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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4期2013年11月)
信仰社會:出三十六 耶和華賜他心裡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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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筆耕小組策劃SeraH撰稿


凡耶和華賜他心裡有智慧、而且受感前來做這工的,摩西把他們……召來(出三十六2)。

有人說,作家最害怕的就是沒有靈感。每當我翻開聖經、準備提筆書寫時,心中總不免閃過一個念頭:不知道今天寫得出來嗎?這一次,當我默禱完,一讀《出埃及記》三十六章1-2節時,我的疑惑瞬間化為感動──我深刻感受到這一切不是靠自己的能力。

這一章的第2節提到,造會幕的工人有兩個條件:1.神賜他心裡有智慧、2.受到感動。而這兩個條件最大的主權都不在人身上,而是在神;智慧必須是神賜的,感動也是神給的。而今我們在選擇是否參與聖工,或是決定如何安排聖工人選時,我們往往先看到的,卻是人的外在條件,這可能是受到職場選才的標準所影響,習慣先看一個人的經歷、學歷和才能。然而當我們說:「我不能,我沒有那個恩賜」,或苦嘆「教會沒有人才,沒有人願意做」時,或許我們正是忽略了神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以及祂的主權。

神的工既是由神發起、主導的,祂必能成全。看起來沒有特別才能的人,神也可以賜他智慧,更何況這聖工非同屬世的工作,並非徒具屬世才能就能完成的。沒有神的智慧,又怎麼能把會幕建成神要的樣式?因此,如果被神選中擔任聖工,當你覺得不足,不該是抱怨,而是向神祈求。你可以跟神說:「既然你揀選了我,請賜我智慧去完成這工。」如果你是安排聖工的人,你必須放下屬世用人的眼光,依靠神的引導去找尋心中有神智慧的人。

再看第二個條件:受到感動。我們有時候在安排聖工也會忽略這個條件,只一味地看這個人是不是很有「恩賜」。問題是,他有受到神的感動嗎?做聖工做得不甘願,老是埋怨,這就是沒有神的感動;或是答應要做,但心裡卻是為了虛榮,這樣也不算有神的感動。當然,不是說對於這樣的人我們就不給機會,而是該導正他的觀念,鼓勵他追求從神而來的感動。我們也當問自己:有沒有感受到神的感動?很多人會問,怎樣算是神的感動?我想,當神讓你看到教會、同靈的需要,且讓你知道自己有能力去做時,就是神的感動。也許是透過安排的人員找上你,也許是讓你自行發現;無論如何,我們都必須靜下心來傾聽,才能聽得見。

神的呼召,你聽見了嗎?「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聽到了,就去做吧!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SeraH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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