄欖卻不熟自落了。就受咒詛者的外在環境而言,神因他行惡離棄祂,必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他,直到他被毀滅,速速地滅亡。神必使他敗在仇敵面前,他必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要令人驚駭、笑談、譏誚,他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

2.功效

外邦異教認為人可以控制神,因而常藉假神來咒詛人。例如大衛與歌利亞爭戰,歌利亞指著自己的神咒詛大衛(撒上十七43)。又如摩押人因以色列民甚多,就大大懼怕。他們差遣使者召巴蘭來,請求他來咒詛以色列民。事實上,藉由假神來咒詛是沒有功效的。有神同在的人不必害怕假神的咒詛,因為咒詛無法傷害他(箴二十六2)。例如咒詛是控制在神手中,神愛以色列民,祂不肯聽從巴蘭,因而使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申二十三4-5)。

真神是宇宙的主宰,祂的咒詛是大有功效的,被祂咒詛的必被剪除(詩三十七22)。是神的力量使咒詛發生,是神在控制咒詛,而不是巫術在控制咒詛。例如神對亞伯拉罕說: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創二十七29)。又如有些童子戲笑以利沙先知說:禿頭的上去吧!先知就奉神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隻母熊從林中出來,撕裂他們中間四十二個童子(王下二24)。所以咒詛神的先知也就是攻擊神,神的審判必立即臨到。

四.詛咒與祝福

「詛咒」是「祝福」的反義詞,而聖經中的「詛咒」經常與「祝福」一起出現。例如摩西對百姓說:「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申十一26-29)。「基利心山」在示劍的南方,而「以巴路山」在示劍的北方。「南方」是「右方」,象徵尊貴、蒙福(創四十八18;太二十五34),代表那些遵守律法的人將要蒙受的福氣;而「北方」是「左方」,象徵卑賤、遭禍(傳十2;太二十五41),代表將要臨到悖逆者身上的咒詛。

在《路加福音》中,耶穌講論「平原寶訓」,是在山上整夜禱告,揀選十二使徒以後(路六12-16)。耶穌揭露新的倫理標準,就是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路六27-28)。我們當如此行,是建立在神愛的基礎上(路六36)。基督是愛我們,為我們捨己(加二20);我們為了感念主恩,也要遵從主的吩咐,能愛人如己(可十二31)。

神立約是起誓立的,因此「約」不但與「祝福」有關,而且也與「詛咒」有關(申二十九12)。例如先知舉目觀看,見有一飛行書卷,這是神的律法,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凡偷竊的必按卷上這面的話除滅;凡起假誓的必按卷上那面的話除滅(亞五1-3)。神「施恩的話語」與神「咒詛的話語」是「相同的一番話」。對於順服的人來說,這番話賜予生命的應許;對於悖逆的人來說,這番話帶來死亡與審判。使徒保羅用這真理來解釋救贖的教義。對不遵守律法的人而言,律法就是咒詛(加三10)。但耶穌基督為我們受了咒詛,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凡無法完全遵守律法者應受的咒詛,救贖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3-14)。

五.咒詛詩篇

神是無所不知的,祂可以辨別善惡,因此能夠公平的執行審判。對於遵守命令的人,祂賜給恩典;對於違背命令的人,祂發出咒詛。但人不可發出咒詛,只要祝福(羅十二14;雅三9-10),要用愛消除仇恨;因為伸冤在神,祂必報應。

舊約中有些詩篇稱為「咒詛詩篇」,包括《詩篇》第三十五、五十五、五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一○九、一三七篇。這些都是詩人在國家或個人受逼迫時,向神的呼求和哀聲,懇求神懲罰仇敵和惡人。我們唸到其中一些經文時,會感到不安和困惑。例如:遭受知己朋友的傷害,詩人說:「願死亡忽然臨到他們!願他們活活地下入陰間!因為他們的住處,他們的心中,都是邪惡。」(五十五15);面對外國的敵人,詩人說:「將要被滅的巴比倫城啊,報復你像你待我們的,那人便為有福!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詩一三七8-9)

咒詛詩篇中的禱告,是針對傷害他們的仇敵和惡人所作出之回應。詩人相信神是公義的,但這些人的行為使人懷疑:沒有神存在,沒有神可以審判他們。在他們的蹂躪和苦待之下,詩人因而在神面前哀訴,求神為他們伸張正義,向惡人施行審判,使他們自食惡果。

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太五43-45)。咒詛詩是否與耶穌的教訓衝突?事實上,在禱告中,信徒可以向神說出每一件事。將一切陳明在神面前,藉由禱告處理我們所遭遇的困難。例如摩西、以利亞,他們在禱告中向神求死(民十一15;王上十九4)。這是誠實的做法,一方面承認我們的負面情緒,一方面承認我們的罪過。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而且要恩待得罪我們的人(羅十二19-21)。因此詩人藉由禱告,將每一件事交託給神,將負面情緒交託給神,將審判權交託給神。求神為他們主持公道,向惡人施行審判,使他們可以脫離苦海。咒詛詩提醒我們:世界充滿著不義,但神是公義的。要將別人施加在我們身上的錯謬行為,藉由禱告交在神的恩手中。

六.結語

祝福與咒詛的力量是來自於神,祝福與咒詛也與神的話語有關。當我們願意聽從神的誡命,就必蒙神祝福;倘若我們不願意聽從神的誡命,就必遭神咒詛。始祖亞當和夏娃違背神的命令,遭受神的咒詛,被逐出伊甸樂園,與神的生命隔絕。今日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因為我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我們將遭神咒詛,結局就是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6-27,六4-8)。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我們要謹慎自守,儆醒禱告。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四7,五8)。末日的時候,神要施行審判。我們願意遵守主道理的人,將要蒙神賜福,可以進入新耶路撒冷城。在那裡,神會與祂的子民同在,不再有死亡、悲哀、哭號、疼痛。所有的痛苦大都是從罪而來,在一個沒有罪的世界裡,所有的咒詛將不再存在(啟二十二1-3,二十一3-4)。



參考書目:

1.吳羅瑜編,《聖經新辭典》,香港:天道書樓,1996。

2.楊慶球編,《證主聖經神學辭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2001。

3.卜洛克著,林秀娟譯,《詩篇概論》,加州:美國麥種傳道會,2010。

4.劉少平,《申命記》,香港:天道書樓,2003。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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