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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39期2014年4月)
主題特寫:傳道書中的「分」

吳明真


一.前言

《傳道書》是傳道者專心用智慧查究天下的一切事(傳一13),結果發現「凡事都是虛空,凡事都是捕風」(傳一2、14)。因為人生是短促的,死亡是人人要走的道路(傳三19,二15-16)。所以人生的一切作為、成就、財富,都無法產生永恆的益處(傳二1-11、22)。但如果我們能追求與神有親密的關係,人生就不再是虛空與捕風了。因為神會賜給我們應得的「分」,使我們在虛空的人生中,可以快活的度日。

「分」意義為何?哪些「分」是值得我們追求的?哪些「分」是虛空和捕風?以下擬根據《傳道書》探討這些問題。

二.「分」的意義

「分」作為動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分享、分開、分配(divide),是在家人或族人間分享、分配不同的東西,如土地(民二十六53)、食物(撒下六19)、衣服(參:詩二十二18)、戰利品(參:箴十六19)等。

「分」是被賜與的東西,不是我們用勞力所賺取的;可能是神所賜與的,也可能是父母所給予的。例如子女繼承父親的產業,可以分得土地的一部分(創三十一14;箴十七2)。又如以色列人進入應許的迦南地,這是神的產業,要賜給以色列各支派;要採用拈鬮的方式,照被數的人數多少,把產業分給各人(民二十六56)。

如果我們遵守神的命令,祂會將好東西分配給我們;倘若我們不遵守神的命令,祂會將壞東西分配給我們。例如經云:「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伯二十一17)。「分散」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分配,當我們行惡事得罪神的時候,祂會將烈怒分配給惡人。

「分」作為名詞,希伯來文的意思是一部分(portion, part)、領土。例如祭司要專一的服事神,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因為神就是他的分,是他的產業(民十八20)。所以神將什一奉獻賜給祭司和利未人作為酬勞(利二七30;民十八20-24);而且祭司們因為當職,可以分領祭壇之物,這是他們所得的分(利七28-34)。又如戰爭的勝利者可以分得一份戰利品(創十四24)。

族人間能有「分」,可以一起分享土地和食物,代表彼此間的關係親密,是生命的共同體;倘若彼此間無「分」,代表感情破裂,是生命的絕緣體。例如羅波安王不得民心,以色列眾民就對王說:「我們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關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人都回自己家裡去了。」(王上十二16)。又如經云:「耶和華啊,我曾向祢哀求。我說:祢是我的避難所;在活人之地,祢是我的福分。」(詩一四二5)。神是我們的分,代表我們與神的關係親密,祂會賜給我們屬靈的豐盛,並且在我們遭遇困難的時候拯救我們。

三.傳道書中正面的「分」

在日光之下的虛空人生中,神賜給信徒下列三種分,使他們可以快活的度日,茲說明如下。

1.在經營的事上喜樂

經云:「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傳三22)。人活在世上,為了養家,必須有工作。與其作一行,怨一行;不如找自己有興趣的行業,喜歡自己的工作。如此,在工作中有成就感,可以越工作越喜樂。

基督徒除了要在世上的工作喜樂外,也要在屬靈的工作上喜樂。我們要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努力傳揚福音,為存到永生的工價喜樂工作。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約四36;林前十五58)。

2.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

經云:「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傳五18-19),人能吃喝快樂,這乃是神的恩賜,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例如沒有信主的人是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傳五17)。又如已經信主的人,倘若他犯罪得罪神,他雖然富有,但神卻使他不能吃用(傳六1-2)。

所以我們要敬畏神,就可以蒙神賜給恩賜,能全家一起在神的面前吃喝快樂(申十四26)。我們能取自己的分,可以吃勞碌得來的;我們要享福,凡事都能順利(詩一二八1-4)。例如約伯是義人,他敬畏神,所以蒙神賜福,可以跟兒女一同吃喝快樂,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伯一4)。

3.同愛妻快活度日

經云:「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神已經悅納你的作為。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九7-9)。婚姻是神所設立的,是神所重視的,所以基督徒要重視夫妻間的婚姻關係。我們要努力工作,也要認真經營家庭生活,要抽空與妻子、兒女一同享樂,因為這是神賜給我們所得的分。

聖經記載:「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七十三26)。神是信徒的避難所,也是信徒的供應者;只要我們願意敬畏神,祂會賜給我們有美滿的家庭生活。

四.傳道書中負面的「分」

相對地,我們生活在日光之下,如果不敬畏神,不與神有親密的關係,不論我們有多高的成就,最後都是虛空與捕風。所以《傳道書》中也記載著負面的「分」,茲說明如下。

1.財產要留給未曾勞碌的人為分

我們生活在世界上,勞碌的工作,用智慧、知識、靈巧賺取錢財,理應享受勞碌的成果。但有些人較為節儉,捨不得花用,因此將財產留給未曾勞碌的子孫為分。那人是智慧是愚昧,誰能知道?他竟要管理我們勞碌所得的,就是我們在日光之下用智慧所得的。這也是虛空,也是大患(傳二18-21)。因為如果子孫不肖,很快會將財產花費盡淨。

2.死亡使人在世上不再有分

死亡是有分人生的終點。不論我們在世上多麼有成就,擁有許多財富;當死亡來臨時,我們所遭遇的與眾人都是一樣,一切都是歸空。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已經沒有指望;死了的人也不再得賞賜,他們的名無人記念。他們的愛,他們的恨,他們的嫉妒,早都消滅了。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他們永不再有分了(傳九3-6)。

我們的生命在肉體死亡後並未結束,我們的靈魂將永遠存在。倘若我們生活在世上時,努力追求錢財、地位,結果都是虛空與捕風。所以我們要相信耶穌,並且立志遵行神的道理。我們要在教會中努力作聖工,並且熱心傳福音,相信一定會蒙神記念,將美好的天國賜給我們。

五.結語

我們從《傳道書》中正面與負面的「分」來比較,我們知道「福分」是神賜給的,神是「福分」的源頭。遠離神的,必要死亡;但親近神的,是與我有益;我們必得「福分」,直到永遠(詩七十三24-28)。

所以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中,我們要敬畏神,謹守祂的誡命(傳十二13)。神必保守看顧我們,使我們今生能得「福分」,可以快活的度日,而且來世可得永生,能進入永恆的天國。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Michigan : W.B. Eerdmans, 1992.



作者: 吳明真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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