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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4期2013年11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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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沛


一.前言

信主以前,我們可以「為所欲為」,只要喜歡的事就可以去做,看起來似乎很自由;其實是受到罪的轄制,成為罪的奴僕,沒有不吸毒、不賭博、不抽煙、不喝酒的自由。信主以後,我們以基督為王,成為基督的奴僕,仍然沒有自由;行事為人要受真理的限制,不合乎真理的事不能做。我們成為義的奴僕,受到義的束縛,只能行義的事。

主耶穌說:「你們當負我的軛」(太十一29)。既然信徒已經脫離魔鬼的軛,得以享受自由,為何還要肩負耶穌的軛?軛的意義為何?它有何象徵性的用法?它有何屬靈的教訓?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此問題。

二.軛的意義

「軛」(yoke)的希伯來文為,希臘文為,原指用一根杆子,套在兩頭以上的牲畜的頸和肩上,使牠們能一起耕種(民十九2;撒上六7)。除了字面的意思外,軛也有象徵性的意義。「軛」象徵捆綁人的枷鎖。在政治上,象徵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關係,被統治者要進貢,這是他們所負的軛;統治者要保護他們的安全。在宗教上,軛象徵神祇與信眾的關係,信眾要膜拜神祇,遵守律法的軛;神祇有義務要保護信眾。因此軛代表兩者間的關係,例如神祇與信眾、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主人與僕人、丈夫與妻子等的關係;雙方互相連結,負有應盡的責任。

茲列舉數項聖經中軛的象徵性用法,說明如下。

(1)在社會上,指遭受別人的奴役。例如雅各欺騙父親以撒,得到父親的祝福後,以掃就放聲痛哭,求父親也為他祝福。以撒對以掃祝福說:「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創二十七40)

(2)在政治上,指以色列王加在百姓身上的重擔(王上十二4)。也指百姓遭受外邦人的奴役與束縛(利二十六13);然而,神能折斷百姓所負的軛,使他們不再遭受奴役與壓迫(利二十六13;結三十四27)。

(3)在宗教上,軛指服事神的義務,例如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哀三27)。軛也代表神的管教,例如神將鐵軛加在這些國的頸項上,使他們服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耶二十八14)。軛同時代表神的律法(耶五5),因此「將軛折斷」代表人不遵守律法。法利賽人所遵守的軛是沉重的,是奴僕的軛,是人承擔不起的(徒十五10;加五1);而耶穌的軛則是容易的,是輕省的(太十一30)。軛亦預表末日神的拯救臨到,彌賽亞要釋放百姓的重擔;例如彌賽亞要折斷百姓所負的重軛,和肩頭上的杖,並欺壓他們人的棍(賽九4)。

三.軛的屬靈教訓

軛除了實質的意涵外,也有屬靈的教訓,茲列舉數項說明如下。

1.未曾負軛的母牛

舊約律法規定,若以色列百姓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就要尋找離被殺之人最近的城市,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申二十一3-4),來為百姓贖罪。「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未曾耕種的山谷」,代表贖罪的物品須要分別為聖,因此須使用未曾俗用的東西。「未曾負軛的母牛犢」是指約兩三歲的小牛,尚未在田裡工作過。又如要製作「除污穢的水」,材料也要使用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民十九2)。「未曾負軛的母牛犢」預表主耶穌,祂從不為世俗所使用,祂是世上的光,是聖潔無罪的,因此藉由祂在十字架的寶血,可以贖去世人的罪孽。

2.聖俗不要同負一軛

「軛」象徵兩者間的親密聯合。神是聖潔的,信徒也要成為聖潔(利十一44),如此方能與神聯合;因此當以色列人拜偶像,與巴力毗珥連合,神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民二十五3)。在耕種上也是一樣,律法規定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申二十二10)。因為牛、驢高矮不一,速度不同,無法妥善搭配,發揮最大的功效。而且牛是潔淨的動物,驢是不潔淨的動物(申十四3-8),因此牛、驢同負一軛,可能造成聖俗的混雜。

經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信徒與外邦人屬於不同類別,不要同負一軛,彼此結婚;雖然可以在身體上彼此結合,卻無法在靈性上彼此聯合、同享。在與外邦人的交往上也要注意,為了避免信徒沾染不潔淨的物,我們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六17);倘若我們能分別為聖,神就收納我們。

3.幼年負軛原是好的

經云:「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哀三27)。就年齡而言,「幼年」是指年少的時期。倘若我們能把握機會,在體力充沛的時期服事神,接受負軛的磨練,就好像獻上最好的初熟果子一樣,會得著神的喜悅。就個性而言,「幼年」是指未受馴服、個性剛烈的時期,與謙卑柔和的個性正好相反。「軛」象徵著苦難、管教,是磨練人的工具。就如同負軛能使牲畜循著正路行走;信徒遭受苦難的操練,也能使人悔改、反省,因而走在正確的生命道路上。

基督徒面對苦難要仰望神,緊緊的抓住祂,要等候、靜默、忍耐,千萬不要灰心喪志,神一定會施恩給我們。因為主應許祂必不永遠丟棄人,苦難一定有盡頭;祂雖使人憂愁,還要照祂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祂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三24-33)。因此我們要謙卑,承認神是命運的主宰,願意順服祂的旨意,並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哀三41),相信祂會引導我們當行的路。

四.耶穌的軛

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這裡耶穌的「軛」與「擔子」是同義詞。何謂「耶穌的軛」?它是指耶穌的「教導」。「軛」是一種主權的象徵,耶穌是我們唯一的主人,我們願意作祂的僕人,要單單順服耶穌的權柄,不再順服其他的權柄,祂將使我們心裡得享安息。「耶穌的軛」是容易的、輕省的,藉著聖靈的幫助,賜給屬靈的力量,它不會成為重擔,使人無法負荷。倘若我們跟錯了主人,順從肉體的情慾,就作了罪的奴僕(羅六16),負「魔鬼的軛」,結局將是沉淪與死亡。

「耶穌的軛」與「法利賽人的軛」是對比的。法利賽人為了使百姓能嚴格遵守神的律法,設立了許多規矩,結果成為難擔的重擔(太二十三4),如同軛一般,使百姓苦不堪言。例如法利賽人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吃飯(可七3);他們認為在安息日掐起麥穗來吃,這是一種收割的動作,違反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定(太十二1-2);耶穌在安息日治病,醫好手枯乾的病人,法利賽人認為這人並非病危,不可以在安息日接受治療(太十二9-14)。這些都顯示法利賽人對於律法的解釋嚴苛,如同軛一般,成為百姓的重擔。「法利賽人的軛」是注重外在的形式,例如奉獻十分之一;而「耶穌的軛」則是重視內在的省思,例如要行公義、憐憫、信實(太二十三23)。

「法利賽人的軛」並不是「律法的軛」。律法雖然是舊約時期的產物,但它是神的話語,不會過時;倘若我們要進入永生的天國,就當遵守律法(太十九17)。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公義、良善的(羅七7、12)。耶穌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五17-18)。例如律法規定:不可姦淫;但耶穌卻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因此,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倘若我們願意背負「耶穌的軛」,遵從耶穌的教訓,將可以得著義(羅十4)。

五.結語

一般人喜歡自由,不喜愛受到束縛。自由常淪為放縱,誤以為可以不受規範,凡事都可以行,不必服從真理,造成社會與教會的亂象。雖然聖經明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但人不肯服從真理,在教會中也有信徒離婚。

雖然「軛」是捆綁的枷鎖,將使人遭受束縛,令人心生厭惡;但基督徒信主後,仍應負「耶穌的軛」,也就是順從真理的引導,就如同火車行駛在鐵軌上,可以順利到達天國的目的地。

使徒保羅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六16)。當我們願意成為神的奴僕,願意肩負「耶穌的軛」,願意順服真理的引導,雖然會帶來暫時的不自由,但終究會得到真自由;因為不會犯罪,不再受罪的轄制(約壹三6),我們將有煥然一新的生命。


參考書目:

1.哈里斯(R. Laird Harris & Gleason L. Archer)等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包爾(Walter Bauer)著,戴德理譯,《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斗六:浸宣出版社,1986。
3.葉雅蓮,《跟耶穌學作僕人──馬太福音中的謙卑論》,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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