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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41期2014年6月)
信仰社會:書二十 生命中的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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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蘇真弘撰稿


我愛山,不管是坡緩易親的郊山,是孤傲難纏的中級山,或是懾人心魄、巍峨挺峻的百岳大山,我都愛。見到山,我的心立時徜徉淡定,那綠林給我暢快的呼吸,雲層舒捲的藍天,滌除了我一身的凡塵。

玉山、雪山、大霸尖山、奇萊山、能高安東軍山,這些台灣的屋脊都有我留下的足跡,我擁抱山,山更擁抱了我,是我工作與生活中的「逃城」。

「逃城」在聖經中是有著可考的典故,那是耶和華指示約書亞設立的城邑,約但河東、河西各設三座(民三十五13),並要將道路修築平坦,使無心卻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這城,以作逃避報血仇之人的地方(書二十3)。何謂無心卻誤殺人,例如為了砍樹,但刀刃卻飛離斧柄,致誤殺他人即是。

進去這城之前,誤殺人的必須接受長老的判斷,確認係素無仇恨而誤致他人於死(即刑法中的過失致死),方可入城逃避追殺;該誤殺人者,若擅自離城,就不享有這保護傘的效力,所以要一直待在逃城中,直到該任的大祭司死了,誤殺人的才可回到本地本家,享受自由。

誤殺人者,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命償命的律法下,理應面對死亡,但因著逃城的庇護,可得到重生的機會。逃城的設立,建構當時過失殺人的審理原則,兼顧了誤殺者的責任與被害者家屬情感上的平衡,此精神也是法界中「無過失責任」的法理基礎。然而,逃城的內涵更隱藏著豐富的屬靈意義,略述如下:

「世人無心卻背負原罪,所以人人必須經由逃城更新生命。」

「耶穌是大祭司,因著耶穌的受死,開啟了得贖回天家的道路。」

「世人經由耶穌的憐憫,不再面對死亡永遠的拘錮。」

「逃城給予無心犯錯者接納和平安,預表著神慈愛的恩典和保守,神即是逃城。」

逃城是躲藏與安全的地方,也是恩典與重生之處。

登山是我生活喘息的逃城,安息日是我每週疲累工作後的逃城,慈愛的神則是我生命中隨時遁隱傾賴的逃城。

在逃城,我和神對話,享受歇息安穩,享受生命的寧靜與喜悅。


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蘇真弘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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