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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2期2013年9月)
信仰社會:出二九 先有神,才有事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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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筆耕小組策劃esinti撰稿

使徒彼得在其書信中的一段話:「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或許說明了,當神揀選以色列民族為其子民時,是樂意祂的選民成為「祭司的國度」,百姓可以直接和神交往。但是因為百姓犯罪,所以使這件事不能實現,因為犯罪的人不配,也無法來到聖潔的神面前。

但神,從來就不願拒絕聆聽祂子民的祈禱,於是利未支派就被神命定,擔任祭司之職,並受神指示獻祭的制度,使百姓可以親近祂。神藉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前二5)。耶穌來到世間,成為和平的使者,叫凡來到祂面前的人,都能與神和好。但在祂降世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

這章一開始就記載耶和華向摩西啟示,如何為亞倫和他的兒子按立祭司的授職儀式,使他們分別出來,作以色列人的祭司。流程包括:1.沐浴自潔、2.授給聖衣、3.聖膏抹身、4.獻贖罪祭、5.獻燔祭,儀式進行了7天,第8天祭司要另外為救贖獻祭(利八-九章)。

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20-21)。

人非聖潔,不能見神,擔任聖職的祭司沐浴自潔、穿上聖衣再用聖膏抹身,讓自己成為潔淨,能夠成為神悅納百姓獻祭的中保。當利未人開始受教學習敬拜的典禮時,執行聖禮的祭司,以在「右耳耳垂」、「右手大拇指」與「右腳大拇指」上點血做記號,此印記,表明他們要奉獻自己、分別為聖,歸與神,一切所聽、所作、所行都順從神旨、任主所用、為主差遣。

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43)。

沒有神臨在的會幕,典禮是無謂的聚集,神不悅納的祭祀,獻祭也是枉然,因為,我們或許能熱心的準備一切,將神和人相會的地方弄得華美,行止也虔敬恭謹,但唯有神的臨在,祂的榮耀才能使神人相會的地方,成為聖潔,因而產生真實的交通。

無論在新約或在舊約,我們若持定服事的目標(神),那麼我們就會同意保羅所說:「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林前九26)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esinti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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