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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7期2014年2月)
靈修小品:福音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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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順道


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林前九23)。

《馬太福音》第四章記載,「耶穌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馬可福音》第十六章記載,主耶穌升天後,「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用神蹟證實所傳的道。」

主耶穌能醫病趕鬼,門徒也得到這個權柄,到處傳福音,顯明神蹟奇事。真耶穌教會是聖靈降臨所建立的真教會,自1917年創立於北京以來,也在世界各地彰顯許多神蹟奇事,向世人證實本會有神同在;耶穌真的在天上垂聽、成全我們的禱告,使我們的身體得著平安。這是信從福音的第一個好處。

《馬太福音》第十一章記載,主耶穌告訴我們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所謂「勞苦擔重擔」,就是生活上的各種壓力。今日的工商社會,生存競爭越來越激烈,致使各行各業都感受壓力頗重。諸如:工商界有經營上的壓力,上班族則有業務上的壓力等等。

無論我們所感受的是什麼壓力,主耶穌卻向我們保證,只要到祂這裡來,就可以得到安息了。因為我們在生活上所需要的衣食,或在工作上所遇到的困難,天父都知道,所以無須為這些事憂慮;而只要在禱告中將萬事都交託祂,我們便能在基督裡得享安息,滿心喜樂了。這是信從福音的第二個好處。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因為主耶穌是世界萬民惟一的救贖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在《馬太福音》第十六章,祂又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人若賺得全世界」,是絕對不可能的假設。因為人的能力極其有限,生命也極其短暫;憑著這麼有限的能力和生命,怎麼能賺得全世界呢?縱然有人做到了,卻賠上自己的生命,究竟有什麼益處呢?值得留意的是,「生命」一詞,《欽定版》譯為「魂」(soul),表示那是屬靈的生命。得著屬靈的生命之人,將來必被接到天父那裡,享受好得無比的福分。這是信從福音最大的好處。

惟因信從福音有許多好處,所以保羅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別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為了完成這個使命,他甚至非常積極地說:「向什麼樣的人,我就做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作者: 謝順道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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