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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7期2014年2月)
主題特寫: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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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治秀


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1995年4月30日,我在真耶穌教會嘉義教會受洗,歸主名下。茲述說我信仰的過程,頌主大恩,因祂以永遠的愛領我「回家」。

第一次走進真耶穌教會嘉義教會,是因同學蔡秀芬的邀約,那年我17歲。會堂內如雷的靈言禱告聲沒有嚇著我,而且讚美神的詩歌吸引著我。為了能順利的來教會,我會特意表現得合宜,討母親的歡喜,讓她同意讓我去教會。母親雖然覺得我這個同學的氣質和教養都不錯,但一提到要去教會,就不以為然。其實「耶穌」的名,母親在孩提時代就知道了,那時正是日本侵華,舉國艱困的八年抗戰時期,外公是有權勢的人,見日本人在中國燒殺淫掠的情形,就將母親和正值雙十年華的阿姨(母親的姊姊)送進了「法租界」的教堂居住,母親至今仍能朗朗背誦兒時的頌詞:「主耶穌做我們的中保,免了我們的罪,免了我們的債。」兒時的認定「耶穌是外國人的神」,也根深柢固的存留在母親的觀念中。「妳和蔡秀芬做朋友就好了,我們是拜祖先的,別找麻煩,妳爸爸是不會答應的。」這是母親當年的告誡。

17歲啊!是羽翼漸豐,想飛,不想被拘束的年紀,我不想惹母親生氣,但也不想全聽她的。

靈恩佈道會時,我又出現在嘉義教會,我不想信耶穌,但我想幫秀芬求聖靈,當秀芬告訴我說:「妳也可以到前面去求聖靈」。我毫不猶豫的就起身到前面禱告,禱告中我向神說:「祢若是真神,祢要賜下聖靈給她,她對祢是如此的忠心,求聖靈求到聲音都沙啞了……。」整個禱告中重複著這個意念,不多久腦海中出現一本聖經,「聖經」兩字忽遠忽近、忽遠忽近的交叉呈現著,整個人跟著跳躍起來,當聖職人員按手在我頭上,一股熱流由上灌下,舌頭也跳動起來,我得聖靈了,我清楚的知道我得聖靈了,聖靈充滿到膝蓋在跪墊上跳動著。

一回到家,我迫不及待的告訴母親:「我得聖靈了!」母親一聽震怒斥喝:「女孩子抖什麼抖,像什麼樣,不准去了。」我理虧得連吭都不敢吭,父母雖是隻身來台,家中沒有祖字輩的長者,但母親畢竟是出身大戶,恪守家規,人雖嬌小卻有著大戶千金的霸氣。從小被教導女孩子是不准蹺腳、不准抖腿的,更何況是全身震動呢?從那之後我就不再去教會了。那時我仍是17歲。

謹守訓誨的,乃在生命的道上;違棄責備的,便失迷了路(箴十17)。

神的話語句句真實,只是當時我不懂。不再去教會的日子,心中仍有詩歌輕唱著,日子如往常順遂的過著,禱告、聖靈這檔事已離我好遠、好遠……。單純善良的秀芬為關心我的人解釋說:「她很孝順,是因為捨不得她媽媽難過才不來教會的。」秀芬怕我為難,於是不再邀我參加教會的活動。我很孝順?是這樣嗎?還是從小家庭教育的使然?還是我根本不想信耶穌,不想被神的話語拘束?一閃而逝的思維,我將它小心的隱藏起來,我選擇了自以為是很孝順的路,離開了生命之道,漸行漸遠……。

時光飛逝


一眨眼,我們畢業了,因就學、就業而各居一方;所幸的是我們彼此都認定對方是「最要好的同學」,彼此關心著、聯繫著。

一眨眼,我們各自結婚,進入了為人妻為人母的生命歷程。

人生啊!能有幾次的一眨眼?

我順遂的日子,在我不顧一切執意要嫁給我先生而畫上句點。父母親極力的反對是有理由的,連鄰居(一位國小老師,一位高中老師)都勸我懸崖勒馬,其中一位說的更白:「妳嫁他可惜了,妳可以嫁到一個更好的……。」我一言不發的為了這個婚姻和父母僵持了兩年多,最後母親放棄了,任憑我嫁了。

婚後我才發現我嫁了一個比我更不願被拘束的人;婚前因周遭眾人的反對,我們私下交往的時間並不多,連講電話(那時手機尚未問世)我都要小心翼翼的,一見苗頭不對,就馬上掛電話,這樣的交往我卻執意要嫁?這時才發覺根本不了解他,我欠自己一個解釋!面對著連他母親都對他沒輒的這個人,我的日子過得既辛苦又沒安全感,連夢境都是在無月無光的海上,我們在一扁舟上,他恣意的搖晃船身,擺著笑傲江湖之姿,我則急得大叫:這樣是會死人的。夢醒,又是一天的堅持,為了我兩年多的「非嫁他不可」的決定堅持著,已無話可說,那就打落牙和血吞吧!看著秀芬的婚姻在神的保守下,開了花結了果(養兒育女),聽著她說著相夫教子的滿足,我則輕描淡寫的將自己岔出話題之外,不想讓她為我擔心,因為她是如此的單純與幸福。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祢的律例(詩一一九71)。

當我第一胎已足月的孩子,在我先生生日那天因難產夭折時,我整個人的身、心、靈都受到重創。我怨、我恨,我怨很多人,怨醫生在緊要關頭回去吃年夜飯的耽誤,怨婆婆的不進入狀況,一句:騙人沒生過孩子,使先生遲遲下不了「剖腹生產」的決定……,我開始恨這個婚姻。

但當我看到母親,那個因愛我不讓我嫁的母親哭腫的雙眼,我不敢怨任何人了。

生產時的撕裂傷縫了23針,我在病房中過年,心中有個結,自己打的結,就算解開了也無法回到從前的結。醫院外,人們高興的過著年,醫院內異常冷清,我在病房裡呆呆的想著:我這剛起步就仆倒的人生,往事歷歷……。

想著母親說:「不准去了」,我就不去教會了。得了聖靈,卻轉身離去;我,得罪了神。

想著當我說:「我就是要嫁給他」時,父母親傷心的眼神;我,得罪了父母。

想著產台上最後向主耶穌的求救,求了兩聲,就心虛的不敢再求了。

我有虧欠,虧欠了神給我的愛,虧欠了父母對我的愛。

秀芬夫婦帶著一雙兒女來病房看我,我很高興,我沒有哭,只是靜靜的把他們全家──我所看到的幸福框住,收納在心裡。

一週後,我帶著對神、對父母的虧欠,帶著心中收納的幸福家庭畫面,我出院了。

我不知道以後的路要怎麼走,我只知道我的身體、我的心還在痛。

我未受苦已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祢的話(詩一一九67)。

出院後我還是沒有去教會,但心裡開始和主耶穌說話。

孩子沒了,在我心中起了些變化,日子一天天的過著,其中少了一些堅持。當衝突點被引爆時,他還是無所謂的他,我已不再是堅持保有這婚姻的我了。一夜爭吵,天濛濛亮,我們沿街找律師事務所辦離婚。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律師事務所的大門開著,一位老律師正準備去運動;知道我們的來意,獅子大開口要價不斐,氣頭上的我們一口答應,只要能辦妥離婚手續就好,正拿出支票簿要開時,老律師說:「不行,要現金。」我沒好氣的說:「天剛亮,你要價那麼貴,誰有那麼多現金」。老律師不理我,又說:「兩位證人你們要自己去找」。我們正苦思要找誰,誰會肯來做離婚證人……,老律師又說:「孩子歸誰?」這一問,我整個人崩潰了,當場放聲大哭跑出事務所,在街上大聲的哭著、跑著……。先生騎著車追上來,收起了他的無所謂說:「上車吧!」

婚沒離成,我不知道有沒有主耶穌的意思,後來(大概幾年後吧!)老律師事務所的隔條街,出現了一「專辦離婚鄧代書24小時營業」的招牌,我看著正在懷中熟睡的兒子(我的第二胎),心想:還好那時還沒有鄧代書,否則24小時營業,婚鐵定離成了。這時才恍然驚覺老律師當時的刁難,竟是一片慈心啊!看著懷中的小生命,我感謝主耶穌保守了我的婚姻。

或許是因著對父母親的虧欠,我沒有想去教會的念頭,而世俗的偶像崇拜也虛應故事。

隨著年紀的增長,心中總覺得有所缺憾,也直白的在心中向主耶穌說:人生若只是結婚生子延續後代,那我不甘心。慈愛的神聽見了我的呼求,藉著閱讀,使我讀到一系列令我愛不釋手的著作,作者是基督徒;這牽引著我的心思──想看聖經;也導正我走迷了路的腳步──去教會讀聖經。但這念頭只是放著,想想而已。

直到父親生病了,一經查出竟已是肺癌轉腦癌了,看著父親病中的痛苦,做兒女的我束手無策。

父親一天天的消瘦,我感受到那承受不起的重,於是我帶著祈求,走進教會跪下禱告。

我不知道主耶穌聽不聽我的禱告,我不知道父親會不會好起來,我只能走進安靜的會堂禱告,我什麼也不能做!不到半年的時間,父親離世了,我再一次的在痛苦中看到人的無能為力。

生命從哪來?生命又將往哪去?


我開始走進教會參加安息日上午的聚會了。一個人靜靜的來,在窗邊拿了聖經、讚美詩上二樓找個角落坐下。沒有變,什麼都沒有變,地址依舊,聖經、讚美詩還是放在同一個位置上。原來,變的是自己。那看不到的和看得到的改變──我已由17歲的小女孩變成40歲的婦人了!

這以後安息日的上午,我像基督徒準時去教會。道理越聽越清楚、越聽越扎心,在一次聚會結束前的禱告中,我向主耶穌問:祢當年給我的聖靈?只這麼一句就不敢再問下去了,繼續專心的唸著禱告詞: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哈利路亞讚美主耶穌……,唸著唸著,胸口熱了起來,身體開始震動,不一會兒舌頭捲動說出了流利的靈言;聖靈再次降下,禱告中淚如決堤之水,一瀉千里,哭著,感謝著;笑著,淚流滿面,「我回家了,像在外流浪多年的旅人,回到家了,放下了沉重的行囊」;淚還在流,痛快的流著:「我如果早回家,就不用吃那麼多的苦了」,決堤的水是淚,一瀉千里。

隔年的春季靈恩會,我提出受浸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受洗歸主名下。感謝主!我回家了!

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十23),也知道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是一直線,但我不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一段最遠不超過14分鐘的路程,我竟走了24年才走到!

想說的是:感謝主!沒有撇棄我,感謝主!祂以永遠的愛愛我。

我終於知道,兩點間那最短的距離──是神為那心思單純的信徒所預備的,是回家的路。

願一切的榮耀、頌讚,都歸天上的父神。阿們!


作者: 劉治秀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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