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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子

費盡心思的父母


父親是我一生中最敬重的人,因為他立身行道為子女樹立了信仰的活典範。活典範裡極重要的一部分自然是他對我們三個孩子的管教,讓我們一生不偏離主恩所下的工夫。

父親是嚴父也是慈父。記得年幼時捧水盆過頭(手痠發抖)、罰跪在榻榻米上(痛耶),站高木凳(居高臨下,很窘的)可算是家常便飯(這種便飯三個孩子裡應該算我最常吃,說真的,我挺皮的)。隨著年紀漸長,皮變拗,誰也拿我沒辦法,此時嚴父變慈父,常是在我生悶氣不吃飯時,他就來到我的床邊,對著面壁不理他的我,苦口婆心,言語溫和諄諄教誨。我一聲也不應,他長長一篇家訓講完了,附贈聖經章節當然絕對少不了,隨後,便默默關上房門出去了。這時候,媽媽在哪兒,我就沒啥印象了。母親在生活上,更像是一個讓我們覺得安全無虞的保母。但在管教上,他們倆槍口永遠是一致的。

等我自己為人母,孩子要有規矩與為人父母不能輕忽了事,當然就成了家庭教育的腹稿。偏巧,兩個孩子隨著我們搬到異域,四處為家。所謂做為父母的先天優勢因為文化衝擊,便失去了東方社會系統裡的正名力量。加上後天缺乏家族支援做教育示範,訓示兒女的語言是另一個挑戰,原先奉為圭臬的父母經已不知如何依循。更糟的是,孩子們比當年的我還皮。當女教官的軍事教育幻想破滅,只好隨機應變,拿地上的父作參考,行不通了,只好賴給天上的父,禱告交託!

我從父親那裡學到一件事:管教是為了愛,為了達到目的,方法是要變通的。當然就是對從同一個肚子裡出來的兩個孩子,教養方式也全然不同!

女兒最大的優點是,不管再多不情願,即便跟我們激辯耍情緒,最後總是會把父母的話聽進去。因為受教,我也看到神是多麼的疼愛祝福她。兒子嘛則是我們最好(高級版)的靈修課本。發現了嗎?跟自己最像的那個,親暱的時候,真甜蜜;碰撞的時候,最磨人。外子總常說:唉!你們兩個太像了!我當然辯稱:哪有?氣結的只想去撞牆。

孩子的爸,原來也曾被兒子折騰的只能哀聲嘆息,幾年下來,見他們父子關係越來越好,其中肯定有甚麼我沒學上。每當跟兒子耗上,彼此幾天不說上一句話,此時,外子的話如暮鼓晨鐘一直在我腦裡早也敲晚也敲的:「哪裡出問題了?為何兒子這麼拗,稍說點重話就把媽的好處全忘了!」最後,全家到外頭吃頓飯,甚麼話他都聽進去了。

從孩子那兒,我學到,管教必須在關係好、交情深的情況下,才能入心!

為人父母駑鈍如我,耐性不足如我,都會苦思用甚麼方法才能幫助孩子走在正路上,那麼更何況我們全知全智既慈且憫的父神,在管教祂屬靈兒女的事上,心思豈會下得比我們少?

我們憑著血氣教導兒女,總有出岔兒的時候。有時還可能誤會了孩子,惹兒女的氣(我就常常在自省後跟孩子道歉)。但天上的阿爸創造我們,不僅賦予我們肉體的生命氣息。祂看透我們的心思意念,在管教上,絕對沒有那種在氣頭上,把孩子抓來隨便亂打一頓出氣的道理。「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

父神的智慧既不會無端惹我們的氣,愛我們尤勝我們愛兒女。從祂揀選我們的第一天開始,一路向我們所施的恩慈憐憫如山高水深,又賜下聖靈與我們建立祂在我裡面我也在祂裡面靈裡交融的關係。從這兩點,我們就可以肯定,從神來的管教,一定是最適合調教我們心性,對我們最益處、最有效的方法!

我兒,你不可輕看耶和華的管教,也不可厭煩祂的責備;因為耶和華所愛的,祂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箴三11-12;啟三19)。

我們在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


他們在一切苦難中,祂也同受苦難;並且祂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祂以慈愛和憐憫救贖他們;在古時的日子常保抱他們,懷搋他們(賽六十三9)。

孩子被處罰,大概覺得爸媽一定是不愛我了,甚至要我挨餓受凍。根本就是恨我啦!

記得幼年有一回被關到門外,溜到餐桌外的窗邊偷瞄,看到一家人高興的圍著吃飯,我心想,喔!真的都不管我了,他們怎麼還那麼樂啊?當了媽以後,才知道,為了受罰的那個,不僅是自己吃飯時想著多久才可以喊他來吃,太久了怕他餓,不夠久又怕他飯一下了肚,就忘了是怎麼被罰的。走路時想該怎麼做?怎麼教?怎麼跟他說?開車想、買菜想、看書想、彈琴想,睡覺也想,作夢也想……。以前聽傳道人說,荊棘火裡的神,是與我們同受苦難的神(參:出三1-6)。神會與我同受苦難?太誇張了吧。現在,懂了!

以色列人雖然因觸怒神,在萬邦中被拋來拋去,但神是持著甚麼樣的態度來管教呢?「所以,主──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住錫安我的百姓啊,亞述王雖然用棍擊打你,又照埃及的樣子舉杖攻擊你,你卻不要怕他。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向你們發的忿恨就要完畢,我的怒氣要向他發作,使他滅亡。萬軍之耶和華要興起鞭來攻擊他……。』」(賽十24-26),看到沒有?神的恩慈對頑逆的以色列尚是如此。

對於受教的孩子,神更是袒護到這個程度:「你們因耶和華言語戰兢的人當聽祂的話:你們的弟兄──就是恨惡你們,因我名趕出你們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使我們得見你們的喜樂;但蒙羞的究竟是他們!有喧嘩的聲音出自城中!有聲音出於殿中!是耶和華向仇敵施行報應的聲音!」(賽六十六5),可小心哪,別藉著名目欺負弟兄喔!

作為神的兒女,我們就是祂眼中的瞳人,誰都不能動我們一根寒毛。若是因要管教而使我們面臨災難,神也是亦步亦趨。倘若災難乃出於修整枝葉的考驗,並非管教,那麼阿爸父神更是會加倍安慰。

雅各家,以色列家一切餘剩的要聽我言:你們自從生下,就蒙我保抱,自從出胎,便蒙我懷搋。直到你們年老,我仍這樣;直到你們髮白,我仍懷搋。我已造作,也必保抱;我必懷抱,也必拯救(賽四十六3-4)。

有誰能跟自己的孩子說,直到你年老髮白,我仍然會抱著你、保護你?孩子二十歲,我們就想放手了,因為他苦,我們也跟著苦。但神可是應許一路把我們抱進天國去的。這樣,我們能不爭氣點嗎?還抱怨甚麼呢?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4-16)。

災難與懲罰


話說管教、災難就是神的懲罰嗎?無神論者是不會想把兩者畫等號的。這樣顯得人太懦弱了!對錯的認知若在其良心規範之外,災禍就是臨頭,也不會有甚麼歉疚、恐懼、後悔、償還的念頭。舉個例子,得愛滋病的同性戀者,並不見得會認為這是神的懲罰。

其實,災難有時只是自然律或個人種瓜得瓜的結果,跟信仰裡的懲罰一點關係也沒有,只能說是不巧或自作孽。高速公路上扎到釘子爆胎算是不巧;每個晚上睡前都喝咖啡,夜夜失眠,誤以為患上了憂鬱失眠症,是自作孽。當是被神懲罰,不免讓人失笑。

縱使災難的確有信仰上的獨特意義(可能是管教,也可能是試煉)。回應這千古一問,神的選民也大有截然不同的反應。亞伯拉罕不同以撒,雅各不同於約瑟,掃羅不同於大衛,約拿不同於耶利米,彼得不同於保羅……。人真是複雜啊!神在出手前,肯定得思慮周延。

管教的方式


身為父母的可能都有這樣的自覺,在以下幾種可能的狀況體罰便不再有效:1.孩子體力漸強,體罰宛如蚊子叮樹皮,沒感覺了。2.父母年老體衰,打不痛、追不上。3.孩子腦力漸發達,思想教育的力量比身體打罰有用。

所以說,如果神的兒女:1.若在靈程上還是個喝奶的幼童,那麼災難式吃苦的管教比較直接有用,「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來五13)。2.被多次管教依然硬心頑梗的人,時日一久,離開教會、離開神,對管教也就麻痺不在乎了。神可能便任由放手了。「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丟在背後。」(詩五十17)。3.懂得仁義的道理上進的信徒,從自己讀經禱告靈修,或聚會查經中能反覆思考,求問神而明白,那麼災難式吃苦的管教自然可免,不過試煉則不可同一而論。「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來五14)

屬靈的乾糧有時是讓人扎心的一篇道理,或是一段經文,或是讓人很有感動的見證。屬靈裡的成人懂得咀嚼,在心裡反覆思想,加上懇切的禱告,便有力量做適當的選擇或改變其行為。

有時屬靈的乾糧轉換成生活上實際的困頓,乍看就是患難。這些事件的臨到並非他們做錯了甚麼,受到神的管教,反而是神要來操練強化這些在靈性上懂得自我追求的人學習更多的依靠,建立他們更堅固的信心;操練是為了祝福!

災難的臨到不見得是神的管教,只是敬虔的人會更警惕,用信心倚靠度過──結果纍纍、榮神益人。但對驕傲硬心的人,災難即便是出自神的管教,依然不會也不願意承認,或是埋怨神沒有看顧或是顧左右而言他地塘塞忽略。靈性逐漸墮落,慢慢失去靈恩靈力,最後落得晚節不保。

教會中的患難是眾人的事


教會裡一個不幸困難的事件發生了,要面對的並非只有首當其衝的事主。在一旁身為屬靈骨肉的弟兄姊妹,其實也都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能左右事件的演變。也許有人會詫異,為何我這麼說?神定意要成就的事,豈有人可以改變?

比如,教會弟兄姊妹的代禱,讓疾病痊癒的例子不勝枚舉。生死交關原是一線間,無數晨昏舉起的雙手何其關鍵哪!不只這樣,甚至有人因為替別人代禱,自己的問題竟不知不覺獲得解決的。反之,對好論斷的人,旁人的災難恐怕會讓他落入虛浮自義的陷阱。

當地上靈戰如火如荼時,在天上,神與天使可是冷眼看著辦嗎?別忘了,我們的仇敵魔鬼無時無刻想咬住信徒的把柄,絕對會把任何災難都當作是搗蛋控訴的好機會。牠會控訴誰?控訴模範信徒、控訴犯錯的信徒、控訴自義批評人的信徒。還有!控訴對旁人冷漠彷若事不關己的信徒!

大衛命人用牛車運約櫃的時候(撒下六6-15),傳遞神聖言與律法的祭司在那?大祭司閉口不言王的過失,彷若事不關己。「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五1),明知卻不報也是罪,當獻上贖愆祭。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上誤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利四1-3、13-14)

罪一旦發生,就不會自動消失,即使犯罪的人完全不知情,或是隱而未現還是有罪。就算自認為動機是好的,也不能就此免罪。大衛錯誤的決定,導致於烏撒為了不讓約櫃從牛車上摔下來,伸手去扶約櫃,結果被神擊殺,就是個例子。「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五17),烏撒喪命犧牲,是不是太倒楣了?責任不在神,而在知情不報的祭司!知情卻悶不吭聲,魔鬼控訴時,要我們的神如何回答?神的榮耀只能默默地慢慢地遠離聖所(參:哀二7;結八6)。

不要試探神的恩慈


肯定神的管教絕對是用心良苦,出於愛。那麼做兒女的就對神「吃夠夠」,放心的犯錯嗎?

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祂就轉作他們的仇敵,親自攻擊他們(賽六十三10)。

因為我們在苦難中,祂也必與我們同受苦難。所以管教的發生,可以說是一個人先得罪神,之後還要神承擔,讓神受苦的循環。神的羔羊與獨生子已經為了承擔我們的罪,甚至為我們捨命流血贖罪,復活後成為永存的大祭司,為我們的軟弱與過犯代求(來七-八章)。但我們不可恃寵而驕,試探神的恩慈。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六4-8)。

屢屢蒙福,懂得生命之道的人,最後卻離棄道理、離棄神。那麼這個讓神憂傷的循環就會停止。別忘了我們的神是烈火!(來十二29)

有太多的時候,教會軟弱到整個靈恩會期間,一個求得聖靈的人也沒有。當然,如前所提,看待信徒的患難要冷靜客觀。但,關係到全會眾的事,我們在思考時要更小心,屬靈的敏感度要提高。這時絕對不會是因某個信徒個人受管教而讓聖靈暫時停降。是全會眾得罪了神?或是帶領人得罪神,犯了隱而未現的過錯?或是誤犯了,卻不肯承認?

常見為了保住顏面,內心裡承受著屬靈焦慮與壓力的領導人,因為無法解除內心的罪惡感,為了想辦法不去聆聽聖靈憂傷的呼喚,講台信息出現強解為自己辯護而逐漸失去力量。為了掩飾屬靈的軟弱,活動越辦越多,好似聖工很活躍。屬靈的缺口用屬世的方法遮掩,以為大家快快樂樂,教會熱熱鬧鬧,忙忙碌碌或許就可以讓地上的人失焦遺忘。事實上,屬靈的問題在靈界是不會因時間的耽延而解決的!

認罪悔改永遠都是面對管教唯一的正確辦法。

從《創世記》第一章到《啟示錄》最後一章,神一切的創造與救贖都是為人著想的。即便立下律法,也把人回頭的路都講明了律例。

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結十八30-32)

結論


神的管教為的是把我們圈在祂的愛中,是要保護靈性已經軟弱卻還未鑄成大禍者,不要再次成為罪的俘虜。

管教固然讓人生懼。若是我們對神的愛越趨完全,我們便越不害怕管教的臨到,漸漸不再需要麻煩神管教我們。「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壹四18)

信仰裡神的管教不是要我們活在動輒得咎的恐懼中,而是要操練,養成我們屬靈的美好性格。「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八26-27)

神的管教是神公義與慈愛的同時表現。私生子不用受管教,因為不與父親同住,沒有受教的機會(來十二8)。法定子女所當受的管教,其實也算是權利之一,拒絕管教如同宣布放棄自己做兒女的合法保障。厭棄父親的管教,就如同厭棄父親一般。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來十二11-13)。

神對祂屬靈兒女的管教,是一個持續拿捏塑造、極其細膩屬靈生養的工作。感謝天上的阿爸,謝謝地上的爸媽。但盼望我的孩子將來回顧其一生,也能這麼地說:「耶和華啊,現在祢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祢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賽六十四8)


Publisher: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Date: 06/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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