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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51期2015年4月)
靈修小品:聖經中的臉

恩沛

一.前言

人的臉,是神奇妙的創造。因為從古至今,每人都有一張不同的臉孔,縱使是雙胞胎,臉孔仍然有些微的差異。而且人的臉孔與父母的遺傳有關,從小孩的臉龐上,總可以看見父母臉孔的痕跡。人臉孔的變化,是時間與生命的蛻變所造成,人的內在思維、知識、信仰,都可能造成臉孔的變化。例如原本是流氓,臉孔充滿暴戾之氣;信主以後,臉孔逐漸轉變,呈現祥和之氣。

聖經中是否有「臉」的記載?臉的意義為何?仰臉、掩臉、變臉有何意涵?以下擬根據《聖經》探討這些問題。

二.臉的意義

《聖經》中描述的「臉」,包括人的臉(創九23)、獸的臉(結一10)、天使的臉(結十14)、神的臉(民六25)等。以下擬簡述人的臉與神的臉。

1.人的臉

(1)原本的意義

「臉」的意思,是指身體上的器官。《聖經》中的「臉」是名詞,以複數的型式出現,因為臉是由許多器官組成的;但卻為單數的意思,因為只有一張臉龐。

(2)隱喻的意義

《聖經》中描述的「臉」,大都是隱喻的意思,因「臉」可以反映人的內心的情緒。例如「變了臉色」表示生氣(創四6);「臉剛硬」代表反抗(耶五3);「臉發光」表示喜悅(伯二十九24);「臉慚愧」表示失敗、沮喪(撒下十九5)。又如妓女的臉是無羞恥的(箴七13);仇敵的臉是兇惡的(申二十八50)。再如「臉如火焰」表示驚惶悲痛(賽十三8);「臉帶愁容」表示憂愁焦慮(創四十7)。此外,還有「吐唾沫在人臉上」、「蒙面」、「臉伏於地」,茲大略說明如下。

「吐唾沫在人臉上」,表示極度輕視某人,將使人蒙羞(民十二14)。例如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她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申二十五9)。又如先知預言:耶穌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路十八32)。

「蒙面」有兩種意涵:(1)被人用帕子蒙面,表示將遭受惡運。因為死人的臉是蒙著的,包著手巾(約十一44)。例如亞哈隨魯王定意要加罪與哈曼時,人就蒙了哈曼的臉(斯七8)。(2)自己用帕子蒙面,表示尊敬或端莊。例如利百加舉目看見未婚夫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拿帕子蒙上臉(創二十四65)。

「臉伏於地」,是表示謙卑、尊敬,有兩種意涵:(1)人要敬拜神時,可以屈身下拜。例如以利亞上了迦密山頂,屈身在地,將臉伏在兩膝之中(王上十八42),向神禱告。(2)當人要尊崇他人時,也可以將臉伏於地下拜,這是當時的傳統,並無將人當作神敬拜。例如羅得見到遠方來的客人,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創十九1),表示歡迎之意;又如大衛見到掃羅王,就呼叫掃羅說:「我主,我王!」掃羅回頭觀看,大衛就屈身、臉伏於地下拜(撒上二十四8),表示敬重之意;再如約瑟見到父親雅各,就臉伏於地下拜(創四十八12),表示尊敬之意。

2.神的臉

神是靈,是沒有形體的,所以原本沒有臉。但在救恩的歷史中,神常用人的樣式向人顯現,例如神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創十八1)。神的本質是靈,原本是無法描述的。但藉由「擬人化」的方法,人常將神描述為有手(出七5)、臉(民六25)、口(詩三十三6)、眼耳(詩三十四15)和手臂(詩八十九10),能與人談話(創二16,十八20)。如此描述,能使人對神有部分的瞭解。

「在耶和華面前」希伯來文的意思原本是「臉對臉見了神」(創三十二30)。因為人看見神的面,將不能存活(出三十三20),所以中文聖經翻譯為「在耶和華面前」,這是文學上象徵性的表達方法,代表神的同在。同樣的,「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誰也不可空手朝見我……」(出二十三14-15),「朝見我」希伯來文的意思原本是「看我的臉」。因為人見了神的面,將不能存活,所以中文聖經翻譯為「朝見神」,代表到聖所敬拜神。

《聖經》中的懇求也與臉有關,例如經云:「約哈斯懇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因為見以色列人所受亞蘭王的欺壓」(王下十三4),「懇求耶和華」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懇求耶和華的臉施恩。

神的「臉」代表神的同在和恩典。當神向人「仰臉」時,祂的臉面向你、光照你時,就表示祂要施恩給你(民六25;詩四十四3,八十3、7、19)。當神向人「掩臉」時,禍患災難就要臨到(申三十一17-18;詩十三1)。當神向人「變臉」時,死亡和毀滅就會臨到(利十七10;詩三十四16)。以下擬大略說明「仰臉」、「掩臉」、「變臉」的意涵。

三.仰臉、掩臉、變臉的意涵

1.仰臉

「仰」希伯來文的意思是抬起、高舉。「仰臉」是抬起某人的臉,意思是接納、喜悅某人。以下擬簡略說明《聖經》中的「仰臉」。

(1)人向神仰臉

正常情況下,是神在上,而人在下。因此,人要向神仰臉,希望能從神那裡得到恩惠。例如經云:「你就要以全能者為喜樂,向神仰起臉來。你要禱告祂,祂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伯二十二26-27)。以利法勉勵約伯,如果他能不埋怨神,並且願意認罪悔改,就能仰臉敬畏神,而且神必垂聽他的懇求。又如以斯拉向神認罪禱告,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拉九6)。以斯拉回顧神的良善,因祂重新使祂的子民返回自己的家鄉,但百姓竟然忘恩負義,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以斯拉向神痛悔祈禱,不敢向神仰面,自覺不配得著神的恩典。

(2)神向人仰臉

在特殊的情況下,是人在上,而神在下。因此,神要向人仰臉,表示神要尊重人。經云:「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民六26)。這是祭司的祝福,對於盡力服事神的人,神要向他們仰臉,並且將平安與生命賜給他們(瑪二5)。例如當以色列人偏離神所吩咐的道,鑄了一隻牛犢,向它下拜獻祭,神對摩西說:「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將他們滅絕,使你的後裔成為大國」(出三十二10)。摩西是神所尊敬的人,神向他仰臉,如同好朋友一般(出三十三11)。神要徵求他的同意,問他是否同意祂將拜偶像的百姓滅絕。後來摩西求神轉意,不要發烈怒,不要降禍與百姓。於是神聽摩西的話,不把所說的禍降與祂的百姓(出三十二11-14)。

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以前,也勉勵門徒說:「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十二26)。「尊重」希臘文的意思是尊敬。倘若我們願意熱心服事耶穌,甚至為耶穌捨己(約十二25);神要尊敬我們,要向我們仰臉,將平安與生命賜給我們。

2.掩臉

「掩」希伯來文的意思是隱藏、遮掩。「掩臉」是遮掩臉面,代表關係的破裂。以下擬簡略說明《聖經》中的「掩臉」。

(1)神向人掩臉

神向人掩臉,代表神躲藏起來,象徵人與神的關係破裂。致使神掩面的原因很多,茲略舉數例說明如下:(a)罪孽。神是聖潔的,祂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但百姓的罪孽使他們與神隔絕;百姓的罪惡使神「掩面」不聽他們。因百姓的手被血沾染,他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污,他們的嘴唇說謊言,他們的舌頭出惡語。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辯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賽五十九1-3)。(b)拜偶像。當百姓隨從外邦神行邪淫,離棄真神,違背神與他們所立的約。那時,神的怒氣必向他們發作;神也必離棄他們,「掩面」不顧他們,以致他們被吞滅,並有許多的禍患災難臨到他們(申三十一16-17)。

(2)人向神掩臉

人常注重外表,因此認為「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約一46),認為彌賽亞不可以出自小村鎮。耶穌是彌賽亞,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但耶穌沒有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祂。因此,祂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祂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祂(賽五十三3-4)。

耶穌出來宣道時,說話有權柄,大有能力,能夠醫病趕鬼。在安息日的時候,祂在會堂裡教訓人。眾人聽見,就甚希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些事呢?所賜給祂的是甚麼智慧?祂手所做的是何等的異能呢?」(可六1-2)。後來,眾人用外表來認識耶穌,發現祂是木匠,是馬利亞的兒子,是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他們就厭棄祂(可六3),「掩面」不看祂。所以我們不要用外表來認識耶穌,不要向祂「掩面」,祂要成為我們的避難所,成為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

3.變臉

「變臉」是改變原本的臉色。以下擬簡略說明《聖經》中的「變臉」。

(1)神的變臉

經云:「因為,主的眼看顧義人;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惟有行惡的人,主向他們變臉」(彼前三12)。「變臉」的「變」,希臘文的意思是「反對、敵對」。指行惡的人,主的臉要敵對他們,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詩三十四16)。此外,對於吃血的人(利十七10)、把兒女獻給摩洛的人(利二十3)、拜偶像的人(結十四8),神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2)人的變臉

「變臉」的「變」,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倒下、躺下,指臉拉下來。原本是和藹的臉色,後來成為兇惡的臉色。致使人變臉的原因很多,茲略舉數例如下:(a)忌妒。《聖經》記載,人類第一次變臉,是亞當的長子該隱。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神,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神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創四5)。神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後來,該隱就把亞伯殺了(創四6-8)。該隱忌妒弟弟,認為是弟弟搶奪了神對他的喜悅,因而變了臉色,殺了他的兄弟。所以該隱是屬那惡者,他的行為是惡的,而他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壹三12)。(b)心中害怕。伯沙撒王為他的大臣設擺盛筵,與他們一同飲酒作樂。王竟然吩咐人將聖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和大臣、皇后、妃嬪一同用這器皿飲酒。結果神的懲罰立即臨到,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但五1-6)。

四.結語

當聖殿獻堂完成後,神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代下七14、19-20)。神是宇宙的主宰,人的命運是操在神的手中,神的「臉」就代表神的同在和恩典。所以我們要時刻遵守神的話語,成為敬畏神的人,神會向我們「仰臉」,祂的臉面會光照我們,我們就可以得著生命與平安。倘若我們不願意遵守神的話語,神要向我們「變臉」,災禍和死亡就會臨到我們。



參考書目:

1.哈里斯著,中華福音神學院譯,《舊約神學辭典》,台北:中華福音神學院,1995。

2.鮑爾著,麥陳惠惠譯,《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香港:漢語聖經協會,2009。

3.吳羅瑜編,《聖經新辭典》,香港:天道書樓,1996。

4.Geoffrey W. Bromiley ed.,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v.2, Mich. : W.B. Eerdmans, 1992.



作者: 恩沛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4/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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