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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靈月刊第453期2015年6月)
宗教教育:別在偶像劇裡選修愛情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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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宗教小組策劃陳薰芳撰稿


「媽!妳幹嘛又在看八點檔這種沒營養的節目,為什麼不看一些增長知識的節目呢?像Discovery、動物星球或旅遊頻道?」

念大學的兒子才一進門,看見我在客廳裡看電視劇,又開始發揮俠義精神,霹靂啪啦地說了一大堆。

「我不是告訴過你了嗎?我看電視劇是有目地的!而且也不過就看一小時,不會沉迷的,你不用緊張,安啦!」我回答。

「哼!這種低成本、沒有營養的爛節目,妳也看……。」他仍然不服氣。

「你不看,怎麼會知道現在的社會潮流是怎樣呢?現在的年輕人他們心裡想的、做的是什麼呢?我只是想要了解。You know!」我提高了音調,明知他聽不進去,但仍然要說。

「哼!這都是妳的藉口,就是想看嘛!何必說得那麼好聽……。」

這是某日我們母子之間的對話。其實我心裡是很高興他這麼說的,代表著他的內心是有一把尺,他是有分寸,知道如何進退、取捨的。

不管是八點檔或是時下流行的偶像劇,它真的迷惑了許多人的心,尤其是偶像劇,年輕人看的是俊男、美女夢幻縹緲般的愛情,我老人家看的可是他們的背後──劇裡所呈現出的社會問題。

在傳統的戲劇裡,都會隱藏著古代的倫理觀念,如貞潔或三從四德之類的論點,而今日的偶像劇中,看到的是現代人新奇的愛情觀點:稀鬆平常的男女關係。這讓我想到,有次看了一部口碑還不錯的重播劇,劇中有一段畫面,是中年的女主角在偶然間看到自己的女兒和男朋友正在床上接吻,做媽媽的沒有阻止,卻在門口偷偷笑著偷看,之後阿嬤走過來也看到了這一幕,並笑著要女主角一起離開,別打擾房裡那對熱戀的人。看到這段我真是傻眼,思想著已為人母的主角,難道她不擔心接下來會發生的事情嗎?哇!現代人對性開放的態度,真的已經到這種程度了嗎?

這樣的片段,大人在觀賞中,自然可以分辨出是非對錯,但往往卻忽略到坐在一旁的小孩,他們會不會在不知不覺中吸收了這些錯誤元素?

若大人肯用點心思,在觀賞的過程中,即時與孩子溝通,讓孩子了解這些事件的對錯,更新孩子腦中的價值觀,就不會有大問題。但往往大人都是你看你的,我看我的,這種情形就令人擔憂了。

前陣子報紙報導了「小學生接吻」事件,雖然小小學生尚未到青春期,但因為他們常看電視上這些大人的行為,所以也會想嘗試看看,接吻到底是什麼感覺?

因為這件事是在學校發生,所以大人才會重視,若是在家裡發生,大人只會覺得小孩可愛,當成是小孩撒嬌的一種方式。有位在幼稚園工作的同靈,談起了在她工作的幼稚園中,有位小男生,只要是他喜歡的人,就會想與之親嘴,是嘴對嘴親,做老師的說不行、不可以隨便跟人親嘴,小孩卻不懂為什麼不行?我想,這必定是平時家長與孩子互動的一種方式,但因為這樣,而使孩子有了錯誤的認知,誤以為喜歡的表達就是要以親嘴表示。這就如同偶像劇裡的愛情,在不知不覺當中影響了青少年一樣……。

電視劇的確能反映出整體的社會趨勢,去年正紅議題「多元成家方案」,編劇腦筋動得快,馬上在當紅的八點檔中演出正宮、小三為了報復,居然鬧出「女女戀」。這節目我並未觀看,是報章、新聞告訴我的新鮮話題,電視台為了收視率往往下猛藥,把觀眾胃口養重了……。

我個人認為,這些常在廣告中出現的戲劇預告,是不用花時間去看的,通常只要看過預告,就可以猜出劇情走向。若我看這些節目,只當它是消遣、也順便上上課,為的是不要使自己與社會脫節,更何況這有時也是社交上可談論的話題。

在偶像劇的洪流中,可以看出許多合乎倫理、道德的事,都漸漸被模糊化了;有時看得我很緊張,連小小孩都會模仿的接吻動作,那正值青春期的年輕人呢?他們在欣賞偶像劇或電影影片之餘,被植入了錯誤的價值觀,那不是很危險嗎?因為有許多錯誤的觀點,往往是跟著潮流而漸漸積非成是。

年輕人也會崇拜偶像明星,而這些明星的一言一行,也深深地影響了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以致認同、模仿偶像的作為。例如偶像未婚懷孕、離婚、劈腿等,這些年輕粉絲還傻乎乎地說:「某某明星就是這樣啊!為什麼他可以,我就不可以呢?」其實,這些都是不合乎倫理道德的;但這就是撒但厲害的地方,牠是披著羊皮的狼,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迷惑了許多人。

在真理教導方面,撒但也經常把神的道理模糊化,讓人陷入迷惑而不自知,他們錯把不義的愛當成真愛,浪漫情懷的背後,卻隱藏了恐怖的陷阱。撒但的目的就是讓神的兒女陷入罪裡面,好斷絕我們與神的親密關係,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更應當要小心才是,千萬別在偶像劇裡選修愛情學分。

對於情竇初開的青少年來說,偶像劇裡撲朔迷離的愛情,真的非常感動人心,致使他們往往因一時的意亂情迷,而不慎犯下大錯;希望父母平常就能教導自己的子女,讓他們明白不管做什麼事,一定要先尊重自己與自己的身體才行。因為「性」這個字,是由心與生兩字組成的,代表了要心理和生理都成熟了才可,就像吃水果一樣,不成熟的水果,吃起來是又酸又澀,一點都不可口。這甜美的水果,是神賞賜的禮物,這禮物在婚前,是絕對不可偷吃的。

誠然,每個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男、女主角,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擁有劇中男女主角的家世與際遇,因為每個人對愛的解讀都不一樣,因此一個事件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就會有千百種的解答;而最好的方法,就是從聖經裡去尋找答案,才不會糊里糊塗,陷入罪中而不自知。

除了電視劇外,有次在偶然間看到了某綜藝節目的宣傳廣告,大大的標題是「你不看,你就真的太遜了!」廣告的內容清一色都是辣妹穿著清涼在比誰辣,口號還大聲地說:「你若不看,就是代表你跟不上時代了」。看到辣妹拚命地扭動雙臀的畫面,再加上這些字眼,我只覺得可怕,一定要這樣做才算美女嗎?

台灣的綜藝節目一定要這樣才有人看嗎?想一想,電視節目本來就是千奇百怪,而這些「眼目的情慾」都是最具誘惑、也最易讓人迷失,試想,大力士參孫不就是這樣?他以為自己很行,就放縱自己、體貼肉體,明知大利拉在試探他,還讓自己陷入險境,他的結局就是慘死。

夏娃也因為看見善惡樹上的果子悅人眼目,就忘記了神的話,摘了下來與丈夫一起吃了,結果被趕出伊甸園(創三6);還有,大衛看見了正在洗澡的美麗婦人拔示巴,就禁不起誘惑而犯下了重罪(撒下十一2-4)。這些罪的根源,都起源於「眼目的情慾」。

欣賞偶像劇,的確是很好的休閒,但它看似無害,有時卻影響了那些生、心理不成熟的人,造成錯誤的道德觀念。所以經上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希望主內的年輕人,千萬不要從偶像劇裡選修愛情學分,不管將來是「以撒式」或「雅各式」的婚姻,都有主的祝福在裡面,只有從上頭來的福氣,才是我們要選修的愛情學分。

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


作者: 北區宗教小組策劃陳薰芳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06/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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