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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3期2013年10月)
靈修小品: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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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銘輝


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賽五十八13-14)。

一般教會常常批評真耶穌教會死守舊約律法,尤其是守安息日一事。他們如此論斷的理由之一是,神已將新約選民從安息日的「重擔」下解放出來,所以應當自由、快樂的來享受「主日」;對他們而言,沒有自由的守著舊規,豈能在主裡得到安息?另一個用以支持他們的論調是,一週的每一天都是神的祝福,週一到週日都是神所賜的,沒有哪一天勝過哪一天。

這樣似是而非的論述,常常令人啼笑皆非,但是,在這個真道混亂的世代(提後四3-4),聽到一般教派這樣的論點實亦不足為奇。然而,真正令人擔心的是,這樣類似的思想已偽裝潛入真教會,並且在無形之中開始改變部分真信徒對守安息日的認知與信心。這並不是說已有真信徒認為應當改守主日,而是已有不少的同靈開始以「自由之名」來解放安息日,尋求所謂恩典下的安息日之「自由快樂」,並且如同一般教會一樣,認為那些謹守安息日的人是步入律法安息日的重擔之中。此外,也如同他們的論點一樣,亦有真信徒開啟了「一週中的每一日都是神的祝福,每一天都一樣」的講法,因而不注重安息日當行及不可行之事。

然而,究竟是不是真教會的道理真的是太激進,又太守舊了?所以我們被「綑綁」在安息日之中,因而得不到主應許的安息跟自由?是不是真的有心敬拜神的話,日日都是一樣?

唯一分別出來的日子


每一天確實都是神所賞賜的,我們也的確在每一天都蒙主看顧、領受祝福,也因此我們應當因著每一日而感恩。然而,卻不得因此擴大釋義,將六日與第七日畫上等號。聖經明說,在神造了天地萬物之後,到第七日,神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而且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創二1-3)。很明白的,第七日與一週內的其他日子不同,「它」是神特別點名賜福的,並且分別出來,在神眼中視為聖日。

這件事在千年之後亦沒有改變,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再次告訴祂的選民「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因為六日之內,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主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並且親手將其寫在石板上(出二十8、11,三十一17-18)。直到耶穌降生之時,當祂告訴眾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並且「安息日是為人設立」之時(太十二8;路六5;可二27),祂便間接地再次說明,這一日是與眾不同的,迥異於其他的日子,並且是專門為人設立,為使人得享安息跟祝福。反過來說,如果這一日與其他六日一樣,那麼神也就不用特意指出祂是這一日的主、不用特別說明祂為人分別設立了這一日,並且將這一日賜給世人(結二十12)。

此外,即便是在耶穌流了寶血、得了榮耀、升天之後,眾門徒一樣繼續謹守這分別為聖的日子(徒十三13-14,十七1-3,十八4)。行文至此,安息日與其他的日子之差異已非常清楚,並且是神親口說、耶穌身體力行,眾使徒亦如此認定之。我們何能以自以為感恩的心來等同看待每一日,卻因此有意無意地輕看了安息日,這從七日之中被神特別分別出來的神聖性和意義,忘卻神為人設立安息日的美意呢?(參:創二1-3;出二十8-11;申五14)。

值得再次提醒的是,若是我們一直如此等同看待一周的七日,輕忽安息日的真自由與真喜樂之道理(賽五十八13-14;可二27),那麼可能的駭人結局是,我們雖然知道安息日要聚會,但是卻也可能把六日之內的世俗娛樂方式,同樣地套用在第七日中不用聚會的時候,全然忘了在這分別為聖的日子中,我們應當將自己從世俗之中分別出來──不只在聚會時間,也在整個有耶穌為主的安息聖日中。也就是說,在安息日當天,我們在聚會時間之外,仍然要分別為聖。

不自由、受綑綁的安息日?


有許多人認為,就因為耶穌是安息日的主,並且安息日是為人設的,所以我們不用像猶太人一樣辛苦的死守安息日,不用像猶太人一樣的節外生枝地,用許多似是而非的規矩來限定人在安息日不可行之事。這些人認為,我們應當守的,是現今恩典下的安息日,因此我們應當在安息日得到「自由」跟「喜樂」。確實,我們不可像猶太人一樣不明白安息日的真意而死守安息日,也不可隨意加添規條要人承受;也確實,我們應當在安息日中得到「自由」跟「喜樂」,而非勞苦重擔。然而,聖經上的自由豈是指著世俗以為的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嗎?聖經中所說的安息日之喜樂,豈是指著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而得到的快樂嗎?

聖經上的自由,指的是因著信真理、守神的律法所得的自由(約八32;雅一25),也是脫離罪和死的綑綁之自由(約八33-34;羅八2),而不是如同世人所以為的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才叫自由。一個常見的錯誤觀念是,將世俗的自由之名套用在安息日上,以為在安息日行自己心裡所願的事就叫做守恩典下的安息日。此外,我們若查考《以賽亞書》,便能明白在安息日中的真自由,是與世人所以為的自由之定義完全相反的。在這聖日,我們要調轉(謹慎)我們的腳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五十八13);也因按著這真理而行,我們才是真正稱主的聖日為可尊重的,我們也才能在安息日時在主裡找到「真正的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註而不在這一天以世俗的操作為喜樂(賽五十八13-14)。

在教會中較常見的例子是,在安息日「聚會結束」而「安息日尚未結束」之前,即有信徒迫不及待地離開教會,將自己投回世界之中,在世俗之地找尋放鬆和娛樂,以此為自由喜樂,而不願在聚會之後繼續在主裡找尋真喜樂、在安息日中享受真理的自由。這等人你若勸誡他,他便以你為死守律法下的安息日、得不到自由快樂之法利賽人,而他自以為是那守恩典下的安息日之自由快樂的真信徒。與這等人相交,我們應當儆醒,唯恐我們見他們吃喝快樂就心生羨慕,又見他們久未受神的管教就誤以其道為正,而走了叉路。

結論


猶太人曲解了安息日真正的意思和守安息日的方式,以安息日為勞苦重擔的日子,添加了許多規章條文;一般教會亦誤以第七日安息日為古時神苦待百姓之日;而令人驚訝的,安息日的道理在真教會中也開始在少數信徒群眾有了模糊之傾向,各人隨自己的私意任意待之,自以為行的是聰明、自由、快樂的恩典下之安息日,失去了敬虔的心跟行為。

今日,我們真耶穌教會的信徒仍當以聖經神純全話語之精義為準則、以耶穌為榜樣來持守安息日,從心靈深處真正尊敬這一日,並且藉由謹慎自己的言行和腳步來守住這全備福音中的一環,使我們在這日得以真正享受從神而來的安息、喜樂跟自由。


註:《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4節上半句,中文《和合本》譯為「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英文《NKJV》版本以及《NIV》聖經原意直譯各為「那麼你將在主裡喜悅你自己」(Then you shall delight yourself in the LORD),以及「那麼你將在主裡找到你的喜樂」(then you will find your joy in the LORD)。兩者皆以《以賽亞書》13節內容所說的謹守安息日之行為及心意為因,而謹守奉行之人便可得到喜樂做為結果。因此,安息日的喜樂,顯然不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行為做為得到喜樂來源。


作者: 林銘輝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0/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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