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電子圖書       English 
電子圖書首頁 |  分類瀏攬 |  研讀聖經    
 (聖靈月刊第437期2014年2月)
信仰社會:書七 當滅的物
目錄 | 上一章 | 下一章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まつ撰稿


乘著攻取耶利哥的勝利,以色列人繼續往西進攻艾城。根據探子的回報,那裡的人少,以三千人去攻打就綽綽有餘了。但這場仗卻是得勝的書卷《約書亞記》中留下的唯一敗仗,百姓死了三十六人。戰敗的原因,在第七章一開始就說得很清楚了,也就是神對約書亞說的:

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裡(書七11)。

這「當滅的物」就是21節提到的金子、銀子和一件示拿衣,是以色列人從耶利哥城得到的戰利品。此外,有些人說他們會失敗,原因是驕傲、輕敵的心,因為他們打這場仗,沒有先求問神,乃輕率出兵;不過這些並不是神責備約書亞的原因,神是要他除掉取了當滅之物的人。

小時候聽這個故事,以為這些當滅的物是因為那是仇敵的財物,故必須被完全消除,像神要掃羅滅盡亞瑪力人的美物一樣(參:撒上十五21)。後來我注意到金子、銀子並不是一開始就是當滅之物。金銀銅鐵的器皿,本是要放在神殿的庫中,歸主為聖,沒有被焚燒(書六19、24);這些貴重之物會成為當滅的物,是因為亞干將它們藏了起來,收為自己的財產。至於「示拿衣」,則是巴比倫製的衣服,不應該存留,因為神必懲罰一切穿外邦衣服的(參:番一8)。

亞干拿這些物件是出於貪心(書七21),而且所偷取的是神的財物,對會眾行詭詐。因他一人的緣故,神向以色列人怒氣發作,使全營的人受咒詛,造成的影響甚大。神說,若不把那當滅的物除掉,祂就不再與以色列人同在,他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書七12-13)。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亞干因留下當獻給神的物而禍及全家;今天我們若不獻上屬神的供物,是否一樣會成為我們的咒詛?!同樣的東西,若我們將它交給神,它能成為神聖尊貴的器皿;若留著自己用,它反而成為當滅之物,危害自己與教會。而且對神來說,這是偷盜與奪取的行為,就如神對沒納什一奉獻的以色列人所說的(參:瑪三8)。祂給我們各樣恩賜與得貲財的能力,要我們獻上為主所用,如果我們存著詭詐的心將它藏起來,必招惹神的憤怒。聖經中還有的例子,就是耶穌比喻中那埋藏一千銀子的僕人,和使徒時代私自留下幾分田產的亞拿尼亞夫婦,我們也都清楚他們的結局,不得不謹慎。

我們都承認所擁有的一切是神賞賜的,我們也這樣作見證,但是我們願不願意主動將它「放在神殿的庫中」呢?除了金錢以外,我們是否也獻上時間到神的殿,為主所用?當教會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否常常推託聖工、想隱藏自己領受的恩惠?

亞干當時貪心的行為,顯示他看重的是世上的財物,不把神吩咐的約放在眼裡,因此他看不到獻給神所產生的價值,還被異族的衣服吸引。他和以色列眾人是不同心的,因為他追求悅人眼目的事物,並不遵守神的話,所以全體就因為他的罪孽遭遇失敗。

我們應免去一切的貪心,不該想在爭戰的過程中圖利、為自己積存世上的財與勢,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當滅之物」,會拖垮整個教會。當我們願意獻給神的時候,神也會預備我們應得的給我們享用,就像後來神允許以色列人取艾城的財物與牲畜作為自己的掠物(書八2);這其實是神曾藉摩西交代選民的(參:申二十14)。亞干若能遵守神的律例而存活,他難道會得不到財物嗎?

願我們都能照神所吩咐的約,獻上當納之物,別使那些靠神得來的美物,反在我們這裡成為當滅之物。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まつ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2/01/2014
列印本頁
分享好友
意見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