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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6期2014年1月)
真理論壇:大同小異──談面對同性戀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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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

一.前言

同性戀在歷史上存在已久,在有文字記錄的文明社會中隨處可見,直到二十世紀以前,同性戀者普遍被視為異類,原因無他,除了聖經真理的準則之外,同性戀者畢竟是少數,少數就稱不上主流,本就容易遭到邊緣化,讓其他人沒有機會去正視,甚且不願意去理解,容易出現許多含糊的說法和貶抑;此外同性戀的性傾向與性行為模式令異性戀者無法理解,直接與人類繁衍的文化相牴觸,也對大多數的異性戀者其生理、心理性別一致的感知造成劇烈衝突。特別是身為父母者,尤其不能接受自己是異性戀者怎麼會生出或教養出同性戀的子女?一陣努力之後,通常便束手無策,結果不是極度嫌惡,就是只能默默接受而已,願意坦承子女是同性戀是極少數,能夠導正者更是罕見。

當我們關在會堂裡指斥世俗的罪惡時,這個世界已經悄悄的將一夫一妻之外的性行為除罪化──無論同性戀還是異性戀。今日教會的隱憂之一,就是我們自以為在真理的光環下就能穩居樂土,不思肉身其實活在惡者掌控的世界裡;對於如何將深陷肉體情慾掙扎的人心奪回一無所知,自滿於教條式的規範,遭遇難題時缺乏務實的行動方案,因為光是聚會就把時間填滿了,而令人遺憾的結果只歸咎於當事者的軟弱,其餘看不見的、不想見的就當作不存在了。

施洗約翰可不是在會堂裡面,衣冠楚楚地站在講台上宣道,而是走入曠野,進入人群,直指人心的罪惡和虛偽,那不是用勇氣兩個字就能解釋施洗約翰的作為,那是聖靈能力的彰顯。面對同性戀的罪惡,也不光是引經據典去切割世俗的罪惡與我們的聖潔,乃是要反思教會有無權柄能力將人心奪回,順服基督。

二.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當我們面對罪惡,或者是人的軟弱時,應該有的基本認識就是,誰有資格去扔第一顆石頭?(參:約八7)。根據聖經的道理,我們很容易去分辨當行何事為美善,也知道不可行的惡,不過當檢視生活的現實面,保羅自我的剖析是:行出來卻由不得我(羅七18),這就是與人類受造要彰顯真神的榮耀相違背的地方,也就虧缺了神的榮耀,顯出人的罪來。同是罪人,沒有資格批評論斷別人,原本都該死(路二十三40-41)。

隨己意說出沒有建設性的批評、帶著情緒化的論斷,說穿了,都是自以為義,甚至驕傲的行徑,沒有將榮耀歸給神;再不然就是恐懼自己的不義被攤在陽光下,試圖轉移問題焦點。從這個起點出發,我們就容易理解《猶大書》22節非常重要的提醒: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要「厭惡」被情慾沾染的行為;將需要拯救的人和行為分開思考(不是除罪,不是行為與人無關),進一步理解罪行的起源和人的本質。留意我們也是帶著肉體的人(來十三1),真的不比別人強!

於是乎誰有資格去宣揚得救的真理?當然是得救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是成為被贖之民的同時已經承受的使命(可十六15)。

然而一個已經穩居福地的人卻可能忘記自己過去的不堪,反倒以嚴苛的態度用別人承擔不起的重擔,去要求一個嘗試尋求生命的人,以為自己之所以有今日,是因為「我可以」,而你,有什麼不可以?

《馬太福音》十八章23至34節生動的描寫一個惡僕,雖然被他的主人豁免千萬銀子的債務,卻不思在生活中如何去憐恤欠他區區十兩的同伴。這個故事的主角因為自己的無知和貪婪,表現出自私、得理不饒人的態度。雖然沒有在同性戀的事上得罪神,並不表示在神的面前更為有義──假如我們沒有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軟弱與罪過的話(參:路十三1-5;約壹一8-10)。

仔細去爬梳自己是如何從泥淖被拯救上來,想想生活中何處不是恩典?既然是恩典,有什麼好驕傲的?怎麼可能不謙卑?既然已經蒙恩,就應該戰戰兢兢,懷抱敬畏神與憐憫人的態度,把好消息傳給心靈飢餓的人。

三.同性戀──我所不知道

《箴言》三十章18-19節,作者談到他所不知道的「道」,當中包括男女交合之道,這個描述或許可以給我們一些啟發。

首先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天地萬物的現象,以人的智慧能力可以去觀察和描述,甚至還能統計出相關的程度(烏雲密布,下雨的機會就大),但是談到因果關係的解釋就難上加難(烏雲密佈不能說成下雨的原因),簡單的講,因為因素太多太複雜,結合之後變化就接近無窮,這不是人有能力去理解的。人與人兩情相悅這件事,當然不是用看對眼就能解釋,而「看對眼」就沒辦法用精確的文字去說明。

其次是,非得知道那些難解的「道」不可嗎?人那麼想知道原因,是因為想要預測並掌控未來,或許是人追尋永遠未來的本質使然。知道了因果關係,我們就以為能改變我們不喜歡的結果,但是「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傳三11),有些事情屬於人的本分,有些事情不能強解強求,不管你喜不喜歡,那就是界線。如果強解強求就會落入撒但的詭計中,也因跑過頭而偏離了神給人的位置。

所以關於同性戀這回事,不應該隨便發表自己「想像出來」,還是道聽塗說的原因。人的祕密,只有創造人類的主才知道。缺乏關懷與同理的態度,片段的描述,以及過於情緒化的批評非常容易招致反擊,這對討論同性戀和幫助同性戀者離開同性戀行為毫無幫助。

醫學與生物科學的領域的專家倒已經對同性戀做出結論,就是同性戀並非精神疾患,同性戀的成因就是基因造成。要理解這樣的研究結果並不困難,因為同性戀者也可以擁有良好的職業,合宜的人際關係,情緒穩定且思考理性;同性之間原本就存在友誼,其情之深甚至過於異性戀之間的關係(參:撒下一26)。我們也容易觀察到柔性的男生與陽剛的女生,這不是用教養就能教得出來,那是與生俱來的氣質(千萬別誤會,氣質表現與一般期待的生理性別不同,不等於具有同性戀傾向)。

固然還有許多論述談到同性戀的產生與親職功能的缺失、同性性侵、環境封閉等後天因素有關,但也請不要很武斷的定奪,免得先入為主的觀念阻礙我們去了解同性戀者的內心,於深入關懷無助,於福音的介入恐怕也是阻擋。同性戀的發生是複雜的,不知道就說不知道,真理不會因此就晦暗不明,因為道就是神。

四.孩子們!你們打到魚沒有?(約二十一5,新譯本)

電影侏儸紀公園裡一句經典台詞:生命總會找到出口。人類離開樂園之後,地被咒詛,要終身勞苦才能得到吃的,要汗流滿面才能餬口。落入一個自私又邪惡的世界裡,人當然想找出路。失去神的道指引的生命中,人只能照自己侷限的能力去發展各種技術,以克服困難的環境,得到更多的舒適。荊棘阻擋種植?就發明除草劑;收成不好?就噴灑農藥。為了重回樂園的光景,人類用自己的智慧建構鋼筋混凝土的樂園;為了永生不死,醫藥蓬勃發展,科技推陳出新。結果地球止不住發燒,環境正在反撲人類。

至於每個人都需要的真愛,自從失去樂園後也消逝無蹤,所以該隱才會殺了亞伯(創四1-8)。人類一直努力在填補內心的空虛,追求最大的感動和滿足,卻總在愛與慾之間迷失方向,是付出還是佔有永遠分不清楚。人類嘗試去改變墮落之後的命運,為了保護脆弱的自我,反倒用沉重不堪的盔甲壓死自己,這就是悲慘世界的真相。

同性戀的發生就如同其他嘗試改善生活的行為一樣,發覺自己難以與異性建立關係,以一般人異性戀模式無法填補內心的空虛,也沒有能力去維繫異性戀的關係(異性戀者又何嘗有能力去經營婚姻?)為了尋找真愛、為了消除孤單,就依著自己的本性,順著環境的條件,發展出同性的親密關係。至於後續,就和其他試圖改善生活的行為相同,真的能滿足內心的空虛?真的能遮掩自己的羞恥?還是繼續衍生各式錯綜複雜的難題,帶來更多的災難?

因此,同性戀者跟其他世人一樣,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過著沒有指望,沒有神的日子(參:弗二12),內心渴求被愛、被接納的需求跟你我都一樣。神就是愛,沒有神就沒有愛,沒有愛,生活中就會經常感到壓力、愁煩、不安,聖經這麼說,在愛裡面就沒有懼怕(約壹四17-18)。主耶穌關懷門徒的生活所需,從捕魚人的角度賜予他們所能感受到的恩典,並沒有斥責門徒信心軟弱去重操舊業,但主再次顯出大能讓門徒捕到甚多的魚,門徒完全懾於主的慈愛和能力,心悅誠服地無話可說(約二十一4-12)。

面對同性戀者,應該嘗試去了解他們的生活、內心的需要,複雜的心路歷程中必然有許多辛酸和掙扎,與一般人都相同。我們反倒要問自己一個問題,如何與這些朋友建立關係,怎樣傳福音給這群對我們來說非常陌生的人們。人一旦體驗到從上頭來的能力,得到永遠的愛,就會從心裡懊悔罪行(參:路五8),因為那是過去靠自己汲汲追尋所得不到的。

五.哪一樣容易呢?

這個伏在惡者手下的世界,需要改變的當然不只是表面的行為模式,而是要改變這個行為模式背後的內心世界,那個被罪惡轄制的方寸之地。所以分辨孰為罪惡的行為是一回事,如何抵擋罪惡是另一回事,幫助陷於罪惡的人恐怕又是另一回事。主耶穌被捉拿之際,有人奮勇拿刀想保護主耶穌,主卻說:「收刀入鞘吧」(太二十六51-54);有人不接待主耶穌,門徒就義憤填膺,央求降火燒滅那些人。他們都忘記主耶穌的初衷不是來滅命,而是來救人(路九54-56)。

所以哪一樣容易呢?是上街頭串連反對同性戀相關法案的推動,還是儆醒禱告,努力宣揚得救福音?主耶穌說了,罪得到赦免才是重點(太九4),人心改變才能改變同性戀的罪行。哪一樣容易,並不是比較對錯,而是分辨清楚自己領受的真理與使命,最根本的是什麼,別一頭熱,忘記真教會最該做的事,忽略了在神面前懇切代求,忽略了用行為見證恩典,忽略了以憐憫的心搶救失喪的靈魂。

六.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

主耶穌在世上被當時的人覺得奇怪的是,明明宣揚的是義道,為什麼主耶穌卻和罪人做朋友?人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莫非主耶穌只是外表道貌岸然,私底下與那些稅吏是一丘之貉?(參:太九10-11)

所謂衛道人士,以主耶穌那個時代而言就是法利賽人,他們不齒與違背律法的人打交道,何況是同桌吃飯。直到保羅與彼得同工的期間,使徒們還忌諱猶太人對律法主義的堅持(徒十28),不敢與外族人同桌。可以想見猶太人對擁有「獨居之民」的身分是何等「自戀」,睥睨一切非我族類。

眾所週知,同性戀自稱為「同志」,這是一個既特殊又普遍的說詞。特殊是因為那是華人圈對同性戀者的專稱,註而「同志」這個詞彙本就用來指稱有志一同的人,具有對內凝聚,對外標識區別的意味,就像我們對主內弟兄姊妹稱為「同靈」。除此之外,這些代稱不僅具有上述的意涵,還會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想像。

對基督徒而言,其心必異又怎樣呢?以原罪來說,人類早就被逐出伊甸園之外,我們同樣是帶罪之身,與神的國度無分;就種族而言,我們不是猶太人,原本並不在救贖的範圍之內;就行為論,只要干犯律法一條,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所以不需要有所謂的「恐同症」,視同性戀者為洪水猛獸,避之唯恐不及。特別注意《雅各書》二章9節提到:「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應該要驚恐的是悖離真理的情慾與想法,不是當事人。

主耶穌做罪人的朋友實在令法利賽人費解,那麼我們自稱基督徒就了解嗎?雅各批評當時候的教會就有看人的身分地位偏待人的毛病(雅二1-4)。身為基督徒,是否覺得自己「蓋高尚」,那些言談粗鄙,難登大雅之堂的人令人不屑一顧?如果在教內都無法切實相愛、沒有饒恕與接納,談關懷同性戀者實在還太遙遠。

保羅深深感念主耶穌為他這個罪魁而死,唯窮餘生之力宣揚靈魂得救的福音方能與得救的恩相稱,保羅提到怎樣去作罪人的朋友,就是與他們「相同」(林前九20-22)。

不同的人幾乎不可能作朋友,是朋友總有相似之處,才說得上話,才有想法和情感的交流,才可能有不斷的接觸,不然怎麼稱作朋友呢?但問題是,做朋友要兩肋插刀、赴湯蹈火在所不辭嗎?或者應該認同對方所有的看法?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章21節談到向沒有律法的人,就做沒有律法的人。保羅沒忘記加上一句,並不是真的就沒有律法約束,而正是在基督律法的約束之下(現代中文譯本),因此保羅在這裡「同」那麼多角色的人,自然不是同其身分,而是體會其心境、同其所苦。保羅為了同胞排斥救恩,為此憂愁,內心十分傷痛,甚至願意自己與基督的愛隔絕來換取同胞的得救,保羅願意但沒有資格,主耶穌願意而且有資格,也這麼做了,主耶穌清楚知道人類的困境與痛苦,但人類無力「同」神的律法,主耶穌還是願意作罪人的朋友,為了求同,主耶穌「肋下插刀」,犧牲自己,做到真正的「同理心」。

自稱是基督徒的你我,感受到主耶穌的同理了嗎?作為教會的牧者,有學習保羅去同理信徒的軟弱嗎?面對同性戀者,有太多我們所不知道的故事,每個人都不一樣;去想想主耶穌是如何來尋找失喪的我們,如何以慈繩愛索引導我們,如何以恩典包裹我們的傷口,如何用聖靈感動讓我們痛改前非,就這樣堅定在聖經真理的基礎上,溫柔地帶領與我們相同迷失的羊群。

七.最後的一句話

面對每一個可能的求道者,每一個失望憂傷的人,很可能我們說出口的第一句話就是最後一句話,再也沒有機會去解釋太多。面對同性戀者我們可以說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就把它當作最後一句話來思考。我們希望別人用什麼樣的話來安慰鼓勵我們,用什麼樣的話讓我們真的打心裡感動,知道自己被接納與寬恕?聖經上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六31)。身為罪人,我們並沒有什麼不同。


註:香港人邁克,林奕華首先使用,逐漸成為華人同性戀者的代稱(資料來源:2000年認識同志手冊、維基百科)。


作者: 佳禾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1/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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