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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40期2014年5月)
靈修小品:恭喜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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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光

引言


孩童時期,最喜歡過年了;吃完年夜飯,就等著父親發紅包,大家的心情總是愉悅的。而以色列民要離開埃及前,按著神的吩咐,家家戶戶也帶著快樂的心情過逾越節,因為他們即將脫離苦難的日子,展開新生活。「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這夜是耶和華的夜;……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出十二40-42)

舊約時期,守逾越節紀念出埃及,今日我們辦聖餐紀念主為我受死,得以脫離黑暗的權勢(西一13)。

以色列人照著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出十二35-36)。

在「埃及地」,也指著這個世界,能蒙恩得財,原本應「恭喜發財」;但所得到的金銀,他們利用它作了兩件事情──為自己造了金牛犢敬拜(出三十二1-4),及為神製作會幕(出三十五4-29);可見在得財的同時,不應當成為敬拜它的財「奴」,而應是能藉著它榮耀神的財「主」。

基督徒應恭喜發甚麼樣的財呢?茲提出三點共勉。

一.知足之財(最大數量)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所謂敬虔,便是以神為「大」;而「知足」,乃是知道由神處得「利」;換言之,當一個人的內心先被「真實」的神充滿之後,其「私慾」就已無「容身之地」了。

知足常樂、敬虔無憂,因為「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箴十22)。「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五5),他們乃以「財」為神,干犯十誡之首;又十誡之末為不可貪心,故「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已陷入魔鬼的私慾裡(約八44),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八32),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裡面居住。」(西一19)

除祢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祢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十三25)。

二.靈魂之財(最高品質)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4-15)

金錢不如健康,健康不如平安。主說:「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搶救靈魂的生命,使其在主裡有平安,勝過賺了全世界而受制在撒但的權下(參:太十六24-26)。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一二七3);神的產業乃在乎於人的屬靈生命能夠永遠存在於祂的面前,同得榮耀。

猶大對宰相約瑟所說的話,可作為警惕:「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僕人曾向我父親為這童子作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便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罪。』」(創四十四30-32)。為人父母,豈能不知道天父將祂的兒女交在你手中管理,你為他們作保多少?豈能安然見主?

耶和華啊,求祢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祢把祢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祢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祢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十七14-15)。

三.天上之財(最長時間)

「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六19-20),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

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三10)。

既然地上的財物不能持久,為何不在天上設立一個「天國帳戶」?讓我們所預備的能隨著我們的「靈魂」在神面前「富足」(參:路十二20-21)。

不要被「無定」的錢財迷惑住了(提前六9、17),「因錢財必長翅膀,如鷹向天飛去。」(箴二十三5)。「巴比倫哪,你所貪愛的果子離開了你;你一切的珍饈美味,和華美的物件也從你中間毀滅,決不能再見了。」(啟十八14)

在祢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祢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十六11)。

結語


一切的豐盛都在基督裡面(西一19),祂是「至寶」(腓三8)、祂是「至高」(腓二9)、祂是「至久」(約五26)。讓我們有神的智慧,能夠「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約壹五20)

恭喜發財!因為你明白「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二十二4)


作者: 真光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5/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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