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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3期2013年10月)
真理論壇:神對人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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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英夫


經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約一1)。天上的真神是道理的根源,祂所作所為皆本乎道,絕不會違背祂所規範的仁義之道。耶穌曾求天父真神:「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祢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可見真神對祂所愛的人類,所做的要求皆合乎祂的真理,且是人可以努力達到的,因為祂顧念我們。講道理的真神,也將祂的要求記載在聖經裡。

神對人要求的原則


保羅常云:「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林後八12)。真神喜悅我們照祂的要求去作,但只會要求我們做那作得到的,作不到的事,祂不會要求我們。神對人要求的原則乃是「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下)。以下就十個層面來談論神對人合理的要求。

1.信心的要求

信心是信仰的基礎,是蒙福的要素。「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此經節強調信心的重要,神要人相信祂、信靠祂;對神沒有信心的人,令神失望,神不喜悅。是故,神對人信心的要求,起碼要做到「相信神的存在」,並認識祂的慈愛,「相信祂會聽人的禱告祈求」,會賞賜那尋求祂的人。所以經云:「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2.良善的要求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有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完全的神,要祂的兒女彰顯祂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四24)。正如經云:「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神是良善的源頭,在經上教導我們:「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繫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這樣,你必在神和世人面前蒙恩寵,有聰明。」(箴三3-4)

3.完全的要求

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做你們天父的兒子;……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4-48)。或許我們認為自己很軟弱,無法像天父一樣完全,然而我們有追求的心,神就很滿意了。是故,保羅勉勵我們:「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從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必也以此指示你們。」(腓三13-15)

4.奉獻的要求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三10)。大衛王帶領百姓誠心樂意獻上建殿的材料後,稱頌神說:「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祢而來,我們把從祢而得的獻給祢。」(代上二十九14)。人有生命、健康,有機會、有能力去獲得一切所擁有的,都是神的賞賜。創造萬物且掌管生死禍福的神,毫無所缺,我們只是藉著奉獻十分之一來表達對神的感謝,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參:詩五十12-14)。

5.恩賜的要求

經云:「萬物的結局近了。……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前四7-11)。「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為肢體,也是如此。」(羅十二4-5)。神並不作過分的要求,祂要我們每個人發揮從神所得的恩賜,彼此搭配,榮神益人。

6.順服的要求

當完全正直、敬畏神,和遠離惡事的約伯,受到撒但殘酷的試探時,在一天當中財失人亡,幸福成為泡影時,他說:「我赤身生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認識真神、達觀順服的他,心中明白自己是空手來到世界,擁有的一切都是神的賜福,若神要將之取回,他認為是合情合理的,他願意順服神的旨意。然而,大部分的人都眷戀自己「既得的利益」,不願失去往日的享受和幸福,此乃人性之弱點。

7.知足的要求

經云:「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6-8)。基督徒為得天國永生,平日敬虔拜神,物質生活上若能知足常樂就是福氣。真神的智慧高過一切,按照各人的需要,賜給我們日常的需用;是故,只要有衣有食,平安無憂的度日,就當心滿意足。所以主耶穌說:「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1-33)

8.行善的要求

「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那裡若有現成的,不可對鄰舍說:去吧,明天再來,我必給你。」(箴三27-28)。神賜給每個人有不同的行善能力,當機會來臨時,就要盡本分,因為行善的力量是神賜予的,我們絕不可驕傲妄為,也不可欺負弱者、違背神旨。故經云:「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提前六17-19)。

9.考驗的要求

「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基督徒所遭遇的事,是神給人的一種試煉或考驗,也是撒但給人的一種試探。當考驗來臨時,務要相信神的仁慈,因為神讓我們遇見的,都是有限定的考驗(參:伯一12,二6),是我們恆切禱告、恆心信靠所能面對忍受的。如果超過我們忍受的程度,神總會為我們開路的。因此,不用太擔心。

10.作工的要求

主曾設一比喻說,天國好比主人要出國,將家業交代三個僕人,按各人的才幹,分給不同的銀子,要他們做買賣賺錢,結果領五千的賺了五千,領二千的賺了二千,主人回來稱讚這兩人又良善又忠心,可以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太二十五14-23)。在此比喻裡,主人的要求是五千的才幹要努力賺得五千,二千的才幹要努力賺得二千,這乃是合情合理的。主人沒有要求領二千的賺五千,領一千的要賺二千。由此可見,神對每個人做聖工的要求也是合理的。你有什麼恩賜就做什麼聖工,祂絕不做過分的要求。

結語


願我們都做愛神愛人、守道行道的好信徒,一切按真理而行,合神要求、討神喜悅;心裡火熱服事主,不失去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約貳8)。



作者: 賴英夫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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