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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樹筆耕小組策劃黃逸杉撰稿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麼?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麼?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麼?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麼?(1-3)
探望約伯的三個朋友中,瑣法是最後一個開口的。他可能地位比較低,排在最後講話。輪到他時,口氣彷彿忍不住要發飆。
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祢眼前潔淨。惟願神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祕指示你;祂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4-6)。
他一開口就指責約伯亂講話、大放厥詞,定他有罪。在他心目中,約伯得罪神,還以為自己正直,最是讓他氣不過。他希望神懲罰約伯,讓他知道自己錯在哪裡。這樣,約伯才有可能從苦境轉回。
瑣法雖是第三個對約伯講話,聽過約伯吐苦水,以及以利法跟比勒達的回答,他卻不能截長補短、別出心裁,仍然死抓著「有罪受報應」的觀點看待約伯的苦難。瑣法責備的語氣和內容,對於正在受苦的人來說,不但沒有幫助,反而搞得兩邊都很不愉快。
瑣法與其他兩友的態度顯得很不公平。我們可以推理一下:如果瑣法自己從未遭禍患,他可以說是因為自己沒有犯罪過嗎?這似乎說不過去。反過來說,假使瑣法曾遭受苦難,都是因為他犯罪造成的嗎?再換一個想法,如果瑣法曾經得罪神而受災難,他就沒有比約伯更好,那他憑什麼立場說約伯不對呢?
從現象去推測原因,屬於人的直觀思考能力運用的範疇。但是人的智能僅止於以為自己找到了答案,卻不能得知自己所不知道的事。大家其實都不知道為何神讓約伯受苦。但是約伯知道這一點(知道自己不知道),只是想問神為什麼;他的三個朋友卻一致認為原因是約伯犯罪,且只要他向神悔改認錯,神就會撤去他的刑罰。
故事的結局中,「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伯四二7)。《約伯記》給我們的反面教訓是,在談論神的事與神的旨意時,似乎很瞭解而講得頭頭是道,反而比不上抱持著「我不了解神」這樣的謙卑態度。「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7),瑣法對約伯講的這番話,反而是他該自我反省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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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杏樹筆耕小組策劃黃逸杉撰稿 出版社: 棕樹文教基金會聖靈月刊雜誌社 出版日期: 11/0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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