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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3期2013年10月)
主題特寫:一生全交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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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文


耶穌為世人受死,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讓一切信祂的人,脫離罪與死亡的權柄。對基督徒而言,這不單只是歷史事件,也是切身相關的重要大事。福音書記錄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的話,就是著名的「十架七言」,內容涵蓋了基督信仰的多項重要思想:十字架上,耶穌祈求神赦免仇敵、拯救悔改的強盜,且為了善盡人子的本分,將母親託付給約翰奉養;祂為了人類的罪孽,承擔難以言喻的痛苦,又在這極度痛苦的當下,宣布救贖的大功完成。斷氣前的最後一刻,耶穌以這句話,為祂來到世上的任務畫下句點: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二十三46)。

這是路加福音書中耶穌在世上的最後一句話。那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已經長達數小時,僅存一息,痛苦已然到達極限。聖經描述當時「耶穌大聲喊著」,遠在兩千年後的我們彷彿可以想見,那肯定是極為重要的呼喊,用盡了耶穌所剩的最後一點氣力。然而,這呼喊不是埋怨,也不是哀號,而是交託的禱告,代表著對天父完全的信任。

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十字架刑罰之殘酷,遠超出人們所能想像,甚至當耶穌承受巨大痛苦之際,也曾經發出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知道,因為世人犯罪的緣故,祂必須承受被神離棄的滋味。如果換成是平時疏於親近神,信心不足的人,遭遇逆境、痛苦的時候,往往也是埋怨神、離開神的時候。不過耶穌清楚,天父的慈愛沒有離開祂,祂確信在為了世人贖罪之後,靈魂必定會回到天父那裡。

耶穌以交託的禱告,作為在世工作的結語。事實上,早在耶穌還是孩童的時期就曾說過:「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顯示孩童耶穌已經非常重視天父的事。而後在約但河受洗、在曠野受試探的四十天,也都是藉著禱告,展開祂在世上的職事。耶穌在世上的一言一行,其實就是不斷的交託、不斷的禱告。祂為成就救恩來到世上的同時,透過親身實踐,為我們留下許多榜樣。

因此我們在福音書中,屢次見到耶穌退到曠野禱告。儘管成為肉身的耶穌同時也是神子,祂卻沒有忽略交託的重要,當受難的日子迫近,祂更是連夜在客西馬尼禱告。「我父啊,倘若可行,求祢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十六39),耶穌完全明白面前等著祂的是什麼樣的情況。祂在禱告中祈求,同時將一切都交託。

耶穌本身如此重視在禱告中交託,對基督徒來說,「交託」也一直是信仰生活的重要課題。人的一生都會遇見大大小小的困境,即使像如今這般承平時期,人們一樣為無數困擾而憂慮,更何況過去的年代,有許多人過著貧窮、戰亂的生活,連安穩地活著都成問題。不過歷代以來,神的話語帶給無數基督徒希望。

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前五7)。

於是,在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的人生中,基督徒若能過著有盼望、有喜樂的日子,「交託」肯定是一項重要的因素。

從字面上解讀,我們可以將「交託」作如此理解:將本身遭遇的事,例如,生活中的困難、面臨未來的抉擇等等,交付、委託給神,祈求神為我們打開道路,讓我們在神的帶領下順利度過。

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三十七5)。

然而,我們生活在充斥著傳統多神文化的社會,很容易受到周圍觀念的影響,不自覺地賦予「交託」不同的詮釋:為了某一件事祈求神,無論如何希望神出手干預,以達到自己想要的目標。若是依照這樣的定義,神就不再是創造宇宙萬物的至高存在者,反倒淪為阿拉丁神燈精靈一般的奴隸。

這樣的觀念,恐怕已經深植不少人的心中。雖然主內弟兄姊妹歸入主的名下,已有或長或短的時間,但是生活中環繞我們的,仍有許多民間信仰的思想,這些思想又經常是十分功利的。比方說,為了自身的各類需求,人們會到不同的廟宇拜不同的神,儼然神明之間也有專業分工。這樣的行動,似乎暗示神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人的期待,甚至只是為了達成人的願望。於是求疾病痊癒的去拜神,求狀元及第的去拜神,求加官晉祿的去拜神,連賭博想發財的、犯罪逃亡的,都會去拜神。試想,如果我們向神的祈求,也僅僅侷限於這類自身功利的需求,那麼除了敬拜對象不同之外,我們和所謂「拜偶像的人」究竟有多少差別?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不應該為生活中的需求而禱告。事實上,「相信神會使我們免於災難」本來就是信心的一種型態,也是我們最熟知,最常在弟兄姊妹的見證中聽到的類型。不過聖經中關於信心的交託禱告,還有更高層次的例子,只是這些例子往往並不討喜。

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三17-18)。

但以理的三個朋友,是否100%篤定神一定救他們離開火窯?其實沒有。但是他們並不因此對神有所質疑,所謂「即或不然」,意味著完全的交託,相信神不誤事,必定作出最恰當的安排。就算神容許他們死在火窯裡,他們對神的信心也不會動搖。

相當困難的境界,是不是?再看看聖經中另外一個例子。

我聽見耶和華的聲音,身體戰兢,嘴唇發顫,骨中朽爛;我在所立之處戰兢。我只可安靜等候災難之日臨到,犯境之民上來(哈三16)。

哈巴谷先知預見大災難即將來到,巨大的恐懼使得身體戰兢。他知道這場災難無法免除,唯一能做的事是「安靜等候」。但是他也說:「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哈三18),即使不可避免的災難在即,他仍堅持對神的信心。明知苦難即將到來且無法撤去,信心與交託的功課,在這時候進入最沉重、最困難的一章。

耶穌為世人受死,其實也是如此的情況。「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祢的意思。」(太二十六39),成為肉身的耶穌,何嘗不希望移去那苦杯?然而既是神的旨意,耶穌終於還是走上了十字架的路程。被釘十字架的苦痛,耶穌承受了,最後祂以響亮的禱告,作為在世工作的註解。

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二十三46)。

聖經中記載耶穌所說的話,從孩童耶穌到十字架上成就救恩,從第一句到最後一句,在在顯示對天父的重視,以及向天父交託的決心。即使神的旨意不是撤去耶穌面前的苦杯,而是要祂喝下這苦杯,堅持交託仍是耶穌的答案。

交託,帶給基督徒希望,同時也是一門艱難的必修課。神絕不犯錯,因此當我們願意將一切交託給神的時候,哪怕事情的發展和我們期待的背道而馳,也請相信神的判斷。神的旨意總是好的,祂知道事情如何成就才是真正最好的,即使過程中,我們必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可能要承受痛苦,可能有許多難解的疑惑,但是將一切全交託,神將會幫助我們,賜予我們跟隨主的力量,在得救的道路上走得更安穩。


作者: 黃嘉文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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