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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3期2013年10月)
真理論壇:身子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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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光


引言


哥林多是濱海大城,貿易頻繁,也有諸多罪惡;保羅在給「哥林多神的教會」(林前一2)的書信中提到:「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9-11)

在上述十項不義當中,「色」就占了四項,真是飽暖思淫慾,有錢就作怪!當今網路普遍、人手一支手機;學校教育又只是偏重「生理」問題,對道德層面日益犯濫的情形似乎也無良好的對策。

「真教會的基本信仰第九條──信得救係本乎恩,也因著信。但必須倚靠聖靈追求聖潔」,實踐敬神愛人之經訓。因此我們都明白「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的經訓(來十二14);但是在這個「大染缸」的社會裡,難道我們只是消極的「憂傷」,而不作更積極的「排毒」?

內容


我們既已「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二38)而蒙重生(多三5),就當明白如何保守、追求聖潔。茲由「林前六12-20」,探討身子聖潔的重要性。

首先,保羅先提到「轄制」的問題(12);保羅曾感嘆地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耶穌也說:「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太二十六41);神對該隱說:「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轄制)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7)。

對於制伏罪的方法,保羅說:「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3、16)。我們有聽說因無食物而餓死的,卻未聽聞因「性」而飢渴死亡的;這問題在於我們要不要立志靠主、順服神,並作好「制伏罪」的功課。

再來,闡明三項應當聖潔的重要真理(林前六13-20)。

ㄧ.能復活見主(13-14)

他先要我們思考「毀壞」與「復活」兩種價值,也就是「暫時」與「永存」,你選擇哪一項?屬物質、血氣的食物與肚腹,終將廢掉;而可以讓我們成聖的身子,將因主再臨而改變成復活的身體後,與主永存同住(林前十五44,參:51-54)。

也就是說,主讓我們有這個「身子」,是為將來復活而預備。主到世上來時也說:「祢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是照神的旨意獻上祂的「身體」(來十5、10);祂被釘十架是「全身」掛上;祂的復活,是「身體」復活;換句話說,現在的身子與復活的身體乃是一條直線,中間只是等待「改變」。

所以保羅勉勵沒有出嫁的處女,要「身體」、靈魂都聖潔(林前七34);也說:「我們既有這等(永生)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

二.因與主已是一體(15-17)

保羅說:「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又說:「因我們是祂身上的肢體。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五30-32),既是已信主而「許配」給祂,「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3-4)

我們與基督是一體,祂又是「各人的頭」(林前十一3);就是「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的「生命共同體」;就像開水已沖入咖啡牛奶的狀態,是不可「分割」的。身子豈可以將頭部置於家內,而獨自主張到外邊與娼妓聯合?若是「切割」就失去「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彼前三7),真正成了「局外人」了(弗二12)。

三.身子當榮耀真神(18-20)

耶穌在趕出一個叫人啞巴的鬼之後,眾人都稀奇,卻也議論紛紛。祂談到「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既尋不著,便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十一24-26)

污鬼離了人身,即表示人受洗後乃與主連為一體,然而內心卻未讓基督的豐盛充滿,以致讓惡鬼再度進入。所以我們應當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也要靠著祂讓我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我們(弗三16-19),不給惡者留下任何機會。

當我們的身子,成了基督的居所;就必讓神的榮耀充滿此殿,完成我們受造的任務(賽四十三7;參:約十七1-4)。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二28)。

結語


我們要搶救自己的靈魂(來十39),就當將自己的身體如「活祭」獻上(羅十二1),並且脫離敗壞的轄制(身體纏累的諸罪)、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守住聖潔、榮耀見神);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路二十36),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1-23)。

因為,「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彼後三10-11);共勉!



作者: 真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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