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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44期2014年9月)
靈修小品:望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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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恆忠


不知道拿俄米從摩押地回猶大伯利恆時,那一路,有沒有歷盡滄桑的心情。

當初她隨著夫婿、帶著孩子離家,走出熟悉的一切,來到全然陌生的摩押地。陌生,不只是親人朋友不在身邊,而是與先祖的神斷了關係:在這裡沒有族人,沒有節期的歡聚,也沒有分辨聖俗的生活,和合乎潔淨條例的飲食。

她的丈夫死在那裡,十年後,兩個兒子也死了,留下三個寡婦:她,和兩個兒婦。來摩押地似乎只讓她失去所有:丈夫和兒子。而真正可憐的,是丈夫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的名,將從神所賜給以色列的產業上被塗抹。

歸鄉,是她唯一可選擇的路。猶大伯利恆(Bethlehemjudah,連在一起的地名)代表的是「被讚美的糧食之家」,雖曾有饑荒,卻總有神的賞賜和看顧;那是神賜給她的族人之地,在那裡會有糧食,來自地上,和天上──神的恩言。

果然,當她和她的兒婦路得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那是神施恩眷顧之地,祂所預備的愛過於人所能測度,足以成就一切,超過人所求所想的(弗三19-20)──當路得堅持不離開婆婆,用心奉養服事的時候,神預先為她存留的奇妙救恩,就一層層的舖展在她的眼前。

神的國度充滿愛的律法:「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利十九9)、「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申二十四19)。

拾穗!路得很巧的來到波阿斯的田間;而波阿斯,吩咐僕人:「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當時是士師時期,在以色列一片混亂的信仰狀態下,波阿斯多走一里路(太五41),超越律法所要求,在舊約中行主耶穌在新約裡的山上寶訓(太五-七章)。

在律法的規定下,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神的會(申二十三3)。路得是摩押女子,原被摒除於神的國度之外,卻因對孤苦無依的婆婆不棄不離,隨著她歸鄉,而抓到神的約,進入祂的國。

在婆婆的教導下,她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來到波阿斯的簸麥場(得三7-8);然後,求波阿斯用衣襟遮蓋她……。感於她恩待、順服婆婆的堅持,波阿斯為她安排一切,娶她為妻,生下俄備得。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的名,乃因這個外邦女子鍥而不捨的付出,而得以存留在神所賜給以色列(神的兒子、神的長子,出四22)的產業上。

神的律法看顧孤兒寡婦和在猶大地寄居的人。像路得一樣,我們原是無法進入選民之會的外邦人,在神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卻因神聖言的預備(藉亞伯拉罕使萬民得福的應許,和舊約眾先知的預言),而得以在祂的田間拾穗。

今日的猶太人因緊抓律法條文而失去律法精義,看不見摩西和眾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而走出神屬靈豐盛的穀倉,名字幾乎要在神所賜給祂兒子的產業上被塗抹。

但聖經賦予真教會最後的託付,是把猶太人領入救恩(羅十一25-36)。跟路得一樣,在抓到神的國以後,真教會下一個努力的重點,該是使猶太人的名留在產業上吧?彌賽亞猶太會堂(Messianic Jewish Synagogue)相信耶穌就是彌賽亞,只是還守猶太傳統,自認是「所留的餘數」(羅十一1-5);如何把全備的救恩之道先與他們分享,會是下一個層次的探尋?畢竟,他們是要歸鄉的(參:羅十一26)。


作者: 蔡恆忠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9/0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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